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斯蒂文斯·论现代诗歌

作者: 任良耀

 

 

这诗写思维在行动中寻找令人满足的东西。不一定每次都找到:布景已搭好,它重复写好的脚本。

然后剧院改演一出新戏。过去的只剩回忆。诗必须活着,学会当地的话,它得面对这时代的男人,会见这时代的女人。它也得想战争,得找出何物令人满意。它必须搭一个新台。他必须站在台上象个永不满足的演员,缓慢地沉思地,咏出台词,在那耳朵在思维的敏感的耳朵中恰好重复它正想听的东西,这声音一群看不见的观众正在倾听,不是听戏,而是听自己被表现,情绪上好象是两个人,两种情绪结合成一体。演员应是黑暗中的哲学家,拨动他的乐器,拨动一根金属丝的弦,琴声穿越突然的准确性,整个包裹了思想,不能低于这水平也没有超越它的愿望。

它必须找到令人满意的东西,可以是一个男人滑冰,一个女人跳舞或者梳头。思维在行动中的诗。

 

(赵毅衡译)

 

 

(美国)斯蒂文斯

 

《论现代诗歌》是一首论及现代诗歌艺术的文论诗,或者说是一篇形象生动的现代诗论。它不仅是诗人对自身现代诗歌创作的艺术总结,而且还阐明了诗人在现代诗歌艺术上的一贯主张和美学观点。这些观点无不牵涉到现代诗歌的一些根本问题,概括起来不外乎这样几点,现代诗歌应当写什么,怎样写,以及应达到一个什么样的标准。

斯蒂文斯是本世纪初叶崛起的美国现代诗歌中主张大胆试验的诗人之一。作为那个时代的诗人和美学家,他感到在浪漫主义诗歌之后的一个中心问题是:在上帝销声匿迹的情况下人们如何看待世界现实问题。他的全部诗作都在这方面做了可贵的探索。他说过:“写天堂与地狱的伟大诗篇已出现了不少,描写人间的伟大诗篇还有待创作。”(董衡巽等:《美国文学简史》1986年1月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他在回答别人称他为逃避主义者的指责时还更明确地宣布:“至于我,我是把现实看作我的作品的基础的。”(威勒德·索普:《二十世纪美国文学》1984年6月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诗人的这一主导思想是一贯的。在《论现代诗歌》这首诗里,诗人开宗明义地宣称现代诗歌是写思维在行动中寻找令人满足的东西。如果这句话过于抽象,那么下面还有更形象的注释。在诗人看来,现实世界本身就是一个大舞台,布景已搭好,人们每天都在这个大舞台上扮演一幕幕的悲喜剧,现代诗歌只是去重复这一写好的脚本,重现这一幕幕的现实而已。这就是说现代诗歌所反映的对象依然是现实世界,而非天堂或地狱。那么应该怎样去反映现实世界呢,诗人认为现代诗歌对现实的重复不是那种简单的重复和再现,因为现代诗歌要面对这时代的男男女女,要为现代人服务,这就要求它必须找出能令现代人满意的东西。而要找到这令人满意的东西,现代诗人还得搭一个新台,创造新的框架结构,并永不满足地沉思、探索,一直到寻找出现代人那思维而敏感的耳朵想听到东西为止,以便引起共鸣,使读者真正感到自己得到了充分的表现。这实际上也就是说现代诗歌应抓住表现现代人及他们的心理这一重点,只有这样方能打动读者的心,使作者与读者的勾通成为可能,使他们的情绪融为一体。由此自然而然地牵涉到一个衡量现代诗歌的标准,即它必须拨动现代人的心弦,表达人民的心声,并具有哲理性、思想性和准确性,不能低于这个水平。

全诗前后呼应,首尾连贯,突出一个中心,即现代诗歌应当写什么,给人以强烈深刻的印象,是为该诗特色之一。

其二,该诗虽为文论诗,却并无抽象的理论概念和思辩色彩,诗人将自己抽象的现代诗歌美学观皆寓于生动的形象之中,使人初读似抽象朦胧,细读却形象清晰,确实给人耳目一新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