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大路兮,掺执子之祛兮。无我恶兮,不疐故也。
遵大路兮,掺执子之手兮。无我丑兮,不疐好也。
对于《遵大路》的题旨,曾有过许多不同解释,如著名的《诗大序》曾解释为政治诗:“遵大路,思君子也。庄公失道,君子去之,国人思望焉”。朱熹则认为是“男女相说(悦)之词也”,是“淫妇为人所弃,故于其去也,揽其祛而留之曰,子无要我而不留,故旧不可以遽绝也。宋玉赋有遵大路兮揽子祛之句。亦男女相说之词也”(《诗集传》)。诗序把显而易见的男女情事附会为政治诗,显然与原诗旨意相差甚远:朱熹根据与此诗较近的宋五赋中的句子去掉了大序的神秘光环,归结为“男女相词”,显然是进了一步。但是,朱熹称诗中女主人公为“淫妇”,这又显然是卫道者的嘴脸,与当今我们所感受到的形象不同。
今人的理解,在“男女情事”这一点上,似已基本一致,但对男女主人公之间的关系的理解还略有不同。如陈子展先生的《国风选译》说:“我想当日情事,这一对男女不是正式夫妻,男的并不是不留恋女的,女的显然是留恋男的,只是他们被迫分离了,而且男的似乎太懦弱,不及女的大胆而热情”;而蓝菊荪先生的《诗经国风今译》却说“那个男人形象”是“残忍无情”的,本篇所表现的是“男权社会下,女人的不幸遭遇”。这可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因为《诗经》原文所提供给我们的,只是这有限的十几个字。本文姑从后说。
全诗仅由两个大致相似的四句组成,极简单却又包容着极丰富的内涵:
首句,“遵大路兮”(“遵”,即“循”、“沿着”之意)仅用三个实字,就把发生事件的场景勾了出来。众所周知,《诗经》的艺术方式为“赋、比、兴”,本诗所用,乃为纯赋之体,完全是女主人公行为,话语的白描述说。这样的好处,自然易于揭示内心世界,但也容易出现抽象的弊病,如钟嵘所说:“若专用赋体,患在意浮,意浮则文散”(《诗品序》)。“遵大路”三字,恰正弥补了本诗的不足,它大致地勾勒了一个画面,从而为读者提供了联想、想象的线索。此外,联系全诗弃妇之哀,光明的大路,是否恰也正是无路可走的女主人公痛苦内心的反衬,也未可知——世上大道千千万,而我独无路可行焉!
次句“掺执子之祛兮”的出现,就使作品由上句所展示的混茫的场景而转入人的形象的“淡出”,不仅是由物写人,而且,是写人的“一角”,是一个女子抓住一个男子衣袖的特写镜头,从而使尖锐的矛盾冲突一下子就凸现在面前,并开始笼罩了一层悲凉的气氛。掺,执,持之意。朱熹《诗集传》反切其音为“所览反”,似与今音不同。祛,袖口之意。
三、四句承前二句由物写人后,进一步写人物内心世界。但是,此二句在所表达的感情色彩及程度上,也仍有不同:“无我恶兮”,是苦苦的哀求,哀求中充满着合好的希望。“恶”,厌恶,此句是“无恶我兮”的倒装,第四句“不寁故也”,则是哀求无望后的自省,是对负心人的尖锐谴责,是以“怒”表“爱”。“寁”犹“捷”,是快捷,急速之意;“故”不是“缘故”之“故”,而是“故旧”之“故”。二句的首字“无”和“不”,虽然都起否定作用,内在含义却也略有不同:前者是(你)“不要”的乞求哀告;后者则含有(你)“不能”的决断语气。
后四句在前四句的节奏上反复复旮,更增添了缠绵的诗意,同时,在内涵上也有着进一层的意义:以“手”替“袖”,使人想象哀求时间之长,与拉不住、挽不回的情势;先是拉着他的衣袖哀求,进而又不顾一切地拉住他的手,来表白自己的情意。后四句的“丑”、字、“好”字,也分别是对前诗“恶”字、“故”字的深化揭示:前句说“无我恶兮”,后句说“无我丑兮”,正是因果关系,他为什么讨厌我?是因为我丑呵!而“故”与“好”之间,则是一种“坐实”关系:他全不顾念旧情,而过去我们确曾相好过呀!这样来看,后四句是对前四句做了更深一步的揭示而不仅仅是为了音节的反复了。
由此,我们看全诗的表现艺术,四句之间,层层递进,由景而人、由人而心,心中情感的表现又有所不同;而二层之间,往返复旮,又有主题深化的性质。用刘勰的审美标准:“以少总多,情貌无遗”来看,前句“以少总多”谓当之无愧,后句“情貌无遗”四字,本诗虽无多少外貌形象的描写,而“情”的抒发,内心世界的表现,倒也确是十分生动的。
由此,我们再来重新把握本文的主旨,也当是不为难事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