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氏长庆集》者,太原人白居易之所作。居易字乐天。乐天始言,试指“之”、“无”二字, 能不误。始既言, 读书勤敏, 与他儿异。五六岁识声韵,十五志诗赋,二十七举进士。贞元①末,进士尚驰竞,不尚文,就中六籍②尤摈落。礼部侍郎高郢始用经艺为进退,乐天一举擢上第。明年,拔萃甲科。由是《性习相近远》、《求玄珠》、《斩白蛇》等赋及百道判,新进士竞相传于京师矣。会宪宗皇帝册召天下士, 乐天对诏称旨, 又登甲科。未几,入翰林掌制诰, 比比上书言得失。因为《贺雨》、《秦中吟》等数十章,指言天下事,时人比之《风》、《骚》焉。
予始与乐天同校秘书③之名, 多以诗章赠答,会予谴掾江陵④,乐天犹在翰林,寄予百韵诗及前后数十章。是后各佐江、通,复相醉寄。巴蜀江楚洎长安中少年,递相仿效,竞作新词, 自谓为元和诗。而乐天《秦中吟》、《贺雨》、讽谕等篇,时人罕能知者。然而二十年间,禁省、观寺,邮候墙壁之上无不书,王公、妾妇、牛童、马走之口无不道。至于缮写模勒, 衔卖于市井, 或持以交酒茗者, 处处皆是。其甚者有至于盗窃名姓, 苟求自售,杂乱间厕,无可奈何。予尝于平水⑤市中, 见村校诸童竞习诗, 召而问之, 皆对曰:先生教我乐天、微之诗。固亦不知予之为微之也。又云鸡林⑥贾人求市颇切, 自云:本国宰相每以百金换一篇,其甚伪者, 宰相辄能辨别之。自篇章以来未有如是流传之广者。
长庆四年⑦, 乐天自杭州刺史以右庶子诏还, 予时刺会稽⑧, 因尽征其文,手自排缵,成五十卷,凡二千一百九十一首,前辈多以前集、中集为名, 予以为陛下明年(秋)当改元, 长庆讫于是⑨, 因号曰《白氏长庆集》。大凡人之文,各有所长。乐天之长,可以为多矣。夫以讽谕之诗长于激, 闲适之诗长于遣,感伤之诗长于切,五字律诗、百言而上长于赡,五字七字、百言而下长于情,赋赞箴戒之类长于当,碑记、叙事、制诏长于实,启奏、表状长于直, 书檄、词策、剖判长于尽。总而言之,不亦多乎哉!至于乐天之官族景行, 与予之交分浅深, 非叙文之要也, 故不书。长庆四年冬十二月十日微之序。
(《白氏长庆集》卷首,文学古籍刊行社1955年版)
注释 ①贞元——唐德宗年号(785—805)。②六籍——六经。③校秘书——即秘书省校书郎。④谴掾江陵——指作者被贬为江陵(在今湖北省境内)士曹参军之事。掾:副官、属吏。⑤平水:地名。在今山西省临汾一带。⑥鸡林——古国名,即新罗。在今朝鲜境内。⑦长庆四年——公元824年。长庆,唐穆宗年号。⑧刺会稽——担任越州(古称会稽,即今浙江绍兴)刺史。⑨讫于是——到此终结。
赏析 由元稹为白居易的《白氏长庆集》作序,是再合适不过了。之所以这样,倒不是因为元稹此时权重位高,也不全是因为两人诗名齐同、共倡“新乐府运动”,主要是因为他们“行止通塞,靡所不同;金石胶漆,未足为喻。死生契阔者三十载,歌诗唱和者九百章” (白居易《祭微之文》)的极不寻常的相交相知。有了这样的前提,再来运笔作序, 自会从心所欲,中的切要。
这篇序文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写白居易之天赋文才。从其幼年的不误读“‘之’、‘无’”,童年的异常“勤敏”,少年的有“志诗赋”,青年时高“举进士”,直至后来的名重京师,勾画出了白居易成长的大致过程。
第二部分写白居易作品的传播影响。“禁省、观寺,邮候墙壁之上无不书,王公、妾妇、牛童、马走之口无不道。……其甚者有至于盗窃名姓,苟求自售,杂乱间厕”,连外国人都以重金相购,形成“自篇章以来未有如是流传之广者”的局面。白居易诗作在当时影响之大, 由此可见。
第三部分是对白居易创作特征的归纳与评价。“讽谕之诗长于激,闲适之诗长于遣,感伤之诗长于切,五字律诗、百言而上长于赡,五字七字、百言而下长于情,赋赞箴戒之类长于当,碑记、叙事、制诏长于实,启奏、表状长于直,书檄、词策、剖判长于尽”的表述,可以说是对白居易各种创作体式特征的准确界定。
本序无论是忆其童稚时期的聪敏、青年时期的成名,还是作品流传的广远、创作特色体式的独特多样,都饱含着浓浓的情谊。“乐天之长,可以为多矣”、“总而言之,不亦多乎哉”诸语,更是明白直露的推重赞许。作者在序文末尾虽然表白文中不涉及自己与白居易的“交分浅深”,但“予始与乐天同校秘书之名,多以诗章赠答,……寄予百韵诗及前后数十章”。村校学童“皆对曰: ‘先生教我乐天、微之诗’。固亦不知予之为微之也”等等,都表现出二人真挚的友谊。
一般说来,人们在事关亲朋好友之时,难免褒贬过甚,言不符实。而本序却可以当得“真实可信”四字。序中所叙事实均有正史或其他典籍可证,对白居易作品的评定,亦属公允。如此既顾及情谊,又持论平正,可以为后来作序者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