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尝试成功自古无”,放翁这话未必是。我今为下一转语: 自古成功在尝试!
莫想小试便成功,那有这样容易事!有时试到千百回,始知前功尽抛弃。即使如此已无愧, 即此失败便足记。告人此路不通行, 可使脚力莫浪费。
我生求师20年,今得“尝试”两个字。作诗做事要如此, 虽未能到颇有志。作“尝试歌”颂吾师,愿大家都来尝试!
5, 9, 30
(《尝试集》, 人民文学出版社, 1968年版。)
赏析 胡适的《尝试集》,初版于1920年,是中国现代第一部白话诗集。这里所选的“代序二”,本是《尝试集》中的一篇,经作者略加删改后,拿出来作为“代序”。根据本集“代序一” 《五年八月四日答任叔永》,篇末所记时间,当为(民国)五年九月三十日。
这篇序,的确和《尝试集》很匹配。它是一首白话诗。其格调,颇像传统的“打油诗”,又有点“顺口溜”的味道。与集中许多篇一样,是“解放脚”式诗。“脚”虽解放了,然还带有被缠裹过的“血腥”气。
“代序”很短,但却将作者写《尝试集》中诗及出版该集时的心情和决心,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
无论想做什么事,若连“尝试”都不敢,当然不会有成功。天下事,没有一样能轻易办好。俗话说:“好事多磨”嘛!一试成功的事也有,但更多的则可能屡遭失败,甚至可能前功尽弃。即使彻底失败,这“尝试”也有作用。其作用是“告人此路不通行,可使脚力莫浪费”。从某种意义上说,教训和经验有同等的价值。这大约就是胡适在此序中所表达的想法。
或许有人说,从此序看,胡适对文学革命的信心不足,甚至推演出什么“软弱性”、“不彻底性”。因为序中明明包含一种思想倾向:未言胜,先虑败。这能说是信心十足吗?
笔者不这样看。
这得回到那个时代去。中国的文言诗已流行几千年,在中国人的心目中地位崇高,根深蒂固。要想在文言诗的一统天下中,开辟一块白话诗阵地,正如胡适在“代序一”中所说,这“颇似一新辟以文学殖民地”,谁敢说有必胜的把握?而且,当时胡适是“单枪匹马而往,不能多得同志结伴而行” (见“代序一”)。在这种情况下,要求人家杀出第一枪时就有必胜的信心,也太强人所难了。
胡适说这些话的时候是1916年,那时,新文学运动的义旗还没有举起。胡适只是自己试写白话韵文,在与朋友通信中谈白话诗。这时就有阻力,他的朋友中就有人说他“狂”。而他的回答是“狂言人道臣当烹。我自不吐定不快,人言未足为重轻。”(见同上)他并不把别人的批评当成一回事, 自去开辟自己的“文学殖民地”。
胡适是历史的幸运儿。他碰到了陈独秀等一伙子“同志”,搞起了新文学运动。为新诗的公诸于世造下了舆论。《尝试集》一出版,就受到了拥护文学革命者的欢迎,连再版了四次。但这仅是事情的一面;另一面,反对者也不少。如胡先骕就说:“胡君之《尝试集》,死文学也。以其必死必朽也。……物之将死,必精神失其常度,言动出于常轨。胡君辈之诗之卤莽灭裂趋于极端,正其必死之征耳。”(见《尝试集·四版自序》引)这话到今天看来,也还有点吓人,何况在新诗像婴儿刚呱呱坠地时!
在事实上,胡适的决心相当大。如果决心不大,既考虑到失败,又“单枪匹马”,就可能不“尝试”了。有许多人对许多事,不就只“想干”而并不去“尝试”干吗?
要成事,还是得咬着牙“尝试”着干!这《尝试篇》值得一读,更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