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密安(节选) [英国]司各特洛钦瓦》读后感

啊,年轻的洛钦瓦来自西方,

整个边境数他的马壮,

除了宝刀他不带武器,

只身上路闯禁地,

他忠于爱情,不怕战争,

从未见过洛钦瓦这样的英俊。

他不为水停,不为山阻,

没有桥他就游渡,

但没等他到达芮堡的大门,

他的姑娘已经答应了别人,

那人轻爱情,怕战争,

却要娶走洛钦瓦的艾琳。

洛钦瓦径直进了芮堡的大厅,

只见聚集了新娘的一家和客人,

新娘的父亲开腔了,一手按着剑,

(而胆小的新郎不发一言,)

“洛钦瓦爵爷此来是和还是战,

还是为了舞会和婚宴?”

“我久爱令媛遭你拒,

高涨的情潮今已枯,

此来非为叙旧欢,

只想饮一杯,舞一场,

苏格兰多的是神仙女,

谁不想做洛钦瓦的当家妇?”

新娘拿杯吻,勇士接过来,

一饮而尽把杯摔。

她羞脸先看地,长叹不胜悲,

口上露着笑,眼里含着泪,

老夫人正要阻拦,他已接过玉手,

说道:“来同洛钦瓦把舞步走走!”

啊,英武的他!啊,娇艳的她!

哪个大厅里见过这样的一对花!

老爵爷顿脚,老夫人唠叨,

呆立的新郎弄着缎带和呢帽,

底下伴娘们议论开来,

“只有洛钦瓦才把表姐配!”

偷捏一下手,暗传一句话,

等到跳近门口见有马,

他轻轻一下把姑娘向上送,

自己接着对鞍子飞腾,

“到手了!从此越过关山,

千骑也难把洛钦瓦追赶!”

芮堡里一片上马声,

亲戚朋友全出动,

山上谷里都寻遍,

丢失的姑娘再不见!

这样忠于爱情,不怕战争,

可有第二人能比洛钦瓦的英俊?

(王佐良译)

【赏析】

与司各特同时代的几位大人,从彭斯到拜伦到济慈,几乎没有一个不善于叙事。民歌手彭斯用写实、嘲讽的笔触生动地描绘了一幅幅关于苏格兰农村的风俗画;“硬汉”拜伦则塑造了一系列地中海沿岸各国的海盗、叛逆者等“拜伦式”英雄;济慈则用民谣的形式,用古朴简单的语言,把民谣中常见的故事写得凄冷、魅惑,营造出一种奇幻的中古式意境;司各特则最擅长写两个部落交兵之类的紧张场面,用民谣的技巧烘托苏格兰的历史气氛。但司各特后来因拜伦在以东方为背景的叙事诗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而自叹不如,从而放弃诗歌创作,从1814年起转向历史小说创作。这一改变使他成为近代历史小说的鼻祖,创立了一种新的文体,而他的诗名也逐渐被他的小说家的名声所遮掩。

《玛密安》是司各特的第二部长诗,采用八音节双韵诗体(其中偶尔插入六音节的诗行)写成。它以1513年苏格兰和英格兰之间进行的弗洛顿战役为历史背景,描写英国封建领主玛密安为了夺取青年贵族拉尔夫的未婚妻克拉尔,不惜诬告他犯有叛国之罪,最终阴谋败露,玛密安在弗洛顿战役中阵亡,拉尔夫则与未婚妻团聚。长诗在成功地塑造玛密安这个既有英雄气概又有卑劣性格的人物形象的同时,还以娴熟的技巧生动细致地刻画了连续不断的战争场面,因此被认为是司各特最杰出的长诗。诗中还穿插了好几首歌谣,《洛钦瓦》是最著名的一首。

此诗写得极富戏剧性。主人公洛钦瓦不畏艰险,只身闯入婚宴大厅,使新娘家剑拔弩张。洛钦瓦则从容不迫,又是说明缘由,又是讨酒喝,而后更突然邀请新娘跳舞,使新娘的父母又气又急,新郎束手无策。但洛钦瓦的翩翩风度,不但使心上人意乱情迷,也使围观的伴娘折服,在大家的迷乱中他跃马带走了自己的心上人。全诗充分利用了民谣体的特点,如叠句和平行结构;对话恰到好处,鲜明地凸显了人物的性格;几个转折也处理得十分巧妙,充满悬念和喜剧性。诗人对勇敢英俊的洛钦瓦的钦佩、对胆小怕事的新郎的嘲讽和对漂亮但意志力薄弱的新娘的微讽表达得淋漓尽致,而又出之以形象化的铿锵诗行,一切都那么具体鲜活,对照鲜明。

也许并非所有人都喜欢这样的诗,比如有人会说它缺乏深度,文字粗浅,情感直白等等,但司各特的诗艺正适合他那类题材。如果他常停下来作人物的心理分析,或者追求奇幻的形象,那么他的故事的速度和戏剧性就会严重受损。他所追求的是气势,因此要写得快速有力;他所追求的是历史的魅力,因此要有英雄美人,要有大格局。苏格兰民间文学传统蕴育了司各特,当别的诗人在古典神话和典故中艰难跋涉之时,他把从民间小人物那听来的掌故娓娓道来;他用修辞术,也引进民间方言;他不作小儿女语,而致力为诗坛提供黄钟大吕之音。

司各特是英国浪漫主义中的英雄,他的叙事诗使英国诗人接触了更广阔的思想和情感世界,使他们少一点岛国的狭窄,多一点明澈的思想和辉煌的想象。

(应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