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思集·絮利·普吕多姆》

易变质、易出事故的东西永远不能成为幸福的来源,因为我们不应该把必须持久的幸福与必然短暂的快乐混为一谈。所以,我们应当在不可侵犯的东西中寻找幸福。事实令人宽慰,很了不起,人们在灵魂的三大能力中找到了命运、时间和专制的暴力所无法接近的欢乐因素: 科学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变化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因此,为了幸福,让我们寻找真理,即上帝本身;让我们获得自由,也就是说要战胜自己的激情,可我们尤其要有爱心,这是最便利的极乐之路。我激动地看到幸福主要来自这个世界,因为在这里人们可以进行研究,人们有竞争的强烈愿望,诗让我们去爱一切。

很明显,幸福在于我们实现了自己的意志和愿望。为了得到满足,愿望要求一种陌生的、独立于我们的意志的意志与它保持和谐、一致。为了更保险地得到幸福,最好去渴盼最不可能得到的东西,在我们的愿望最不可能遇到障碍的事物上去实现我们的愿望;所以,应该放弃尘世上的东西;然而人又生活在尘世上的事物当中,因此,没有对上天的希望,幸福的本质都是矛盾的。取消了上天,斯多葛派最大的幸福还不如一小时的欢乐。

使人幸福的只能是人们所感到的而不是人们所得到的;使人伟大的是人们的思想而决不是人的幸福。幸福比伟大更有价值吗?野蛮胜于文明吗?啊!给我们以快乐而决不要不幸!懂得受苦的人比幸福的人要强得多!我们珍惜奋力忍受痛苦的荣耀,正如士兵珍惜给他点缀胸口的伤疤一样。卢梭不懂得这点。

快乐不过是痛苦的暂时停止,幸福则对痛苦毫无知晓。

幸福由于其自身的条件而区别于快乐,它有可能持续和永久。它建立了一种气氛。而快乐只造就了一道闪电,一种短暂的兴奋。

人们没有足够地区分拥有欢乐这两个概念。如果人们得到一种利益后还一直对能够拥有这种利益感到高兴,那这种拥有就是幸福。可随着我们财富的不断增加,我们欲望的界限也在不断地扩大。没错,我们只想得到我们能希望得到的东西,可我们拥有的越多,我们能希望的也越多。我们最初的愿望的窄圈就这样一直扩展得无穷无尽。

爱情是幸福的巨大源泉,可世上的东西都是要消亡的,并且在消亡中使我们痛苦,所以,应该依恋永恒的事物,在这依恋当中寻找幸福。可永恒的东西并非每个人都能得到的;美和真也是这样。不过,为了使幸福成为可能,上帝曾想让永恒的善能够为大家所得。

过去和未来都不属于我们;但它们用回忆、悔恨、希望和恐惧带来了现阶段我们最重要的那份感觉。所以,幸福不是别的,而是回想和预感。

每个生灵所需的东西似乎都与其智慧成正比。那一无所有的才子,如果他的整个灵魂全是智慧,不是应该比只有本能的野蛮人分到更多的东西吗?不过他还得到某个东西,一颗用来感受痛苦和欢乐,尤其是用来爱的心。然而这颗心并没有使他更为幸福。他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舒适和安逸,但他惊奇地发现这并不是幸福。于是他找啊找啊,询问世人,拍打额头。他没想到心是他想用才智来满足的一切欲望之源,没想到才智在他的各种能力中并不是无穷尽的,正如心在他的愿望中不是无穷尽的一样。人们遗忘之迅速不亚于渴望之迫切,当他达到寻找的目的时,他只感到快乐,即一点点幸福,其理由非常简单: 他的发现起初给他带来了一种额外的快乐,这种快乐不久就成了他的必需品;从此,他不会因拥有这种新的利益而感到更幸福,而这利益一旦失去,他会感到不幸。人们平时会因自己有两条胳膊而感到过某种满足吗?人们从来没想过这一点,他们带着健全的肢体自杀。相反,人们不是想创造第三只胳膊吗?那是多么快乐的事。可从此如果只剩下两条胳膊,那将是一种不幸。所以大部分发现只是不断地使人失去可能失去的东西,而不是增添真正的快乐。想象越丰富失去的越多,越贫乏得到的越多。前者关心他所拥有的,后者关心他所没有的,谁都不高兴,最后只剩下一般的,可对大多数人来说,一般比不幸更难以忍受,因为所有过量的东西都有资本满足虚荣心。

对于某些赌徒,如数收下他们输掉的钱还不如把这些钱还他们四分之一,这样他们会把最后一分钱也扔进水中。正如我曾所说,任何事情做到头了都有一种被做得不三不四所剥夺的苦涩的快乐。我们似乎把自己的未来抛给了命运,以便从它那儿夺回仍被它剥夺的欢乐。

论爱情。——

谈论爱情的虚荣和弱点是没有意思的。

男人只需保证把爱藏在心中;不应该在划分其本质时破坏它。爱情是感觉,同时也是思想,正如美本身是形式也是表现一样。没有接吻的爱是不完全的,没有柔情和尊重的爱也是不完全的。学会混合这两种幸福的源泉,按相当的比例混合,决不使它枯竭,这就是爱的艺术。当人们想一口喝掉幸福之水时,他觉得这算不了什么。爱情总的来说在其乐趣方面是可分的,只有细细品尝才觉得味好,其理由十分简单: 肉体的快感不管如何强烈都是有限定有边界的,可人们用此创造出来的形象不会比想象本身有更多的限制;从中产生了某种失望。另一方面,道德爱情,感情,在心中没有价值,它总是战胜强烈的身体危机;由此产生了心中的爱情和表达它的感官爱情之间不协调的痛苦之情,满足把这些爱互相联系起来,因为它们是不可分割的。所以,没有比淫荡更容易使人致命的东西了。谁想达到幸福的尽头,谁很快就可以达到。相反,聪明人对快乐精打细算,很有保留;他不是一次用完他的宝藏,他知道如何使肉体之爱像道德之爱一样无穷无尽,永不枯竭。

假如人们只知道该用什么方法去死,那还仅仅是想到死。怀疑在这一点上使我们平静,而在所有别的方面折磨着我们,这很令人费解。人们也可能不怕死亡,因为时间是用一系列短暂而无穷的时刻组成的,在这当中,人们确信自己活着。

人们无须去思考死亡,因为人不能把自己的思想集中在这个问题上;最深刻的哲学家不会去探究自己的映像,映像强烈得使哲学家不会有更多的虚荣心去谈论它。

死亡面前人人平等,为什么知道这一点很令人欣慰?

如果一种痛苦是普遍性的,这种痛苦会好受些吗?是的,普遍性的东西是本质的东西,因而不会是一种痛苦。

假如说所有的人都会死,那是符合死亡的自然规律的;因此,死亡对我们来说是一种好处,好处就在于我们的命运和本质保持一致。玛克·奥雷尔感觉到了这一点。

哲学家和布道者徒劳无功,他们最精彩的演出也不能真正使人害怕死亡;人们只害怕目前和可见的死亡;只有死亡本身的威胁使人们恐惧。

生活,就是死亡;神圣的安眠来自这个吻。

只要我们还活着,死亡就是哲学家的思辨。现在,洞挖好了;应该下去了: 底下有些什么东西?

(胡小跃 译)

注释:

斯多葛派: 又称“画廊派”,古希腊罗马时期唯心主义哲学派别之一,宣扬禁欲主义和宿命论,主张安于现状和忍耐精神。

卢梭(1712—1778): 18世纪法国著名的启蒙运动作家,代表作有《忏悔录》。

玛克·奥雷尔: 公元2世纪罗马皇帝。

【赏析】

絮利·普吕多姆是诗人、散文家、哲学家,曾获第一届诺贝尔文学奖。他的这篇《沉思集》是随感式的短文。显而易见,作者的“沉思”反映了诗人对玄学的兴趣。本文探讨由经历人生而引发的终极思考。

什么是幸福?价值和标准在它面前陡然失效;定义和规范于它毫无意义。我们或许不能圈定什么是幸福,却能够区别什么叫做不幸。诚如作者所言,幸福首先应当与快乐“区别”开来。幸福是无法参透的抽象,快乐则常寄居在切实的感受当中。幸福也许与我们强大的意志格格不入,可为了诠释自身的本质,必要在二者之间取舍。假如幸福感源自满足,那么就舍弃不着边际的妄求——人为妄求而苦。还有另外一种情况,有一些人,喜爱在颠簸中体验他人不敢尝试或者浅尝辄止的特异的苦痛,那么,平凡的幸福对于这种人就算不得珍贵。这一类人,需要在放飞自己的高空中为崭新的梦想高声呐喊

快乐是瞬间感受,幸福却是永在的状态。“幸福由于其本身的条件而区别于快乐,它有可能持续和永久。它建立了一种气氛。而快乐只造就了一道闪电,一种短暂的兴奋。”对幸福的把握,先决条件在于人的持守。快感要求你实在地抓住,因为它稍纵即逝;幸福则在你的持守当中绵延,它可以让生命重现绿意。

实践的辩证源自它的线性本质。爱与幸福在时间驱动下生发和消亡。由于某一点的切割,时间断裂成过去、现在和未来,三者在流动的过程之中交相呼应。并不一定拥有便能产生快乐,人们置身当下,在俯瞰过去和仰观未来。空想和错失相互纠结,褪色的希冀幻变为干燥而粗糙的节奏,五味杂陈的诡异感受催生了对生命的再解。所有预设都可能产生谬误,而站在某一未来的反观,很可能正是源自内心对命运始料不及的无所适从。在命运面前人的无力与勇气共生,在未知的境地攀爬。

爱情是生命的润滑剂。情与欲以愉悦的缤纷色彩融化外在世界;死亡也不构成对幸福的威胁——足够智慧的人生不会窒息于这种杞人忧天。人生来便是走向死亡,这是无法回避也不必思量的结局,因为人拥有过时间的线性。

这就是五味杂陈的生活,我们每日每夜经历感受,有时候也不免麻木不仁。不过作为诗人,普吕多姆保持了一颗敏感的心,站在审慎的角度观照这些值得探讨的问题,是思维在竞跑,也是对生命本身的体味。假若停滞在一成不变的局限中,人便永无希望见到应许之地。但就是不断有人突围出封闭的视界,原先被忽略掉的一些命题才由片断连成篇章。

诗人饶有分寸的把握和适度的激情使得整篇对生命进行探讨的文字非但不显艰涩反见几分律动。读者追随着他的循循善诱而愈探愈深,是为语言的魅力,也即思想的感召。

作者的世界充满了睿智的平和,抱持着爱与信心的世界观,他将幸福划归在“灵魂的三大能力”中。这三大能力就是“科学”、“变化”和“爱”,这三者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而失却了这三大能力,人生将是晦暗的。

很多人对普吕多姆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持保留态度,认为瑞典文学院过分抬高了他的地位,可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他对人生、对美、对道德的深刻思考,无论当时还是当今都是具有相当意义的。

(刘 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