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拗等拗句,均是一三五字的平仄不合常规者,除孤平自救者外,其余句式无论是“本句自救”,还是“小拗对句救”,均是锦上添花之举,不救亦合律。但是诗句内容所需,我们有时难免在二四六字的平仄关节点上突破平仄限制,这将形成大拗句式,如“野火烧不尽”、“向晚意不适”等句子,都是在第四字上不合平仄,这样的大拗句式则必须对句相救,以求符合格律要求,试看唐人如何处理?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
出句标准句式当为“仄仄平平仄”,而“不”字变平为仄声,那么对句将第三字变为平声“吹”字即可,此即为大拗对句救。
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
●●●●●,○○○●○。
同理,出句标准句式当为“仄仄平平仄”,而“意”“不”两字均变平为仄,那么对句仅将第三字变为平声“登”字即可,此亦为大拗对句救。
七言亦同此理,且看:
眼前扰扰日一日,暗送白头人不知。(许浑《旅怀作》)
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向人无再青。(陆游《夜泊水村》)
五更归梦常苦短,一寸客愁无奈多。(黄庭坚《次韵王稚川客舍》)
霜林染出云锦灿,春色并归风露秋(元好问《游友泉寺》)
以上几个七言例句,均属于大拗,出句第六字当平而仄,对句第五字,易仄为平,也避免了孤平,这样就符合格律要求了。
大拗句式同样有两点需要强调,一是大拗必须对句相救,不然就属于出律范畴。其二,大拗因为情况比较复杂,初学者往往不易掌握,稍不留意极可能出律,故建议初学者尽量不用大拗句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