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通义》
《文史通义》是清章学诚编撰。
章学诚(1738—1801),字实斋,清浙江会稽(今浙江绍兴)人,进士出身,授国子监典籍,后去职。早年广泛涉猎史书,曾与史学名家邵晋涵、洪亮吉等人共同修撰史籍,并主持过保定莲池、归德、文正等书院,53岁时入湖广总督毕沅幕府,主修《湖北通志》等书。晚年目盲,但仍着述不辍。章学诚虽然生活在乾嘉汉学的鼎盛时期,但未沾染上当时的考据风气,还独树一帜,主张以史学经世,认为“六经皆史”,这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重经轻史的偏失,他还提出“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目录学理论,建立了较为系统的目录学和史学。
他在总结前人撰修方志成败得失的基础上,建立了方志学,提出分立三书:一是仿纪传体作志,二是仿律令、典例体作掌故,三是仿《文选》、《文苑》体作文征,把地方志提高到了应有的地位。这方面的着述有《方志立三书议》、《记与戴东原论修志》、《修志十议》、《州县靖立志科议》、《为张吉甫司马撰大名县志序》等。
《文史通义》共计11卷,内篇6卷,外篇3卷,补遗、续补遗各1卷。撰写始于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嘉庆六年(1801年)脱稿,历时30年之久,去世时尚未完稿,后由其次子华绂整理,于道光十二年(1832年)出版,勘定为《文史通义》。
《文史通义》的内篇主要论述文史。他说:“愚之所见,以为盈天地间凡涉着作之林,皆是史学。”阐明“六经皆史”,目的在于降低经的地位,提高史的地位,这是其史学理论的核心。他认为:“古人不着书,未尝离事而言理,六经皆先王之政典也。”他强调史学应该是经世之学,史学是经世致用的学问。他既反对空谈义理,又反对专务考索,并认为“古无经史之分”、“六艺皆古史之遣”。因此,“六经”难以囊括学术,只有史学才切合实用。他所说的“六经皆史”中的“史”是专指史学,并且认为唐宋以来的历史着作,都算不上史学,只能称之为史考、史选、史评之类。他把史籍区分为“撰述”和“注记”两类,认为前者是一家之言的着作,后者则是材料罗列的纂辑,尽管两种体裁都各有其价值,但前者要远远高于后者。
他主张史学应具有“义”,或者说“史意”,也就是《春秋》的制义法,或言“书法”,认为之所以“六经皆史”就在于其蕴含的“史意”。他在《内篇·浙东学术》中说:“史学所以经世,固非空言着述也。”所以,他反对拟古、厚古,认为史学要随历史而变化,既要“传古”还要“通今”。因此,他主张编写通史,并特别称赞司马光和郑樵的史学贡献。
章学诚在《内篇·史德》中进一步发挥了刘知几史家“三长”的理论,认为三者以“史识”为最重,“能具史识者,必识史德”。史德,也就是“着书者之心术”,史家若不具备史识,就无法辨别史事的性质,即使有史才、史学,所着书也只能是秽史、谤史。
《文史通义》的特点,正如其子华绂在《文史通义》序中所说:
其中倡言立议,多前人所未发,大抵推原官礼。而有得于向、歆父子之传,故于古今学术渊源,辄能条别而得其宗旨。
这比较正确地说明了《文史通义》的特色与价值,评价虽然出自其子之口,却比较中肯。缺点在于过分强调了史的地位与作用,但不像马端临在其《文献通考》中所评价的:“不足以成比次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