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曲赋文·送僧元皓南游》原文与赏析
宝书翻译学初成,振锡如飞白足轻①。
彭泽因家凡几世②,灵山预会是前生③。
传灯已悟无为理,濡露犹怀罔极情④。
从此多逢大居士,何人不愿解珠缨?
元和十年(815),刘禹锡44岁,由朗州司马召还长安,朝廷有起复之意,因所作《元和十年自朗州承召至京,戏赠看花诸君子》诗中有“玄都观里桃千树,尽是刘郎去后栽”之句,语涉讽刺,为权贵所忌,复出为连州刺史。他在京期间,僧人元皓(姓陶氏,本丹阳名家,世代有人封爵)“雅闻予事佛而佞,亟来相从”(本诗《序》),两人纵谈佛理和人生,甚为相得。后元皓辞别南游,刘禹锡作此诗以相送。
诗为七律。首联先叙元皓对佛门的贡献——学习翻译佛教经典已初见成果,又叙他持禅杖到各地云游。“如飞”和“轻”用得极好,它使一个飘逸潇洒的僧人形象凸现在读者面前,给人以超凡脱俗之感。这是对元皓的称颂,使人顿生仰慕之情。接下来颔颈两联说,元皓的祖上,已在彭泽(在今江西)居住了几代了,元皓却皈依了佛门。他前生就曾参加释迦牟尼的灵山聚会,听释迦牟尼讲经。元皓到各处传法,自己也更领悟了佛门的“无为”之理,但是,他对父母双亲的恩情却难以忘怀。尾联点出赠别之意,诗人说,你这次南游,一定会遇到许多在家奉佛的居士,你向他们宣传佛门教义,他们谁会不愿意解下珠璎项饰而戴上念珠,彻底遁入佛门、出家修行呢!
诗人在诗中塑造了一个有血有肉的僧人形象,他的才能,他的飘逸,他的身世,他对佛门教义的精通,他的宣传力和感召力,他的巨大影响,都在这短短的八句中形象地表现了出来。尤其难能可贵的是,“濡露犹怀罔极情”一句,还写出了他作为一个“人”(尽管是一个高僧)末能忘怀世情而不能完全脱俗的一面,使元皓这个人物形象更加亲切感人。
刘禹锡在这首诗的《序》中说:“予策名(即出仕)二十年,百虑而无一得,然后知世所谓道,无非畏途,唯出世间法可尽心耳。”诗人在贞元九年(793)进士及第,十一年(795)授太子校书,后入淮南节度使社佑幕府,调补京兆渭南县(在今陕西)主薄,擢为监察御史,因参加王叔文为首的政治革新运动而被贬为朗州司马,至元和十年召还长安,距出仕恰好二十年。又因《戏赠看花诸君子》一诗,重遭贬谪。他说:“某坐一蜚语,废锢十年,昨蒙征还,重罹不幸。”(《谢门下武相公启》)这一连串的不幸遭遇,使这个在朗州期间写过《天论》这样充满唯物主义思想的哲学论著的诗人,“由是在席砚者,我多行四句(四句,指经中的偈,因四句言为一偈,故称)之书,备将迎者,皆赤髭白足之侣。”(《序》)案上摆的是佛经偈语,交游的是佛门僧人。政治斗争失败,转依佛学(尽管是被动的,不虔诚的),正体现了他的宗教出于乱世的思想。在这种情况下,和僧人的交往,成了当时他生活和思想上的需要。因此,当元皓远道而来,特意相访时,他的喜悦心情是不难想象的。他在和元皓的交往中体现了人间真情,所以,他对元皓的称颂是由衷地,有真情实感的,因而也是比较感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