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文化·由民族融合体现出的在全国的地位和作用·唐代以后的民族融合
但是到宋元明清时期,这种情形就完全改变了。这一时期民族融合的特点,是游牧民族先进入中原,再逐渐汉化;先实现军事和政治的统一,再恢复和发展农耕经济。
这一时期,在北方游牧民族中出现了像蒙古汗国那样空前绝后的强大势力,达到了高潮,而汉地的官僚政治统治却日趋僵化,由盛转衰。因此,这一时期的民族融合比以往规模更大,融合的过程更快,农耕生产方式与游牧生产方式间的差异更为显著,冲突更为剧烈。从北方游牧民族方面而言,民族融合主要是以战争的方式进行的,而这种战争主要是掠夺式的,不是地方割据或统一兼并式的,因此它首先就表现为极大的破坏性。从汉族和燕赵区域方面而言,掠夺战争对于燕赵文化的影响多是消极的、起负作用的。战争虽然是在燕赵区域内进行,虽然也有少数燕赵人物参加,但是大多并不代表燕赵人士的意愿,更不由燕赵人士主持和控制,燕赵方面是完全被动的。掠夺战争不具有区域性的意义,而是具有全国性的意义,这些战争从全国的和长远的眼光来看,为这一时期的民族大融合创造了条件,而燕赵区域则为这一整个过程做出了极大的牺牲,同时也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在唐代以前,汉地对北方游牧民族一般都采取和亲、册封和使其内附等政策。唐代以后已不再和亲,除北宋曾册封西夏为夏国王,也很少册封。像后晋称臣于契丹、南宋称臣于金的情况,以前从未有过。南北双方的军事力量对比失去均衡,北宋与辽长期对峙在燕云十六州一线。幽燕以南千里之间地平如砥,自古以来素无险阻,于是宋人决通河陂,依水为寨,踞守瓦桥、益津、高阳三关,这种情况以前从未有过。契丹和金攻克后晋和北宋都城汴京,金攻克南宋都城临安,长驱直入又迅速返回,这种情况以前从未有过。北方游牧民族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可以进入中原腹地,像蒙古和清更是由游牧民族在汉族农耕区内建立统一政权,这种情况以前从未有过。公元1153年,金朝的海陵王完颜亮将都城建在华北北部的燕京(今北京),此后历朝也都建都于此,这种情况以前也从未有过。
女真族在1115年建立金国,1129年就已完全控制了河北地区。1133年,金下令从东北地区迁徙女真人到华北汉人地区,命下之日,比屋连村屯结而起。到华北后,便星罗棋布地散居四方。可是到1214年由于遭到蒙古的攻击而南迁开封时,仍有女真族屯田军及其家口百余万人相随而往。女真族屯田军长期以来不耕不战,“得地不能自活”,全靠金朝政府供应的口粮维持生活,其融合之缓慢,上距进入汉地已有八十余年。
契丹族在907年建立辽国,936年即已取得燕云十六州之地。到1125年辽亡,其间一百九十年,契丹族人仍主要居住在以上京临潢府(今内蒙古林西、林东之间)为中心的宜牧地区,以渔猎畜牧为主要经济活动,幽燕地区基本保持汉族人农耕经济的原状,官吏也多由汉人担任,胡汉分治,二族在血缘与生产方式上的融合并不显著。
蒙古族从1215年攻占燕京,到1260年元世祖忽必烈即位,其间将近半个世纪一度处于异常混乱和黑暗的状态:掳掠人口,重税勒索,许多州县被分封给贵族、功臣作封地,封地内的人口被看作是封主的私有财产,不得任意迁徙等等。元世祖即位后,政策上虽然做了很多调整,但元朝的民族融合仍十分缓慢。元代的皇帝自忽必烈到元顺帝,没有一个通汉文。蒙古人和色目人官吏也多不能执笔画押,照例以象牙或木头刻名盖印。元朝的民族矛盾也是历朝中最为尖锐的,迟至1368年元亡前夕,伯颜等大臣还提出要杀绝汉人张、王、刘、李、赵五姓,而汉人也提出了“北人是主南是客”和“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的口号。
清朝的崛起是最为迅速的。1616年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今辽宁新宾)建立后金(1636年改称清),二年后开始向明朝进攻,五年后攻取了辽东七十二城,十八年后控制了长城以北广大地区,二十八年后借助李自成灭明的机会攻占北京。攻占北京后又过二十年,就攻灭了福王、鲁王、唐王、桂王以及其他各支抗清势力,并于1683年攻下台湾。满族人在先进入中原、先军事和政治统一、再逐渐汉化和血缘融合一点上,最为典型。
在掠夺性战争方面,946年9月,契丹耶律德光引兵南下,占领了后晋都城大梁,翌年春在大梁举行即位仪式,改契丹国号为辽,改元大同。但是契丹人并没有在大梁留下来,而是尽载府库珍宝回了北方。同样,1126年金兵南下占领了北宋都城汴梁,也没有停留。金人搜括府库官民金银币帛、皇宫舆服、法物、礼器、浑天仪、铜人、漏刻、书籍、府州县图,裹挟徽钦二帝、后妃、皇子皇女、贵戚、倡优、工匠等共三千余人,一并北去。说明这一时期北方游牧民族的军事力量发展很快,而生产方式上的变化过程则要缓慢得多。
这一情形到元、清两朝更为明显。蒙古族和满族都是在初次进入华北平原以后不久,就能够麾兵直入,几乎不经过反复,很快就可以控制包括长江流域在内的所有版图。蒙古人占据河北和灭金,时间都很短,灭南宋也只用了四十年。清兵自入关到俘获桂王不出二十年。和五胡十六国南北朝的情形相比,南方这时已失去南北对峙的政治军事实力,而游牧民族在实现了军事统一以后,也是以征服者战胜者的姿态出现,不让平原地区汉族原有的农耕生产方式维持下去。蒙古人在占领河北以后,大臣别迭等人甚至提出了“汉人无补于国,可悉空其人以为牧地”的主张。
唐代以后民族掠夺战争对燕赵文化的影响,首先表现为它对于经济、文化的巨大的直接的破坏。耶律德光占据大梁时,赵延寿请给契丹兵颁发廪食。耶律德光说:“吾国无此法。”于是就放纵骑兵四出,以牧马为名分番剽掠,称之为“打谷草”。自东西两畿及郑、滑、曹、濮各州数百里间财畜殆尽,使城市和村落受到极大破坏。庄季裕所著《鸡肋编》在讲到金兵的破坏性时说:“自古兵乱,郡邑都有被焚毁的。但是即使像盗贼那样残暴,因为要依赖屋舍住宿,所以必定会保留下一些。然而金兵有露宿的习俗,无须依赖屋舍,凡是经过之处,屋舍尽遭焚毁。自有史以来,中原之祸无以过之。”元好问所著《遗山后集》在讲到赵州遭到蒙古兵的破坏时说:“蒙古攻金的战争结束以后,焚毁尤甚,民居官舍百不存一。”除了房屋之外,树木特别是极具经济价值的桑、枣等树,也遭到彻底破坏。《辽史·兵卫志》说辽兵每次作战,必定先砍伐园树,然后驱掠汉族老幼搬运,用以填充壕堑,以便骑兵奔驰。辽兵还在本国州县中征发汉人乡兵万余人,专门随军砍伐园林,填充道路。凡是沿途所遇民居园囿桑柘,必定夷伐一尽。战争还引起人口锐减,《清世祖实录》说清初直隶极目荒凉,百姓流亡的有十之六七。
其次是在游牧民族占领初期,政策上仍具有很强的军事化性质。耶律德光时,契丹实行胡汉分治的制度,部落之事归北面宫,汉人租赋之事归南面宫,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元朝早期也有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四等人之分。州县一级政权,辽有“头下军州”(头又作投),以所俘掠的人口封赏契丹贵戚功臣而置。蒙古在河北时,仍是将州县作为“投下”封地分封给诸王功臣,所掠人口实际上具有官奴隶的性质。在土地和农耕方面,金人内徙后将其原有的军事组织“猛安谋克”转为屯田军,计口给田,以充口食。清初也令满人圈地,近京各县圈地总数达十六万六千七百九十四顷之多。满人索保住在宛平县横霸一方,田连阡陌,招募佃户供其驱使。焦国栋在宝坻县横霸田土千余顷。猛安谋克所占耕地又多不肯亲自耕种,或者佃给汉人,坐收租课;或者役使奴婢,所用奴婢多至二三百至上千人。更有甚者,则听由良田荒芜,砍桑伐枣,以为刍薪,经营上极趋粗放。土地荒芜之后,再重新圈占汉人良田,不二三年仍旧荒废。由此造成荒地日旷,即使在风调雨顺之年,土地荒芜也动至百余里,致使“草莽弥望,狐兔出没”。蒙古初期还专占民田以为牧场,王公大人之家有时占据民田近于千顷,不耕不稼,称之为草场,专供放牧。游牧民族还往往在所占据的汉人地区抓丁派役,间接破坏汉人的农耕。《金史·兵志》中说:“金代兵制弊病最大,每当遇有征伐及边衅,就下令签军,使远近骚动不安。如果百姓家中的丁男都身体强壮,就都被征走,号泣之声动于乡里,嗟怨之声盈于道路。”此外,不平等的民族压迫政策也给经济和文化带来极大破坏。
再从汉族农耕地区方面来看,由于生产方式的不同,汉族政权的性质和功能便不同于北方,因而这一时期双方发生在燕赵区域内的战争实际上具有两种不同生产方式间的冲突的意义。对于汉族政权而言,虽然战争发生的地点是在燕赵区域,实际上却具有保卫全部农耕地区的意义,而并不只是关系着燕赵一区的利益。如北宋时期的两次大战,第一次由宋太宗亲自指挥围攻幽州,第二次由曹彬率军出雄州,田重进率军由定州出飞狐,都是倾全区之力以赴。特别是在这一时期,由于全国的经济重心已经南移到长江流域,燕赵区域对于全区的作用就是以燕赵确保南方经济区的安全。于是燕赵区域便进一步做出牺牲,纯粹沦为战场。最足以说明这一点的是在北宋第二次攻辽失败以后,便取守势,为了遏制北方骑兵,竟至在河北平原上挖掘河堤,使西起保州(今保定)、东达泥沽海口(今塘沽)的屈曲九百里之地遍布塘泺,从而使燕赵区域内的广信、安肃、顺安、雄州、霸州之间,尽为水塘,农民不得耕种者十之八九。北宋对于燕赵区域的经济利益已无力相顾,这与唐代以前汉族政权对于燕赵区域的态度已完全不同。
又就河北区域内的情况来看,自外而来的战争使本区域在文化上、心理上均难于承受,表现出很大的被动性。战争期间虽也有自发的农民武装出现,如南宋时燕人赵恭在庆源府(今河北赵县)五马山聚众十余万,王彦“八字军”在怀、卫、相州一带聚众也在十万以上,但其活动方式已不是传统的勇武任侠,而是带有反对异族压迫的直接目的。地方豪强大族的影响尤为微薄,比较著闻的有辽代的韩氏、刘氏,元代的大兴史氏、易州张氏、真定董氏等,不过寥寥数家而已。
燕赵区域的经济、文化在急剧的民族融合和掠夺或战争的重压下,开始走向衰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