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两重意思:从文章分析角度看,它是指文章的基本思想;从写作环节看,它是指确立文章所要表现的基本思想的过程。“意”,就是旨意,指文章的宗旨、大意。“立意”,在古代称为“命意”,最早是美术用语,后被引用到文论、写作的领域里来。
立意在写作中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它反映了作者的写作目的和意图,它是作者对客观事物的态度和判断在文章中的体现。在写作过程中,立意起着主脑和统帅的作用,它是文章的核心,是观点和材料的“指挥部”,整个写作活动都必须围绕立意的充分表现而起作用。同时,立意也是处理写作中各个环节的标准和依据。无论是材料的取舍、布局的安排,还是表达方式的确立以及语词的选用等等,无不以对表现立意有无作用而决定。
立意是对文章材料的内涵进行挖掘和提炼的过程,往往反映着作者对生活的认识、评价和理想。同样的题材,可以有不同的立意。杨朔的《荔枝蜜》与秦牧的《花蜜与蜂刺》,虽然都是写蜜蜂、赞美蜜蜂的,但两位作家观察事物的角度不同,分析问题的着眼点不同,两篇文章的立意也不尽相同。
一般文章对立意的要求是明朗、集中、深刻、新颖。所谓明朗,是指对事物的态度要鲜明,对问题的答复要肯定,不能模棱两可,含混不清;所谓集中,是指立意要单纯,不枝不蔓,一篇文章只有一个立意;所谓深刻,是讲要有一定的思想深度,能给人以启迪,使人读后受到裨益;所谓新颖,是指在同样题材的写作中,立意应尽可能地新鲜、独特,不要重复别人已使用过的立意,更忌拾人牙慧、人云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