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籍、寓言故事·道意》原文与赏析
葛 洪
天下有似是而非者,实为无限,将复略说故事,以示后人之不解者。
昔汝南有人,于田中设绳罥以捕獐……有鲍鱼者,乃以一头置罥中而去。本主来,于罥中得鲍鱼,怪之,以为神,不敢持归。于是村里闻之,因共为起屋立庙,号为鲍君。后转多奉之者,丹楹藻棁,钟鼓不绝。病或有偶愈者,则谓有神。行道经过,莫不致祀焉。积七八年,鲍鱼主后行过庙下,问其故,人具为之说。其鲍鱼乃主曰:“此是我鲍鱼耳,何神之有?”于是乃息。
又南顿人张助者耕白田,有一李栽应在耕次,助惜之,欲持归,乃掘取之,未得即去,以湿土封其根,以置空桑中,遂忘取之。助后作远职不在,后其里中人见桑中忽生李,谓之神。有病目痛者,荫息此桑下,因祝之言:“李君!能令我目愈者,谢以一豚。”其目偶愈,便杀豚祭之。传者过差,便言此树能令盲得得见。远近翕然,同来请福,常车马填溢,酒肉滂沱。如此数年,张助罢职来还,见之,乃曰:“此是我昔所置李栽耳,何有神乎?”乃斫去,便止也。
又汝南彭氏墓近人道,墓口有一石人。田家老母到市,买数片饼以归,天热,过荫彭氏墓口树下,以所买之饼暂著石人头上,忽然便去而忘取之。行路人见石人头上有饼,怪而问之。或人云:“此石上有神,能治病,愈者以饼来谢之。”如此转以相语,云头痛者摩石人头,腹痛者摩石人腹,亦还以自摩,无不愈者。遂千里来就石人治病。初但鸡肋,后用牛羊,为立帐帷,管弦不绝。如此数年,忽日前忘饼母闻之,乃为人说,始无复往者。
又洛西有古大墓,穿坏多水,墓中多石灰。石灰汁主治疮,夏月行人有病疮者烦热,见此墓中水清好,因自洗浴,疮偶便愈。于是诸病者闻之,悉往自洗,转有饮之以治腹内疾者。近墓居人便于墓所立庙舍而卖此水,而往买者又常祭庙中,酒肉不绝。而来买者转多,此水尽,于是卖水者常夜窃他水以益之。其远道不能往者,皆因行便,或持器遣信买之。于是卖水者大富。人或言无神,官申禁止,遂填塞之,乃绝。
又兴古太守马氏在官,有亲故人投之求恤焉。马乃令此人出外住,诈云是神人道士,治病无不手下立愈。又令辩士游行,为之虚声,云能令盲者登视,躄者即行。于是四方云集,趋之如市,而钱帛固已山积矣。又敕诸求治病者,“虽不便愈,当告人言愈也,如此则必愈;若告人未愈者,则后终不愈也。道法正尔,不可不信。”于是后人问前来者,前来才辄告之云已愈,无敢言未愈者也。旬日之间,乃致巨富焉。
凡人多以小黠而大愚,闻延年长生之法,皆为虚诞,而喜信妖邪鬼怪,令人鼓舞祈祀所谓神者,皆马氏诳人类也。聊记其数事,以为未觉者之戒焉。
本篇选自《抱朴子·内篇》有删节。《抱朴子》是西晋葛洪所作的一部重要学术著作,分内、外篇。《外篇》五十卷,讲人间得失、世事成败一类事;《内篇》二十卷,讲神仙方药、鬼怪变化、养生延年、禳邪袪祸一类事。葛洪是一位哲学思想家,又是笃信道教的学者,《抱朴子》包含的思想比较复杂,《外篇》主要反映葛洪前期的思想,在这一时期,葛洪的人生态度是积极救世的,以儒家思想为主导。到了后一阶段,社会愈加动荡、政治也愈加腐败,使葛洪对现实社会感到绝望,前期的理想亦归于幻灭,因此,他舍儒从“道”,专意寻求长生之道,寻求可以解脱痛苦的仙道。这种思想集中反映在 《抱朴子·内篇》中。但是,葛洪的前期思想绝非纯儒,后期也并非纯道。比如在《外篇》中,他一方面以振兴儒教自命,另一方面又常常袭取老庄的处世哲学和人生说教。而在 《内篇》 中,他所追求的虽然是练身全形,长生不老,有别于庄周 “齐生死” 的旨趣; 但同时也并没有完全忘怀儒家的思想原则,其“道本儒末” 的思想即说明这一点。
《道意》这篇文章比较突出地体现了葛洪的思想特点。《抱朴子 ·内篇》 除了 《畅玄》 中所阐述的神秘主义本体——“玄”之外,还申明了两个主要观念: 其一是葛洪笃信仙经上所讲的长生之道,认为神仙可求,神仙不死;其二是葛洪又认为通神或成仙的方法主要通过自身修炼的方法达到,即或从内心获得 “真一”或 “玄一”之道,或服食令人长生不死的金丹大药。葛洪的出世哲学是神仙思想和宿命论的糅合,他虽然提倡仙方和神术,却坚决否定自身修炼之外的祈祷祭祀或妄信鬼神。这里也许包涵着先秦道家或儒家易学中一些朴素的唯物主义因素。《道意》主旨即要说明修炼的方法是合理而可信的,而淫词或妄信鬼神是愚昧的,劝告人们“恃我之不可侵也,无恃鬼神之不侵我也。”
这里所选的一段文字,重点在于破淫祠,用事实说明盲目迷信的可笑可叹,以及自欺欺人的本质,其积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篇中共举五个事例,集中围绕世人愚昧和愚而兼诈立论。第一件事是说汝南郡有人曾于田野中设下捕捉野兽的网准备捕獐,恰巧某人经过,就将手中的醃鱼放置到网中走了,这或许是此人意在开玩笑?或许是他酒醉之后而作出的反常举动? 其原因不得而知,作者并没有明确交代。这件事使设网的人感到怪异,认为网中的醃鱼一定是神,哄传开来,于是附近的农夫就为醃鱼立庙,号为 “鲍君”,香火甚盛,钟鼓不绝。第二件是说南顿人张助准备移栽一棵李树昔,已经将苗掘出,暂时用湿土封在一棵大桑树洞中,其后又忘记取走。时间久之,李树苗使在桑树洞中成活。乡人见到桑中生李的现象,便以树为神,前来请福致祭的人很多,以致车马填溢,酒肉滂沱。第三件是说曾有农家老妇人在集市上买了几块饼,在回家的路上经过汝南彭氏墓,她在墓前乘凉、休息,将所买之饼暂时放置在墓前的石人头上,竟忘记取走。其后又有行路人经过,见到石人头上有饼,有人便无中生有地说这一定是因为石人有神异,能治病,病愈者用这饼感谢石人。于是人们信以为真,奔走相告,求治的人越来越多,供品也越来越贵重。这三件事属于同一类型,都是说一些人为的、偶然的原因而造成反常现象,成为迷信的借口和根据。这里,葛洪揭示出这样一种显而易见的道理,即迷信的原因主要是出于迷信者的愚昧。像兽网中有鱼,桑中生李,石人头上有饼这些事,人为的痕迹很明显,迷信者不愿从合于常情的方面去考虑,偏偏要以神异来解释,这只能说明事实上并没有鬼神,鬼神只存在于迷信者的心中。作者用事实的真相大白,进一步揭露和讽刺了这种愚昧。
葛洪所举的另外两件事与上述三事不完全相同,其中包含了欺骗的性质。第四件是说洛西有古代的大墓,坟墓塌陷,里面积存了许多水,墓地本有石灰,按中医的见解,石灰有治疮的作用,恰巧某一夏日有患疮的行人心中烦燥,见此墓坑的水清洌可爱,便入水中洗浴,这样偶然的机会竟使行人的疮病痊愈了。由此患各种病的人都来寻求此水治病,靠近坟墓居住的人便在墓旁盖起庙宇,专门卖水牟利。买水者很多,又常来庙中致祭,有时候远方的人甚至派使者持着器皿来买水。当水耗尽时,卖水者就夜出偷运其他地方的水倒进墓坑,以保障水源不绝。这样,卖水者发了大财。葛洪在这里既写买水者的愚昧,又写卖水者的奸诈,卖水者为了牟利,极尽蛊惑煽动之能事,更加助长了迷信意识。假如说卖水者还只是在人们愚昧的前提下才得以实行诈骗的话,那么最后一件事便是奸人先蓄欺心,有意为之,煽起迷信风气的例证。第五件事揭露兴古郡马姓太守的狡诈,是说有亲戚朋友等熟人来投奔马太守,而马太守或许不愿出钱,便为此人谋求一条生财之道。他让此人诈称自己是神人道士,又派能说会道的人四处走动,为此人大事吹嘘,说其人治病有神效,能使瞎子重获视力,瘸腿放下捌杖,即刻行走。于是求治者四方云集,财源滚滚而来,当然,马大守的亲戚朋友并不会治病,马太守早已考虑到这一点,因此嘱咐对病人说,假如经治疗后还未痊愈,也必须告诉别人说已经痊愈了,这样将来也一定能痊愈,假如告诉别人说没有治愈,那么所患病症则永远不可能治愈。道术的法力本来就是这样,不可不信。于是病人辗转相告,愈传愈神,不久就使马太守的亲戚或朋友发了大财。这件事可说是骗中寓骗,完全由于精心策划的骗局,使人受骗上当。不过,推究其根本原因,这骗局所以成功还是应该归结到受骗者的愚昧,本来很容易揭穿的、或者无人理会便行不通的骗局,却偏偏能大行其道,主要是由于作者所指出的,凡人“喜信妖邪鬼怪”的缘故。
葛洪所举这几件事很有说服力,可以充分揭示迷信的本质便是愚昧这个道理。从中亦可了解葛洪思想的矛盾,以及由这矛盾构成的特点。仅据所选的这一段文学而言,颇有些唯物的思想因素,葛洪本人也确实含有一些自发的唯物主义思想成分,如他认为宇宙的本原是物质性的“气”,《抱朴子·至理篇》说:“自天地至于万物,无不须气以生者也”。这个气生天地万物的理论,无疑是朴素唯物主义的观点。又葛洪精通医学,至今传有他的《肘后备急方》(即《肘后救卒方》)。篇中谓石灰汁可以疗疮,就是其医学知识的反映。又葛洪在炼丹史上占据重要地位,而炼丹术中包含许多化学知识,《抱朴子》的《黄白》、《金丹》两篇记载了一些炼丹的主要材料和化学反应,亦表明葛洪在自然科学方面的贡献。正是这些朴素唯物主义的思想成分,使他能够对于落后,愚昧而造成的迷信现象予以充分的鞭挞和揭露。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儒家思想对葛洪影响甚深,这里流露出来的求实态度也在某种程度上包含着儒家的积极入世精神。不过,葛洪虽然具有倾向于朴素唯物主义的求实精神,但他的思想很庞杂,又是一位宗教家。所以他批判迷信妖邪鬼怪的愚昧,并不是为了阐扬无神论,而是为了破除淫祠,以使人们都皈依他所肯定的神仙之教,相信他所信奉的“延年长生之法”。笃信神仙与指斥迷信这种矛盾构成葛洪思想的重要特色,对此我们应予注意,这样才能比较全面地认识这段文章的思想特点。
《抱朴子》一书在文学上亦独有胜境。总体来说,《抱朴子》的语言朴素流畅,析理透僻,雄辩滔滔,颇具魏晋文章的风骨。多举事例以证明自己的论点,是古人常用的论证方法。葛洪在这里例举了五个事例说明盲信鬼神的荒唐可笑,不但给人以事实胜于雄辩的感觉,而且使文章在理论方面具有排比的修辞效果,这两者相合,产生强列的说服力和感染力。葛洪本人主张文章必须切于实用,在这里亦可看出他贯彻了自己的主张。他根据论说文的特点以及表达内容的需要,没有堆砌华丽的词藻,而出之以质朴的语言,这又使人感到浅显和亲切,从而乐于接受他所阐发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