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既勤止,我应受之。敷时绎思,我徂维求定。时周之命,于绎思。
“赍”是《诗经》中最短小的诗篇之一,只有六句。“赍”当“赐予”讲。《毛传》中说:“赍,予也。”但这个题目是后人所加,《诗序》中说:“赍,予也。言所以赐予善人也。”说是武王大封功臣于宗庙的乐歌。但诗中好象没有“大封”的意思。文题不够一致。清人姚际恒的《诗经通论》认为:“武王初克商,归祀文王庙,大告诸侯所以得天下之意。”这种观点似乎更为确切。
本诗起始二句:“文王既勤止,我应受之。”这里以武王的口气称颂文王。文王姓姬名昌,号西伯,殷纣时居于岐山之下。本为殷之诸侯,他在位五十年,西伐诸戎,东出岐周,先在泾渭之间建立毕邑(今陕西咸阳北阪),后又渡过渭水,灭掉亲商的崇国(今陕西户县东),占有渭南。不久,又在沣水西岸建新都丰邑(今陕西西安沣水西岸),势力不断扩展,三分天下有其二,周文王时期奠定了西周王朝立国的基础。其子武王灭殷后,追尊他为文王。这二句意思说:文王既已勤劳地开创周朝的基业,我(指武王)当忠诚地承受于他。高亨《诗经今注》说:“应,承也。此句言我承受文王的基业。”此句虽然诗味不浓,但从中可以发现宗法制度在西周完备的特点。宗法制是中国古代奴隶主贵族进行职权和财产分配、维护世袭统治的制度。由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在奴隶主阶级宗族内部区分大宗和小宗。周天子是周宗族长,天下共同之主,所以在全国称大宗。周天子的王位世袭,由嫡长子继承。天子的庶子分封做诸侯,对天子称小宗,在封国内为大宗,其积位也由嫡长子继承。诸侯的庶子分封为卿大夫,对诸侯称小宗,在本家为大宗,其职位仍由嫡长子继承。从卿大夫到士,均是如此。大宗有权约束同级及下级的小宗,掌管本族的财产、祭祀和成员。同时代表整个贵族统治剥削奴隶。小宗则必须服从大宗的领导,向大宗纳贡尽义务。通过这种亲疏的血缘关系和严格的等级观念,确定了奴隶主贵族的财产和政治地位,形成了当时奴隶主贵族的统治网。这里武王以文王事业当然继承人自居,既名正言顺,又充满号召力。
中间二句“敷时绎思,我徂维求定。”意思为“施此文王的德泽而继续发扬啊,我去伐纣只求天下安定。”表明克商是继承文王遗志,以讨平商纣,凯旋的功绩告慰于先王是这首诗的核心,也是有别于其它武王祭歌的地方。但是语言呆滞,没有形象,只是一种口号,起不到感染作用。
结尾说:“时周之命,于,绎思!”再次以祭告先王形式,训诫诸侯受命于先王宗庙,要永远继承先王的德绎。以血缘为纽带,以家族统治渗入到政权机构之中,在祖宗的神灵前祭祀,达到上下同心,安定天下的目的。在这首祭歌中充满了政治色彩,而诗味荡然无存,这是《诗经》中不易被发觉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