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旧苑吊马守真文序·汪中》原文|译文|注释|赏析

〔清〕汪中

 

岁在单阏,客居江宁城南,出入经回光寺,其左有废圃焉。寒流清泚,秋菘满田。室庐皆尽,惟古柏半生,风烟掩抑;怪石数峰,支离草际:明南苑妓马守真故居也。

秦淮水逝,迹往名留。其色艺风情,故老遗闻,多能道者。余尝览其画迹,丛兰修竹,文弱不胜,秀气灵襟,纷披楮墨之外,未尝不爱赏其才,怅吾生之不及见也。

夫托身乐籍,少长风尘,人生实难,岂可责之以死?婉娈倚门之笑,绸缪鼓瑟之娱,谅非得已。在昔婕妤悼伤,文姬悲愤,矧兹薄命,抑又下焉。嗟乎,天生此才,在于女子,百年千里,犹不可期。奈何钟美如斯,而摧辱之至于斯极哉!

余单家孤子,寸田尺宅,无以治生。老弱之命,悬于十指。一从操翰,数更府主,俯仰异趣,哀乐由人。如黄祖之腹中,在本初之弦上,静言身世,与斯人其何异?只以荣期二乐,幸而为男,差无床箦之辱耳!

江上之歌,怜以同病,秋风鸣鸟,闻者生哀。事有伤心,不嫌非偶,乃为辞曰:(下略)。

 

——《述学》

 

〔注释〕 岁在单阏:岁,岁星。单阏(chán è),卯年的别称。《尔雅·释天》:“太岁……在卯曰单阏。”

 

清乾隆四十八年(1873),汪中客居于江宁(今江苏南京)时,曾来到明代妓女的聚集地旧苑,凭吊明代名妓马守真(字湘兰),写下了《经旧苑吊马守真文》,本篇即为吊文前的序。

妓女,作为处于社会最底层的被侮辱与被损害者,在旧时代历来是最受人轻贱的;而在提倡“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理学家们看来,失身卖笑尤难为“天理”所容。但是,一向蔑视封建正统言论、“不喜宋儒性命之学”(江藩《汉学师承记》论汪中语)的汪中在序文中却唱出了反调,指出人生道路本来就艰难不平,像马守真这样的女子的“倚门之笑”与“鼓瑟之娱”实在是为生活环境所迫而身不由己;同时,还热情地赞赏马守真出众的才艺,并将这种美好的才能与其所遭受的极度的摧残折辱形成强烈对照,用充满感情的笔调对马守真的不幸命运表示了深切的同情。

但是,这篇序文的感人之处还不仅限于此。在我国古代文学作品中,写到妓女的作品并不少见,如小说有唐代的《李娃传》、《霍小玉传》和明代的《杜十娘怒沉百宝箱》、《卖油郎独占花魁》等;戏曲有元曲《救风尘》、《谢天香》等;至于唐诗宋词中,更有许多以青楼女子作为吟咏对象的作品。这里面除了一部分平庸无聊乃至格调低下的作品外,相当一部分作品都对这些妓女沦落风尘的不幸遭遇赋予了程度不同的同情。然而,从总体来说,这种同情多是属于“居高临下”式的,就其深层意识而言,这些作者多是把自己和笔下的青楼女子们看成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的人,因而在这些作品中很少看到作者自身遭际与青楼女子不幸命运的认同。而汪中以一个封建文人,却公然把自己和一位妓女相提并论,指出自己“一从操翰,数更府主(指其在二十多年间数次在人府下当幕僚),俯仰异趣,哀乐由人”的卑屈地位,与马守真这类女子“婉娈倚门之笑,绸缪鼓瑟之娱”的痛苦生活并无不同,并流露出“怅吾生之不及见”的深深遗憾,真挚地将这位前代名妓引为同怀和知己。这在当时不啻是惊世骇俗之论,自然难容于那些思想正统的封建士大夫,故与汪中同时人除刘台拱深赏此文外,凡称扬他文章的,都不举此文为例,而这也正可从反面证明作者见识的卓尔不群。

或许有人会说,将妓女的不幸命运和自身遭际联系在一起,早在唐代白居易的《琵琶行》中即已如此。事实确是这样,并且这也是使《琵琶行》能成为千载传诵的名作的原因之一。但值得指出的是:白乐天是由琵琶女从“昔日倡家女”一变而为“今日商人妇”,联想到自己命途坎坷、身遭贬谪,因而引发了“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慨;换言之,白居易在写琵琶女当年的乐妓生涯时,着眼点是集中在“今年欢笑复明年”的所谓“欢乐”上,而对倚门卖笑背后的心酸痛苦,则未作有力的揭示。在这一点上,白作似不及汪作深刻。尽管如此,两篇作品仍然有着相似的特点,即通过作者“自我”的深切投入,通过充满着真挚而强烈的感情的笔调,一笔而双写了两个同病相怜的人物,使作品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因此,我们可以将陈寅恪先生评价《琵琶行》的话移用于本篇序文:“直将混合作此诗之人与此诗所咏之人,二者为一体。真可谓能所双亡,主宾俱化,专一而更专一,感慨复加感慨”,岂一般“浮泛之作,所能企及者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