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托

佐勒菲卡尔·阿里·布托(Zulfikar Ali Bhutto,1928—1979),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治家,第一任总理,巴基斯坦人民党创始人。

1928年1月5日,布托出生于印巴分治前印度信德省拉卡纳县一个富有的贵族家庭。父亲夏纳瓦兹·汗·布托爵士,英国殖民统治时期曾在孟买政府中担任部长级职务和信德省政府首席顾问,参加过穆斯林联盟,是巴基斯坦独立运动领袖穆罕默德·阿里·真纳的挚友。在父亲的影响下,布托从青年时代起就加入穆斯林联盟。他参加了穆斯林联盟发起的要求穆斯林聚居地区同印度分离的运动,投入为此目的而举行的游行示威、罢课等“直接行动日”活动。以后,布托专心致志于研究政治。1950年在美国加利福尼亚的伯克利大学获政治学学士学位,接着入英国伦敦基督教会大学和牛津大学法学院深造,攻读法律,于1952年获法学硕士学位。1953年在伦敦林肯律师学院获高级律师资格。大学毕业后,由于成绩优异,受聘在英国南安普顿大学讲授国际法,成为该校第一位亚洲籍讲师。

1953年,布托从英国返回巴基斯坦,在卡拉奇穆斯林法学院任宪法学讲师,兼任信德首高等法院律师。其时,巴基斯坦虽已成为独立国家,仍十分贫穷落后,布托有志改革,积极从事政治活动,从1954年起任信德省青年阵线主席。他重视联络青年学生和知识分子,深得资产阶级和知识界的支持和爱戴,被视为“新生力量的代表”。布托在政治活动方面的才能很受当时的巴基斯坦总统伊斯坎达尔·米尔扎所赏识。1957年,米尔扎总统派他作为巴基斯坦代表团的成员出席第十二届联合国大会。翌年,他又被任命为巴基斯坦代表团团长,出席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布托的名字开始为巴基斯坦国内外所熟悉。

1958年10月,巴基斯坦陆军司令阿尤布·汗将军发动军事政变,宣布实行“军法统治”,组织新内阁,自任总统。布托被吸收入阁,其时年仅30岁,是内阁中最年青的部长。布托在阿尤布政府中先后担任商业部长,新闻、广播、国家建设、农村援助、基层民主、旅游和少数民族事务部长,燃料、动力、自然资源和克什米尔事务部长等职;1963年2月出任外交部长兼工业和燃料、动力、自然资源部长。

布托加入阿尤布政府初期,曾积极支持过阿尤布·汗总统提出的施政纲领和政策措施。在内政方面,他支持土地改革、实现基层民主、制定宪法和实行总统制政体等一系列主张。布托十分赞成阿尤布·汗制定的对美政策,认为阿尤布·汗政府1959年同美国签订的《巴美双边防御合作协定》和《巴美友好通商条约》,使巴“得到保护”,有利于争取美援和美在巴投资,增加巴美贸易和资本流通。布托也主张接受苏联援助,开展同苏联的经济贸易关系;他还支持阿尤布·汗总统提出的关于印巴“共同防御”的建议,赞成印巴合作,尽速解决克什米尔问题;同时坚持克什米尔人民自决权的立场。布托积极执行阿尤布·汗总统制定的同中国发展友好关系的政策,通过友好谈判,于1963年同我国解决了中巴边界问题,签订了“中国新疆和由巴基斯坦实际控制其防务的各个地区相接壤的边界协定” 。

1965年9月,第二次印巴战争爆发。这次战争是印度利用克什米尔地区紧张局势向巴基斯坦发动的一次侵略战争。印度军队向巴基斯坦发动大规模进攻,轰炸了巴基斯坦的拉合尔、卡拉奇等大城市。巴基斯坦军民奋起自卫还击。1966年1月上旬,阿尤布·汗总统接受苏联总理柯西金的“调停”,在塔什干同印度总理夏斯特里达成停火协议,签署了“塔什干宣言”。由于宣言只字不提印度的侵略和克什米尔人民的自决,不分是非地笼统宣布“通过和平手段来解决他们的争端”,布托认为协议内容对巴基斯坦不利,遂同阿尤布·汗总统发生分歧。1966年初,布托借口出国治病,辞去外交部长职务,脱离了阿尤布·汗政府,重操律师业。

一年以后,布托返回政界。当时,巴基斯坦人民对阿尤布·汗军人政府的长期统治感到厌倦。阿尤布·汗政府在执政期间,没有实行有力的措施来解决国内经济问题,封建关系束缚着广大农民,农业十分落后,致使巴基斯坦每年要从国外进口约150万吨粮食。受阿尤布·汗政府支持的全国22个大家族,控制着80%或65%的银行业和工业资本,激起社会各阶层的不满。在这种人心思变的形势下,布托于1967年11月宣布组织“人民党”,自任该党主席。人民党以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和平等主义为思想武器。布托表示,他主张的“社会主义”不是“共产主义”,而是“类似斯堪的纳维亚半岛所实行的社会主义”,是英国工党那样的“社会主义”。布托激烈反对阿尤布·汗总统及其政策,提出要求大选和改革社会经济制度的口号,很快赢得中小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的广泛支持。

人民党的活动使阿尤布政府受到严重威胁。1968年11月,阿尤布·汗下令逮捕布托,将他监禁在拉合尔集中营。但是,阿尤布此举非但没有控制住反政府运动,反而使人们认为布托是他们的代言人,使布托成为人们心目中的英雄。广大青年学生、自由职业者和知识分子纷纷举行示威游行和集会,要求释放布托,形成声势浩大的反政府浪潮。阿尤布·汗不得不于1969年2月释放布托,并于同年3月将政权移交给当时巴基斯坦陆军司令叶海亚·汗。

叶海亚·汗在民主运动高涨和阿尤布·汗政府难以继续维持的局面下执政,地位较虚弱,不得不同意举行大选。1970年12月,全巴国民议会选举结果,布托的人民党共获82个席位,仅次于穆吉布·拉赫曼的人民同盟(其势力主要在东巴基斯坦),成为巴基斯坦第二大党。在紧接着举行的省议会选举中,人民党又在西巴基斯坦的两个主要省份信德省和旁遮普省取得多数席位。拉赫曼的人民同盟坚持实行东巴全面自治,同西巴的人民党等政治力量产生对立。布托同拉赫曼就这个问题进行多次谈判,没有取得结果。叶海亚·汗遂对人民同盟进行镇压。1971年12月,印度出兵干涉,爆发了第三次印巴战争。布托以叶海亚·汗政府副总理兼外交部长身份率领巴基斯坦代表团前往纽约,出席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讨论印巴战争问题的会议,并指出苏联支持印度侵略巴基斯坦,得到了国际舆论的广泛同情。12月20日,印度军队占领东巴首府达卡,宣布成立孟加拉国。叶海亚·汗政府因战败而垮台。布托旋即从联合国赶回巴基斯坦接管政府,就任总统兼军法管制首席执行官。

布托就任于巴基斯坦危难之际。对外,印度占领着西巴5,000平方英里土地, 9万多巴基斯坦将士被俘,关押在印度,印巴之间的战争状态尚未结束;对内,经济遭到严重破坏,工农业生产陷于停顿,一片混乱。为了稳定政局,布托采取了一系列果断的措施。1972年1月3日,布托宣布无条件释放叶海亚·汗政府扣留的东巴领导人。同年6月,布托到印度北部的西姆拉市,同印度总理英·甘地举行会谈,并于7月2日签订西姆拉协定,宣布印巴战争状态结束,印度承认克什米尔争端的继续存在,同意以和平手段解决两国争端而不诉诸武力或武力威胁。维护了巴基斯坦(原西巴)的独立、主权和完整。

在内政方面,布托争取多数政党的支持,制定了1973年宪法,改总统制为议会制政体,并通过国会选举,就任内阁总理,组成人民党政府,掌握实权。布托提出在巴基斯坦实行“伊斯兰社会主义”的目标,主张“给人民面包、衣服和住房”,决心在平等的口号下在全国实行激进的社会经济改革。他认为巴基斯坦当时的主要经济命脉控制在22个大家族手里,由于他们的垄断和剥削,阻碍了工商业经济的发展,造成人们的贫困。因此,他便从1972年开始推行“国有化”政策,把银行、保险、交通运输、矿业、电力、化工、机械等10个部门的工厂企业通过赎买收为国有,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大资产阶级的发展。

布托在执政的五年内,两次实行土地改革,限制大地主占有大量土地,使无地少地农民有地耕种,以促进农业生产。布托政府1972年颁布的土改法规定占有土地的最高限额,灌溉地不得超过150英亩,旱地不得超过300英亩。1975年土改时又进一步将限额降低,规定灌溉地不得超过100英亩,旱地不得超过200英亩。超过限额的土地由政府付给补偿费后分给无地少地农民耕种。

布托政府的社会经济政策,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小资产阶级和农民的要求,获得他们的拥护和支持,但遭到大资产阶级和大地主的反对。地主都采用将土地划小然后分别列入家族其他成员名下的办法,逃避国家对其超额土地的征收,因而土改很不彻底,只有极小部分农民分到了土地。在国有化过程中,资本家纷纷把资金转移到国外,加之政府官员对企业经营管理不善,生产反受影响。

布托是个民族主义者。他在外交政策方面基本上坚持了独立自主的立场,为维护巴基斯坦的民族独立、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进行了持续不懈的斗争。他坚决顶住外来压力,坚持克什米尔人民自决的立场。他毅然宣布退出英联邦,对它在关键时刻未支持巴基斯坦的态度表示不满,1972年11月,他决定退出东南亚条约组织,发展同第三世界国家,特别是伊斯兰国家的关系。他于1974年2月下旬作为东道国的政府首脑,积极筹备并主持了第二届伊斯兰国家首脑会议,发表了“拉合尔宣言”,强调伊斯兰国家的团结合作和保证支持阿拉伯人民的正义事业。布托开展了大量国际活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巴基斯坦的民族尊严,增强了它的国际地位。

布托坚决奉行同中国友好的方针,为发展中巴友好合作关系作出了重大贡献。布托一生曾九次访问中国,是中国人民十分熟悉的外国领导人。1963年3月,布托第一次访华时,即代表巴基斯坦同我国陈毅外长一起签订了中巴边界条约,友好地解决了边界问题。1972年,布托政府同我国政府共同商定,两国继续合作修筑并延长连接两国的中巴友谊之路——喀喇昆仑公路,进一步增强两国的联系。布托曾多次会见我国领导人。1976年5月,布托再次访华,成为毛泽东主席生前会见的最后一位外国政治家。

1977年3月,布托自认政绩卓著,局势稳定,形势对人民党继续执政十分有利,决定提前举行全国大选。人民党再次获胜,在国民议会中获得绝对多数席位。这时,由9个政党组成的巴基斯坦全国联盟指责人民党利用执政党的便利条件在选举中舞弊,宣布不承认大选结果。全国各大城市和一些地方发生大规模的对抗和骚乱,使经济和社会生活陷于瘫痪,局势失去控制。7月5日,陆军参谋长齐亚·哈克上将发动军事政变,宣布中止宪法的实施,解散国民议会和各省议会,接管政府。不久,布托被捕入狱。1978年3月,拉合尔高等法院以谋杀政敌罪判处布托死刑。1979年4月,巴基斯坦最高法院不顾许多国家领导人、知名人士和国际组织提出的赦免或减刑的要求,驳回布托上诉,维持原判。4月4日,布托在拉瓦尔品弟中央监狱被处以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