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睽卦第三十八《《象》曰:上火下泽,睽,君子以同而异.》

周易·睽卦第三十八·《象》曰:上火下澤,睽;君子以同而異。

【译文】《象传》说:上爲火下爲泽,象徵“乖背睽违”;君子因此谋求大同并存小异。

【注释】①上火下泽,睽——释《睽》卦上离爲火、下兑爲泽之象。《集解》引荀爽曰:“火性炎上,泽性润下,故曰‘睽’也。” ②同而异——犹言求同存异。这是说明“君子”观《睽》象而悟“合睽”之理,谋求事物之“大同”,并存不可同之“小异”。《集解》引荀爽曰:“大归虽同,小事当异。百官殊职,四民异业;文武并用,威德相反:共归于治。故曰‘君子以同而异’也。”

【说明】程颐用《礼记·中庸》“和而不流”一语,说明“同而异”的道理是:“于大同之中,而知所当异也”(《程传》),甚切《大象传》意。李中正曰:“《彖》曰‘异而同’,所以成济睽之功;《象》言‘同而异’,所以明用睽之理。”(《泰轩易传》)马其昶依此发论云:“持一说建立一宗教,必强人之同于己,徒党怨怒攻击,甚且酿成兵祸:是皆不知‘君子以同而异’之理。南郭惠子问于子贡曰:‘夫子之门,何其杂?’呜呼!此孔子之所以爲大也。”(《重定费氏学》)马氏援据孔子授徒爲说,正揭明孔子的“有教无类”与《大象传》“同而异”在义理上的相通,至爲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