词之为体,要眇宜修,能言诗之所不能言,而不能尽言诗之所能言.诗之境阔,词之言长.

词之为体,要眇宜修,能言诗之所不能言,而不能尽言诗之所能言。诗之境阔,词之言长。

诗、词、曲现在同属于广义的诗歌,在古代它们自是先后产生的三种韵文体,各有文体方面特殊要求和限制,也有不同专长和偏胜,即使同一个文人,擅长诗未必擅长词,诗词妙手可能视小曲为畏途,原因就在于它们都有自己独特的文体要求。关于诗、词之别,前人往往论及。有的着眼于二者语词体制,张炎说:“词与诗不同,词之句语,有二字三字四字至六字七八字者,若堆叠实字,读且不通,况付之雪儿乎?合用虚字呼唤……却要用之得其所。”(《词源》卷下)有的着眼于诗词风格,陆辅之说:“夫词亦难言矣,正取近雅,而又不远俗。词格卑于诗,以其不远俗也。”(《词旨》上)除此而外,前人论及诗词区别的代表性意见还有,王骥德《曲律》卷四《杂论》:“诗不如词,词不如曲,故是渐近人情。”沈谦《填词杂说》:“承诗启曲者词也,上不可似诗,下不可似曲,然诗曲又俱可入词,贵人自运。”王士祯《花草蒙拾》:“或问诗词、词曲分界。予曰: ‘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定非香奁诗,‘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定非草堂词也。”论者普遍认为,诗雅曲俗,词介乎诗与曲之间。所以对于诗、词、曲的共性及差异,尤其是诗与词的这种关系,从来就是批评家关心的问题,提出了各自看法。

王国维这条评语也是辨别诗与词的异同,借以说明诗歌、词体各自的艺术特征。他说:“词之为体,要眇宜修。”“诗之境阔,词之言长。”“修”即是“长”。他的意思是说,词适合于言悠远深长的意绪,诗则适合于表现宽阔壮大的情境。二者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如果言悠远深长之意,舍词而用诗,则不免肤廓,反之,如果写宽阔壮大之境,舍诗而用词,则又不免纤弱,因此,应该按照表达的需要和作者的擅长爱好,选择不同的形式。王国维特别指出,词“能言诗之所不能言,而不能尽言诗之所能言”。因此对于一个既能写诗又能填词的人来说,一定要根据自己表达的需要选择合适的形式,或者根据形式来决定将表现或描写什么,扬其长而避其短。这不是说诗歌绝对不能表现词所能表现的意绪,也不是说词绝对不能表现诗歌所能表现的情境,所谓能与不能都是相对而言。所以,王国维上述的话其实际意义是指采用什么形式才能够将人的情感和外界的事物表现得更好更妙,使创作得到最大优化。

叶嘉莹引张惠言《词选序》“道贤人君子幽约怨悱不能自言之情,低徊要眇,以喻其志”,认为张氏说的“低徊要眇”与王国维说的“要眇宜修”,二者使用的评词术语“相近”,“可见他们对于词之特质原是有一种共同的体认的”(《对传统词学与王国维词论在西方理论之观照中的反思》,载《清词论丛》)。这很有见地。不仅如此,王国维对词的这种看法与浙西派也是相通的。朱彝尊《陈纬云红盐词序》说:“词虽小技,昔之通儒巨公往往为之。盖有诗所难言者,委曲倚之于声,其词愈微,而其旨益远。善言词者,假闺房儿女子之言,通之于《离骚》、变雅之义,此尤不得志于时者所宜寄情焉耳。”词微旨远,也正是“要眇宜修”的意思。所以王国维《人间词话》虽然对浙西、常州二词派展开了突出的批评,而他的词论与二派潜通暗会之处其实也有。朱彝尊将词微旨远当作词体的一般特征,并非专指寄托政治寓意的词,张惠言则主要从政治比兴的角度论述词的体制特点。王国维并不否定词可以寄托政治意识,但是他视词的作用又远较这些宽广,而将词当作传递人的普遍感情的载体,对词体的认识显得更加朴实。所以,实际上他的“要眇宜修”说离开张惠言所下的词的定义远,与朱彝尊的定义近,当然,他对朱彝尊的定义也实现了突破,因为他恢复了词这一文体更加普通的文学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