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79),十七世纪英国卓越的思想家,十七至十八世纪机械唯物论创始人之一。他在哲学史上和无神论发展史上,都有着重要的地位。
霍布斯活了91岁,终身不结婚,他认为独身是最适合哲学研究的生活方式。他生活的年代,是英国的经济、政治急剧变动的时期。他经历了斯图亚特封建王朝的反动统治,目击了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也经历了斯图亚特查理二世的复辟。他生活的年代,也正是欧洲自然科学,如天文学、物理学、数学尤其是几何学、解剖学和生理学等突飞猛进的时期。这一切,对霍布斯的机械唯物论体系、“社会契约”的国家学说、反对宗教神学的思想的形成与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
霍布斯1588年4月5日生于英国南部马尔蒙斯堡附近的维斯堡镇。父亲是一个穷牧师,母亲是农村妇女。霍布斯靠自己天资的聪明和别人的资助,15岁就进牛津大学读书,1607年大学毕业,并开始讲授逻辑学。1608年,他受聘到一个大贵族家庭任家庭教师和旅行导师。从此,他同贵族集团开始有了较密切的接触。也有机会多次旅行,先后到过法国、德意志、意大利等地。这使他能够了解欧洲各国的社会政治情况;也得以结识了当时欧洲的许多著名学者。例如,他在巴黎,曾同伽桑狄、梅尔森等人一起,潜心研究物质与运动问题。到意大利时,结识了伽利略,成为朋友。他赞扬伽利略打开了“宇宙哲学的大门”。他还曾同笛卡儿展开过学术辩论。这些著名学者,对霍布斯哲学体系的形成给予很大的影响。他后来曾说过:他是从欧洲“带来了真正的智慧”。同这些著名科学家接触,使他懂得了以自然实验为基础的科学同经院哲学毫无共同之处。
霍布斯还曾当过弗兰西斯·培根的秘书,很受培根的器重。他最善于领会培根的思想,这对他成为培根唯物主义的继承者有着直接的关系。
1642年,斯图亚特王朝查理一世拒绝国会的《大抗议书》,拒绝国会提出的保证商业自由,以及建立大臣对国会负责制,限制主教权力等要求,宣布讨伐国会。国内战争爆发。霍布斯躲避战争, 逃往法国, 在巴黎住了11年之久。在这期间,他同王党保持着联系,并曾当过逃亡在法国的查理二世的数学教师。与此同时,他在1642年,用拉丁文发表了他的第一部巨著《论公民》,阐述他的“自然权利”学说,抨击宗教神学和僧侣阶层。他发表这部著作时虽未署名,仍被人知道他是此书的作者,因而扬名于世。王党为此谴责他对“国王事业”不忠,在宗教问题上持有“罪恶的观点”。
1646年6月,克伦威尔军队攻下牛津,查理一世逃往苏格兰,被苏格兰扣留。 国会以40万英镑赎回, 囚禁于赫姆比城堡,1649年1月,押回伦敦,判为暴君、叛徒、杀人犯、国家公敌罪,处以死刑。霍布斯看到克伦威尔军队的胜利,又考察和研究了革命派在发展民族经济方面的政策,思想靠近新政权。于1647—1648年间,他开始筹划由巴黎返回英国。
1651年,霍布斯在英国发表了他的主要著作《利维坦或物质、形式和教会的、世俗的国家权力》(“利维坦””Leviathan,是《圣经》里强大而凶恶无比的怪兽名)。这本书的出版,激怒了僧侣阶层和王党。教会宣判他为叛徒,叛教。国王把他驱逐出宫廷。这使他进一步接近克伦威尔新政权,并受到尊敬。
社会政治问题,是霍布斯著作的中心课题。《利维坦》一书,全面表述了他的社会政治观点、伦理思想,以及教会和国家、神学和哲学之间关系的见解。他以“自然状态”和国家起源学说,反对“君权神授”的邪说。他认为,国家不是由神所给予,而是由人们建立起来的,国家是人的意志的产物。因此他说,要研究国家的本性,必须从研究人的本性出发。他认为,在国家和社会产生以前,人类处于“自然状态”,那时,人有无限的“自然权利”;而人生下来就是个人主义者和利己主义者。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利益,可以侵犯别人的利益。在“自然状态”里,“人对人象狼一样”。自私和仇恨,使人与人之间经常处于“战争状况”。 这种互相掠夺、互相残杀,不仅给每一个人带来痛苦和灾难,而且使任何人的生命和自由都得不到保障。但是保存自己又是人的本性。为了保存自己,为了自由,就必须摆脱这种野蛮的战争状态。于是人们情愿订立一种“社会契约”,大家都把“自然权利”转让出去,授予契约的掌握者——君主。这时,人便从“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国家产生了。这就是霍布斯在国家起源问题上所提出的“社会契约”论。
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是一种具有反封建性质的唯心主义的国家学说。他站在资产阶级和新贵族一边,主张用“人”的眼光来观察国家,反对中世纪关于国家起源于上帝的“君权神授”说,在当时是有进步意义的。
但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还有它的反人民的、保守的一面。当时,欧洲正处于君主专制的全盛时期。在英国,正是克伦威尔篡夺革命果实,建立独裁统治,残酷镇压人民的时期,也是斯图亚特王朝阴谋策划复辟的时期。1653年,克伦威尔登上了“护国主”的宝座,这是他要恢复君主专制的前阶。1655年夏,他公然抛掉宪法的外衣,直接建立军事独裁统治。1657年,资产阶级和新贵族为了镇压日益增长的群众运动,开始推行恢复君主专制的计划,并拟订新宪法(草案),规定克伦威尔为英国世袭君主。克伦威尔虽有意接受,但由于遭到军队和人民的强烈反对,被迫“谢绝”。1658年,克伦威尔病死,其子理查·克伦威尔世袭其“护国主”的宝座。同年,斯图亚特王朝查理一世的儿子在国外积极策划国内王党进行复辟王朝的活动。1660年,斯图亚特王朝查理二世复辟。在这种情况下,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强调君主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人民只能服从,不得反抗,是对斯图亚特阴谋复辟有利的。正如恩格斯所指出:“霍布斯是第一个近代唯物主义者(十八世纪意义上的),但是当君主专制在整个欧洲处于全盛时代,并在英国开始和人民进行斗争的时候,他是专制制度的拥护者”。①
霍布斯在1651年返回英国后,就着手从哲学上来论证他的社会政治理论。他总结了在多次旅行中同欧洲著名科学家会晤之所得,并认真钻研了哈维在生理学方面的发现和其他许多科学著作,建立他的哲学体系。于1655、1658年先后出版了《论物体》、《论人》两部著作。这两部著作同《利维坦》一起,构成了他的机械唯物论的完整体系。
霍布斯是培根唯物主义的继承者和发展者。他把培根的唯物主义系统化了,并打破了培根唯物主义中的有神论的偏见。但同时他却把培根的唯物主义片面化了,抛弃了培根哲学中的辩证法因素,而把机械的、形而上学的方面加以发展,建立一个典型的机械唯物论体系,成为机械唯物论的奠基人。
霍布斯坚持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的唯物主义观点,反对认为上帝是创造万物的主宰的神学唯心主义,也反对笛卡儿的二元论。他认为,宇宙只有一个实体,那就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独立存在的客观物体。他说:“物体是不依赖于我们思想的东西,与空间的某个部分相合或具有同样的广延”。他强调指出,除了有广延性的、有形体的物体之外,世界上不存在任何其他东西,那些非物体的神、天使、灵魂是根本不存在的。霍布斯这些看法虽不科学,但是却由此得出了无神论的结论。他说:“我们既没有神的观念,也没有灵魂的观念”。这种观点克服了培根哲学中的神学不彻底性,对于反对当时的宗教唯心主义,有其进步意义。
但是,在另一方面,霍布斯却抛开了培根的丰富多采的世界画面,把宇宙仅仅看作是具有力学和几何学性质、并不断地进行机械运动的物体的总和,甚至把人和国家也看成是一架机器。
在培根那里,物质不仅有形态、重量等机械的特性,而且还具有感觉、欲望、颜色、声音、冷热等性质。培根还承认运动是物质的固有属性和运动形式的多样性。霍布斯在巴黎时虽曾同伽桑狄等人专心研究过物质与运动的问题,期望能在物质运动中发现打开“光怪陆离的宇宙秘密”的钥匙,然而他并没有发现这把钥匙。他虽然也承认物质变化的原因在于运动,否认有超自然的原因。但是他却认为运动不是物质的固有属性。他说,物体的属性只是广延性和形状;没有广延和形状,物体是不堪设想的,而没有运动,物体仍然是物体。他认为,物体是惰性的,“任何一件静止的东西,若不是在它以外有别的物体以运动力图进入它的位置使它不再处于静止,即将永远静止”;“任何一件运动的东西,除非在它以外有别的物体使它静止,即将永远运动”。他认为,运动只是机械的运动,“‘运动’是不断地放弃一个位置,又取得另一个位置”。这就是说,一切物体的变化,只是组合和分解、量的增加和减少、简单的位置移动而已。这样,他不仅否定了声、色、臭、味、冷、热的客观性,否定了物质的多样性,而且否定了事物的质变和发展。马克思把霍布斯同培根比较时指出,在培根的哲学里,“物质似乎迷人的微笑吸引着人的整个身心”;而在霍布斯的哲学里,“以感觉为基础的知识,失去了它的诗的绚丽色彩,它变成了数学家的抽象的经验”。①
霍布斯的理论成就和贡献,主要是在十七世纪五十年代。他的晚年正是斯图亚特王朝查理二世复辟时期。在复辟的年代里,他没有根本改变或放弃他的哲学、政治理论和国家学说的基本观点,受到保王党人和神学家们的迫害。国王剥夺了他出版著作的权利。《利维坦》一书,在他死后被焚毁。在晚年,霍布斯作为哲学家和政治思想家,可以说没有什么新作。他除了修改《利维坦》,并写有《贝希莫特》、自传以及荷马作品的翻译之外,没有进一步推进自己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