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斯 [法国]雨果》读后感

那年我十二岁;她正十六。

她个儿高,而我呢,个儿矮。

为了黄昏同她谈得更自由,

我呀,总等她的妈妈走开;

然后去到她的椅边坐下,

趁黄昏更自在地同她谈话。

多少春天随着鲜花消失了踪影!

多少火成了死灰,多少人成了新鬼!

可记得往昔那一片深情?

可记得旧日那一丛玫瑰?

她爱我。我爱她。我们是一对

纯洁的孩子,两股清香,两道光辉。

她天生是天使、仙女和公主。

因为比起我,她长得又高又大,

我的问题不断如流泉向她倾注,

我的乐趣就是不停地要她解答。

她时而惊慌地避开我的目光,

我迷惘的眼神使她坠入遐想。

后来我向她卖弄我刚懂的皮毛,

夸耀我的玩具: 球与灵活的陀螺;

仗着学过拉丁文,我无比骄傲;

谈起菲得洛斯与维吉尔,我好不啰嗦,

我目空一切: 谁也休想留给我伤痕;

我告诉她: 我的爸爸是个将军。

虽然是女子,有时也必须

通过拉丁文读经,边想边诵:

在教堂里,为了给她译一节诗句,

我常常埋头于她的书中。

每逢礼拜日我们做晚祷的时候,

天使就展开银翼将我们保佑。

她提起我就说:“他是个孩子!”

我总是称呼她“丽斯小姐”。

在教堂里,为了给她译一首圣诗,

我常常埋头于她的书页。

终于有一天,上帝啊,你是见证!

她如花的面颊碰上我如火的嘴唇。

初恋啊,你开得这么快的花苞,

你是心灵的黎明与早晨。

神奇的狂喜啊,请让少年倾倒!

在这痛苦循踪而至的黄昏,

初恋啊,你开得这么快的蓓蕾,

请让我们入迷的灵魂依然沉醉!

(张秋红译)

【赏析】

1811年,雨果九岁时,和母亲及两个哥哥经巴约纳去西班牙马德里,和父亲雨果将军团聚。在巴约纳,他认识了房东女儿丽斯,相伴经月,终身不忘。雨果后来说,这是“难以言传的第一次闪光,这爱情的神圣的黎明”。1843年,雨果偕情人朱丽叶·德鲁埃又去南方旅行,三十年前的往事涌上心头,历历在目,于是写下了这首名篇。

这首爱情诗是对初恋的记忆与怀念,写的都是日常的小事,却焕发着一种爱情的光辉。从诗里看,雨果与丽斯的相见,大概就是宝黛初见那样的年龄——两小无嫌猜。因为一腔爱慕亲近之心,于是等着丽斯的妈妈离开,好趁着黄昏更自在地和她说话。说过些什么话也许都已经忘怀,但那些黄昏却没有随时光的流逝而消失,永远被藏在心里最珍贵的角落。“可记得往昔那一片深情?/可记得旧日那一丛玫瑰?/她爱我。我爱她。我们是一对/纯洁的孩子,两股清香,两道光辉。”这几行诗句写得又宛转,又直接,清新真挚,当年的孩子与当年的爱情,没有被世俗沾惹上一点尘埃,一直到今天,清香依然盈袖,光辉依然照心。

接着诗人又回忆起当时种种小儿女之态,他向她提各种问题,夸耀玩具,还告诉她自己的爸爸是个将军。这是个骄傲可爱的小男孩,因为喜爱比他年长一点的小女孩,就在她的世界不断强调自己的存在。而最美好的时光,也许就是在教堂里,他为她译拉丁文诗句的时光,他说:“每逢礼拜日我们做晚祷的时候,天使就展开银翼将我们保佑。”读到这段诗,好像能看到一幅画面: 幽静的教堂里,长椅上坐着两个孩子,他们一起将诗句诵读,清脆的声音传上高高的穹顶,而穹顶之上,天使垂下银翼,保佑这两个孩子,也保佑这世间最纯洁美好的爱情。年已不惑的诗人,在回想起那段时光时,还是用激动的热恋中的笔调写:“终于有一天,上帝啊,你是见证!她如花的面颊碰上我如火的嘴唇。”——在诗人的笔下,自然绽放的爱情,是得到上帝的见证与祝福的,诗句里有着浪漫主义的天真的热情。

在诗歌的最后一段,诗人从回忆转向了对初恋的讴歌,他将初恋比作“开得这么快的蓓蕾”,“请让我们入迷的灵魂依然沉醉”。这是一个诗人的深情之处,他总记得最美最好的那一刻,并且不减热情地将它摹写。当年的丽斯已经不知何处,陪伴在诗人身边的是情人朱丽叶,但也许爱情就是如此,在这个人身上懂得的爱,会在岁月中慢慢成长。

(苏七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