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
《宋书》共100卷,帝纪10卷、志30卷、传60卷。记录南朝刘宋上自东晋安帝司马德宗义熙元年(405年)刘裕专权,讫至宋顺帝升明三年(479年),前后70余年的历史。
《宋书》的作者是南北朝时期的沈约。
沈约(441—513),字休文,吴兴武康(今浙江武康县)人。永明五年(487年),奉齐武帝萧赜之命,修撰《宋书》,到次年完成,历时仅一年。成书之快,在史书修撰者中,自古未有。
《宋书》的体例除新增《符瑞志》外,基本上是沿袭旧史,但其门类并不全,如缺少《食货志》、《艺文志》等。在北宋年间,原书已有部分散佚,后人又取李延寿的《南史》等进行了补述。
该书的一大特点是以较大的篇幅为豪门士族立传,此外,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原始文献较多。另一个特点是书中的《八志》包括律历、礼、乐、天文、州郡、百官等等,往往上溯到魏晋乃至秦汉三代,可以弥补《三国志》等前史的缺略。沈约当时所见十八家晋书都没有《志》,唐初修《晋书》的“志”,即取材于此。《礼志》把郊祀天地、祭祖、朝会、舆服等合在一起。《乐志》既详述乐器,又记载了大量的乐章。正如《四库提要》所说:“曰乐志详述八音众器,及鼓吹铙歌诸乐章,以存义训……有声而词不可解者,每一句为一断,以存其节奏,义例尤善。盖汉魏以后乐府诗得以保存,全赖此志。”《律历志》详细记载了杨伟的《景初历》、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都反映了当时的自然科学水平。
《宋书》的局限正如顾烬臣综合历代史家的看法:一、叙事失检;二、编次失检;三、繁简失当;四、体裁未合;五、编订草率。具体讲主要有:体例不全,成书草率(一个人仅用了一年多),叙事太多忌讳、回护,有乖史笔(当代人写当代事)。《符瑞志》虽然体例上是创新,但内容却荒诞不经。另外,《宋书》在列传的叙事方面,还存在颇多争议的地方,即把数人合为一传,虽然篇幅超过了本传,但内容太过局限,致使文章不够连贯,给人以支离破碎之感。但也有人认为,这一缺点也正是《宋书》的一个特点,理由是正因为采用了这种带叙法,才把某些没有专传的人的简历和事迹,在别人的传记中夹带写了出来。这种叙事方法的优点在于,使史书在不增加传目的情况下,保留更多的历史人物和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