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
知者不博,博者不知。
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
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为而不争。
〔注释〕 信:真诚、诚实。信言:真话。美:华丽、华美。美言:华丽之言。释德清注“美言”为“巧言”。 善者:善良的人。辩:指能说会道。 博:显示知道的事情多。 积:积累、贮存、私藏。 既:《广雅·释诂》:“既,尽也。”下一个“既”字义同。为人:指帮助人。 与:帛书乙本作“予”。“与”即“予”,指给与、给予。 为:施为。
〔鉴赏〕 本章被编排定《老子》全书之末章。老子于本章提出信与美、善与辩、知与博诸范畴,来说明事物的表面与实质的不一致,以提示人们应信实、善朴、专精。然后老子又重申“圣人无积”,应“利民而不争”。
也正因为本章被编排为《老子》全书的末章,所以也就被人认定为“老氏此说,盖为其著书而言”(徐梵澄《老子臆解》)。这“为其著书而言”的“言”,首先是“言”《老子》一书“皆真实之言而不虚饰以为美”(吴澄语),所以老子自己说“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其次是“言‘圣人无积’,则仍申其著书之旨”(徐梵澄语)。
但如果按本章在帛书《老子》中的位置(不是末章)来看,那么对本章的视角大概也就要变化,所以有人就作如是观:此章出现的信与美、善与辩、知与博等一系列范畴,实际上是“老子提出了真假、美丑、善恶等矛盾对立的社会现象,并指出某些事物的表面现象和实质的不一致”(任继愈《老子新译》)。尽管其中包含着辩证法思想,但是,这种辩证法“还是朴素的辩证法,科学性还不够。这里,他把事物的矛盾,表面和内容的不一致看成是绝对的,从而陷于武断”(同上)。这就是说,老子在言“信与美”、“善与辩”等范畴观念中,强调突出两者间的对立,即认定“信言”都是“不美”的,“美言”都是“不信”的,“辩者”一定都“不善”、“善者”一定都“不辩”,所以也就带有片面性(同上)。
当然,如按学理上来说,老子确有这种思想上的“片面性”,但按现实生活中的表现来看,却又不得不承认有这种情况的存在,即“巧言令色,鲜矣仁”(《论语·学而》),也即是老子说的“信言不美,美言不信”。所以,老子这种思想上的“片面性”实际上是想在人世间提倡一种人的行为准则,即善良信实质朴,也即如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说的“在于提示人要信实”,这是因为在老子看来:信实的话由于它的朴直,所及并不华美,而华美的话由于它的动听,往往虚饰不实;同样,善者的言论由于止于理、符于实,所以不必立辞巧说,善者的行为由于真诚不妄、正直无欺,所以也不必自作辩解。反而是那些哓哓巧辩者由于言行的欠亏而求自我掩饰(见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河上公题本章为“显质章”是有道理的。
由此看来,老子强调突出言的“信与美”、“善与辩”的对立,实际上是有针对性的,所以也就不能因此说老子不懂对立两者的辩证统一,如在上述二章中就有“有无相生”、“难易相成”的对立统一的论述;表现在这里,就有“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的“有无多少”的相反相成的论述。由此也可看出,对《老子》任何的评价也绝对不能绝对化,应小心谨慎,说不定从《老子》哪一处冒出一个证实证伪都够你麻烦的东西来,使你难圆其说。而这就是《老子》的魅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