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颂周颂清庙之什·维天之命》原文|译文|注释|赏析
维天之命,於穆不已。①於乎不显,文王之德之纯!②
假以溢我?我其收之。③骏惠我文王,曾孙笃之。④
【注释】 ①维:借为“惟”,想。天之命:即天命。於:叹词。穆:肃敬。不已:不止,无穷无尽。②於乎:即呜呼,赞叹词。不:通“丕”,大也。显:显耀,显明。纯:纯粹不杂。一说,大。③假以:何以。溢:当作“恤”,可怜。收:受,接受。④骏:大。惠:顺。曾孙:《郑笺》云:“自孙之子而下,事先祖皆称曾孙。”此指后代的帝王。笃:厚。
【译文】 想到那至高无上的天命,它是多么庄严啊,无穷无尽。它是多么显耀啊,大放光明。文王品德真纯正。无论拿什么来安慰我,我们都要承受他的德行。遵顺我文王的教化,子孙后代都要忠诚地奉行。
【集评】 《毛诗序》:“《维天之命》,太平告文王也。”(《毛诗正义》卷十九)
汉·郑玄:“‘告太平’者,居摄五年之末也。文王受命,不卒而崩。今天下太平,故承其义而告之。”(《毛诗传笺》卷十九)
宋·朱熹:“此亦祭文王之诗。言天道无穷,而文王之德纯一不杂,与天无间,以赞文王之德之盛也。”(《诗集传》卷十九)
清·陈奂:“《书·雒诰大传》云:‘周公摄政,六年制礼作乐,七年致政。’《维天之命》,制礼也。《维清》,作乐也。《烈文》,致政也。三诗类列正与《大传》节次合,然则《维天之命》当作于六年之末矣。”(《诗毛氏传疏》卷二十六)
清·方玉润:“首二句从天命总起,下乃接入文王,一气直下,如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之意。”(《诗经原始》卷十六)
近·吴闿生:“此告祭文王之诗,而其意则周公颂美文王之德以勖勉成王,且以戒后王也。”(《诗义会通》卷四)
【总案】 在周人看来:只有敬畏苍天、笃信鬼神、尊崇先祖、勤于祈祷,方能得苍天之恩泽,沐先王之盛德,以达到安邦治世、富国裕民的目的。故《周颂》三十一篇大多是宗庙祭祀的赞美诗,记述周王于天下昌盛时,制礼作乐,弘扬先祖盛德,并把成功的事礼,秉告天上的神明。《维天之命》即是周公摄政六年祭祀文王的乐歌。全诗以简洁的文笔反复颂美文王之德光明纯正、彪炳后世,以此劝慰成王,告戒后王。前四句颂扬文王德配天命,体现出周人君权神授、天人合一的天道观。后四句礼赞文王德被子孙,象征文王未竟之大业后继有人。此诗语言枯燥、古朴,既不作夸饰,也不用比兴,体现出宗庙祭歌严肃古板的一般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