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出恭·〔清〕石成金》原文|译文|注释|赏析

〔清〕石成金

村庄农人不知礼,来至儒学殿前撒粪一堆。学师闻之怒,送县究办。县官审问:“因何秽触圣人?”村农曰:“小人上城,每日皆从学前走,一时恭急,随便解手,非敢亵渎圣人。”官曰:“你愿打愿罚?”村农畏打,曰:“小人愿罚。”官曰:“该问不应,纳银一两五钱,当堂秤下,不须库吏收纳。”村农取出银一锭,约有三两,禀官曰:“待小人去剪一半来交纳。”官曰:“取来我看。”见是纹银一锭,就和颜悦色。先将银子慌忙纳入袖中,对村农说:“这锭银子不需剪开,当我老爷说过:准你明日再到学殿前出一次大恭罢。”

——《笑得好》

〔注释〕 儒学殿:儒学学府,此指县学。 秽触圣人:辱犯圣人。圣人,旧时对儒家创始人孔子的尊称。 随便:随即。 不应:“不应”的罪名,即不应该这样做违法行为。

随地出恭,不雅;在莘莘学子尊孔习儒的堂堂县学前出恭,犹如在佛头上着粪一样,尤其不雅而且大不敬。尽管村农是由于无知和一时无奈,但行为有失检点,显属该罚,以儆重犯或他人效尤。

县官是孔圣人的忠实信徒,是封建道统的卫道士,他受理“村农出恭”案,振振有词与义愤填膺是当然的。他先扣以“秽触圣人”的大帽子,而后施罚,罚打或罚银,这些裁决也都在情理之中,无可厚非。

问题出在村农怕打而拿出了罚银,情节有了喜剧性的发展。见了灿灿白银,仿佛蚊子叮血,苍蝇逐腥,蚂蚁附膻,道貌岸然的县太爷立即原形毕露,变成了彻头彻尾的小丑。其中有三点颇堪注意:其一是“当堂秤下,不须库吏收纳”。罚银而不入国库,其中饱私囊的念头已启端倪。其二是见了三两一锭纹银立即“和颜悦色”。见钱颜开,丑态如绘,与审问时的严厉口吻适成鲜明的对照。其三是慌忙将三两纹银“纳入袖中”。该退的一两五钱银子怎么办?他公然给“秽触圣人”的行为发放通行证,吩咐村农“明日再到学殿前出一次大恭”。非法行为由官府准许而成为合法,真是比“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行径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位父母官尊孔是假、卖孔是真的贪鄙嘴脸虽然滑稽可笑,但他赤裸裸毫无诈伪地攫取钱财的猴急相,毕竟还率直和愚蠢得有几分憨直。至少,他不像那些“满口仁义道德,满肚男盗女娼”,不择手段巧取豪夺还要伪装清白廉洁的贪官墨吏那样令人憎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