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城记·狄更斯》原文|读后感|赏析

【作品提要】

18世纪后期,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巴黎陷入“恐怖时期”。一个多云的月夜,马内特医生被几个陌生人专横地“请到”一家乡间宅邸救治一对受伤的农家姐弟。弟弟的诉说让医生了解到: 姐姐横遭宅邸主人艾弗勒蒙德侯爵兄弟的蹂躏,他为了救姐姐也被侯爵兄弟刺成重伤。姐弟两人因救治无效相继死去。尽管侯爵兄弟警告马内特医生不许声张,但心怀正义的医生还是向朝廷揭发了侯爵家族的暴行。结果侯爵勾结朝廷,把马内特医生投进了巴士底监狱,一关就是十八年。其间他的妻子忧郁而死,自己也精神失常。在特尔森银行职员洛里先生的帮助下,医生回到伦敦。后经女儿露西及家人、朋友的悉心照料,医生逐渐康复。在伦敦,露西与法国小伙达奈相识相爱并幸福结合。达奈是艾弗勒蒙德侯爵的侄子,他为自己家族过去的罪恶感到痛苦,主动放弃自己的贵族称号和安逸生活,只身来到英国自食其力。在法国,酒店老板得法日夫妇怀着对贵族的仇恨,积极策动暴动。得法日太太,就是当年被侯爵害死的农家姐弟的妹妹,无时无刻不在编织记录罪恶的名字,她由一位神勇的女革命家逐渐变成一个丧心病狂的报复者,一个可怕的嗜血魔,后来在一场搏斗中手枪走火自毙。革命爆发后,达奈冒着生命危险去巴黎营救侯爵家的一个无辜仆人时身陷囹圄,并被判处死刑。关键时刻,一位爱慕露西的英国人西德尔·卡顿利用自己与达奈长得相像的特点进入狱中,救出了达奈,自己则上了断头台。

【作品选录】

第一部 起死回生

第一章 时代

那是最好的年月,那是最坏的年月,那是智慧的时代,那是愚蠢的时代,那是信仰的新纪元,那是怀疑的新纪元,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绝望的冬天,我们将拥有一切,我们将一无所有,我们直接上天堂,我们直接下地狱——简言之,那个时代跟现代十分相似,甚至当年有些大发议论的权威人士都坚持认为,无论说那一时代好也罢,坏也罢,只有用最高比较级,才能接受。

那时,高踞英国宝座的,是一位大下巴国王,和一位面貌平常的王后;高踞法国宝座的,是一位大下巴国王,和一位美貌的王后。在这两个国家那些掌管国家聚敛财物的禁区的王公大臣看来,江山稳定,万世不易,是再明白不过的。

那是纪元一千七百七十五年,在那蒙受恩惠的时代,如同现代一样,英国也获得神的启示。索思科特夫人最近已过了二十五岁诞辰,虽然近卫军中有一名当兵的预言家,在宣告伦敦和威斯敏斯特宫将遭灭顶之灾时,即预报了她的法驾降世。公鸡巷的鬼魂,像刚过去这一年的鬼魂敲出它们的信息(在通灵的手法上缺少独创性)那样,敲出它的信息之后被驱除,也不过十二年整。最近由美洲英国臣民代表大会传给英国君民的仅仅是人间事态的信息: 说来也奇怪,对于人类来说,这一信息竟比通过公鸡巷那一窝里任何小鸡所得到的任何信息更重要。

法国,总的来说,虽然在降神通灵上不如她的手持盾牌和三叉戟的姊妹那样受惠,却一边造纸币一边挥霍,极为顺利地走着下坡路。此外,法国在她的教士们的指导下,以做这等慈善功德为乐,诸如判处一个青年砍掉两手,用钳子拔掉他的舌头,然后将他的身体活活烧死,因为他看到一队肮脏的修道士在离他五六十码远的地方经过,当时正下着雨,未向他们下跪致敬。很可能,当这个受害者被处死时,那些生长在法国和挪威的森林中的树木,已经被“命运之神”伐木人作了记号,准备砍下来锯成木板,做成一种装有一个袋子和一把刀子,在历史上引起恐怖的活动架子。很可能,就在这一天,有些粗糙的大车停在巴黎郊区一些劳苦的农家简陋的棚子里遮风避雨,车身溅满农村的污泥,猪在周围呼哧呼哧转来转去,鸡在上面栖息,“死神”农民已将这些大车留作大革命时押送死刑犯的囚车。这位伐木人和这位农民,虽然在不停地工作,默默地工作,还没人听见,因为他们都轻手轻脚走动: 尤其因为只要怀疑他们没睡觉,就被认为是在搞无神论和叛逆活动。

在英国,几乎谈不上有什么社会治安和人身保障,可以证明国家那样自吹自擂有多大道理。即使在首都,每天晚上都发生手持武器的歹徒明目张胆的盗窃,拦路抢劫等案件;甚至有人公开警告住户,如离境外出,务须将家具运往家具店仓库,以确保安全;有人在晚上做强盗,白天在城里做买卖,后来,他以“头目”的身份拦劫他的同行,被认出来,受到质问,他英勇地开枪打穿同行的脑袋,就骑马跑了;有七个强盗拦截一辆邮车,被警卫打死三个,“由于弹药不足”,警卫自己也被另外四个强盗打死: 之后,邮车便平静地被抢劫;有个强盗竟在特恩汉草地上强迫显赫人物伦敦市长老爷站住,交出钱财,当着他的随从的面,把这位名人抢光;伦敦一些监狱的犯人跟看守打起来,这些法律的最高权威用装了弹药的大口径霰弹枪向他们开枪;小偷竟在朝廷的客厅里剪去显贵们脖子上的钻石十字架;火枪兵闯进圣·吉尔斯教堂去查走私货,暴民向火枪兵开枪,火枪兵也向暴民开枪;然而,无论哪一件案子,人们都不认为太越轨。在发生这些案子之际,一向很忙碌然而总是无益有害的绞刑手,更是忙个不停,时而绞死一长排一长排各种各样的罪犯;时而在星期六绞死一个在星期二抓住的侵入私宅的抢劫犯,时而在新门监狱烙成打的犯人的手;时而在威斯特敏斯特议会厅门口烧小册子;今天处死一个罪大恶极的凶手,明天处死一个可怜的小偷,因为抢了一个农民的小孩六个便士。

这些事件,以及许许多多诸如此类的事件,都发生在那令人怀念的一千七百七十五年。在发生这些事件之际,那两个大下巴,还有另外两个面貌平常和美貌的人物迈着引起惊动的脚步,用高压手段维持他们的神圣权利,一边,那个伐木人和那个农民也在进行工作,不为人注意。一千七百七十五年便这样引导着他们的丰功伟绩,以及千百万小人物——这部历史的人物也在其中——沿着展现在他们前面的条条道路前进。

第二章 邮车

十一月下旬一个星期五的晚上,展现在与这部历史有关的人物当中第一个人面前的,是去多佛的路。当开往多佛的邮车吃力地爬上射手山时,在他看来,好像多佛路伸展在多佛邮车的另一边。他跟其他乘客一样在邮车旁踩着烂泥往上走;他们倒不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对散步活动有丝毫兴趣,而是因为,上山,挽具,烂泥,以及邮车,拉起来太沉重,那几匹马已经在路上停了三次,还有一次把车往横里拉,要造反,竟想拉回黑荒原。但是,由驾驭功夫,鞭子,车夫和警卫联合行动,宣读了禁止别有用心的强烈支持认为有些畜生也有理性的论调那条军规;于是那几匹马不再较劲,继续拉车上路。

它们耷拉着脑袋,抖动着尾巴,吃力地踩着烂泥走着,有时跌跌撞撞打个趔趄,好像它们身上较大的关节都散了架似的。每当车夫让它们歇歇脚,小心地叫着“吁,吁”,它们停下来时,左边那匹头马便使劲地摆摆头和头上的一切东西——好像一匹异常坚决的马否认能把马车拉上山似的。那匹头马一发出这种响声,乘客就吃一惊,紧张的乘客往往如此,于是心神不安。

整个凹地,山谷一片雾气腾腾,雾气凄凉地缓缓升上山坡,好像一个恶鬼,想歇歇脚又找不到歇处似的。粘呼呼的冰凉的雾气,在空中慢慢飘动,泛起明显可见的一个接一个又相互弥漫的微波,一片于健康有害的海水泛起的波浪往往像这样。大雾浓得挡住马车灯的光,只能照见雾缓慢飘动,和前面几码远的路;劳累的马冒出的热气,也融入雾中,仿佛这大雾就是它们造成的。

除这位乘客外,还有两位也跟在车旁,吃力地往上走。这三位浑身裹得严严实实,连颧骨、耳朵都遮住了,都穿着长统靴。他们三位谁也无法凭自己所见说出另外两个人的样子。各人几乎都裹得那么严实,既不让另外两位同车的肉体的眼睛,也不让他们心灵的眼睛看见。那年头,出门人都怀有戒心,不敢轻易信任别人,因为路上的人谁都可能是强盗,或强盗的同伙。至于后者,因为每个驿站和酒店都可能有人受雇于“头目”,很可能从店老板到小伙计,什么不三不四的人都有,非常可能。一千七百七十五年十一月那个星期五晚上,当多佛邮车吃力地慢慢上山时,车上的警卫站在车后他的专座上,心里就捉摸这些事,一边用脚拍打着,一直留神照看着他面前的武器箱,还把一只手放在上面,箱里上面一层摆着一支装好弹药的大口径霰弹枪,下面摆着六支或八支装好弹药的马枪,一把短弯刀垫底。

多佛邮车仍像平常那样和谐: 警卫怀疑乘客,乘客互相怀疑,也怀疑警卫,大家都怀疑别人,而车夫只信得过那几匹马;说到这些牲口,他可以凭那两部《圣经》问心无愧地发誓说,它们不适宜拉这趟车。

“吁!”车夫吆喝道,“得!再加把劲就到山顶,该死的,把你赶上山让我费老劲了!——乔!”

“唉!”警卫答道。

“几点啦,乔?”

“十一点刚过十分。”

“真他妈的!”着急的车夫突然叫道,“这时候还没到山顶?咳!走吧!”

那匹倔强的马挨了一鞭,却拗着性子偏不听话,突然停了一下,才又坚决地使劲往山顶爬去,另外三匹马也紧紧跟上。于是多佛邮车再次挣扎着赶路,乘客穿着长统靴跟在车旁踩着烂泥走着。马车一停,他们也停下来,始终靠近马车。要是他们三个人当中有人胆敢向另一个提出再往前走几步,进入大雾和黑暗之中,他正好去送死,会被看作强盗,马上挨一枪。

最后加的这把劲,终于把邮车拉上山顶。马匹又停下来歇口气,警卫也下了车,将制动器卡住车轮,准备下坡,接着打开车门让乘客上车。

“嗨!乔!”车夫用警告的口气叫道,一边从他的坐位上往山下瞧。

“你看有什么情况,汤姆?”

他俩注意听着。

“我看有一匹马慢跑上来啦,乔。”

“我看有一匹马在飞跑呢,汤姆,”警卫答道,放开把住车门的手,敏捷地登上他的岗位。“先生们!凭国王的名义,全体上车!”

他匆匆发过话之后,搬起霰弹枪的枪机,摆好防卫的架势。

这部历史所记载的这位乘客,登上踏板正要进去;另外两位乘客紧跟在他后面,也正要跟着进去。他停在踏板上,半身在车内,半身在车外;那两位还在他下面的路上。他们看看车夫又看看警卫,又看看车夫,一边注意倾听。车夫往后瞧着,警卫往后瞧着,连那匹倔强的头马也毫无异议地竖起耳朵往后瞧着。

晚上很安静,颠颠簸簸隆隆作响的邮车一停下来,显得更静,真是静极了。马喘气引起车身抖动,仿佛邮车也惴惴不安。乘客们的心怦怦直跳,也许都能听得见;总之,这安静的片刻把人们的喘气、屏息和由于期待加快了的心跳,都清晰可闻地表达出来。

只听得一匹疾驰的马飞奔上山。

“吁!”警卫放开嗓门吼叫道,“喂!站住!我要开枪啦!”

马蹄声突然放慢,随着一阵深一脚浅一脚的踩水声,有人在雾中喊道,“是多佛邮车吗?”

“你甭管什么车!”警卫驳斥道,“你是什么人?”

“是多佛邮车吗?”

“你打听它干吗?”

“如果是,我要找一个乘客。”

“哪个乘客?”

“贾维斯·洛里先生。”

本书所记载的这位乘客马上表示,那就是他的名字。警卫,车夫,以及另外两位乘客都怀疑地瞧着他。

“呆着别动,”警卫向雾中的喊声叫道,“因为,要是我犯了错误,就没法在你活着的时候改正。叫洛里的先生,马上回答。”

“什么事?”于是那位乘客用微微发颤的声调问道,“谁找我?是杰里吗?”

(“我不喜欢杰里的嗓子,要是他是杰里,”警卫自言自语咕哝道,“他那么沙声沙气,真难听,太沙哑了。”)

“是的,洛里先生。”

“什么事?”

“那边有个急件送给你。特公司的。”

“我认识这个信差,警卫,”洛里先生说着,从车上下来——另外那两个乘客忙不迭在后面扶了他一把,而不是出于礼貌,因为他们马上抢着上了车,关上车门,拉上窗子。“他可以过来;没有问题。”

“希望没问题,不过我可没有那么大的把握,”警卫口气生硬地自言自语,“喂!”

“怎么啦!喂!”杰里比刚才更沙哑地说道。

“慢慢骑过来;听见没有?要是你那个马鞍上有手枪套,别把手靠近它。因为,我这人最容易犯错误,一犯错误,就是枪子儿出膛。那么,让我瞧瞧你。”

一个人骑着马的影子慢慢穿过旋卷的雾气,来到车旁那位乘客站的那一边。骑马的人俯下身子,一边翻眼看了看警卫,一边交给那位乘客一张折叠的小纸条。他的马喘着气,马和骑马的人,从马蹄到他的帽子满是泥。

“警卫!”那位乘客以办事沉着自信的口气说道。

右手握着扳起枪机的霰弹枪的枪托,左手握着枪筒,正留神提防的警卫,简短地应道,“先生。”

“没有什么可担心的。我在特尔森银行工作。你一定知道伦敦特尔森银行。我去巴黎办事。给一克朗酒钱。我可以看看这封信吗?”

“要是这样,就请尽快看,先生。”

他就在那边的车灯的灯光下打开信看——先自己默念,接着出声念道:“‘在多佛等候小姐。’你瞧,并不长,警卫。杰里,你说我的答复是,起死回生。”

骑在马上的杰里吃了一惊。“这回答也太出奇了。”他用最沙哑的声音说道。

“你带回这个口信,他们就知道我收到信了,跟我写了回信一样,尽快赶回去。晚安。”

说罢,他打开车门,上了车;同车的乘客谁也没扶他一把,因为他们急忙把手表、钱袋藏在靴子里,这时都装着睡觉。这不过是怕招致某种行动,避免出事罢了。

邮车又隆隆地上路,下坡时邮车笼罩在一圈一圈更浓的雾中。警卫随即把枪放进武器箱,在查看了箱里其他的东西,查看了他皮带上带的备用手枪之后,再查看他座位下一个较小的箱子,箱里有几件铁匠工具,两个火把,和一个火绒盒。他就是准备得那么齐全,以备不时之需,如果车灯灭了,或被大风刮灭了,这是常有的事,他只要关在里边,用火石火镰打火时离干草远一点,就能在五分钟之内(如果运气好)较为安全从容地点上火。

“汤姆?”从车顶上传来轻轻的声音。

“唉,乔!”

“你听见那口信吗?”

“听见了,乔。”

“你听出什么意思没有,汤姆?”

“一点也听不懂,乔。”

“也真巧,”警卫沉思着说道,“我也听不懂。”

只剩下杰里一个人呆在大雾和黑暗中时,他下了马,不仅仅为了让他那精疲力竭的马轻松一下,也为了擦掉脸上的泥,抖掉帽檐上的雨水,那帽檐可能装了大约半加仑水。他把缰绳搭在沾满泥的胳膊上,等到听不见车轮的响声,夜晚又恢复宁静之后,才转身朝山下走去。

“从圣殿门跑这一趟,老太婆,我可信不过你的前腿,把你牵到平地再骑吧,”嗓子沙哑的信差看了一眼他的母马说道,“‘起死回生’。这口信真怪。这种事跟你可不对劲,杰里!要是起死回生时兴起来,我说,杰里,你的日子就难过了!

第三章 夜的阴影

这事仔细想想,也真不可思议: 每个人,对别人来说,生来就是个秘密,那么深奥,不可思议。

每当我夜间进入大城市,总引起严肃的思考: 那黑漆漆一片房屋当中,每家都包藏着自己的秘密;每家的每间屋里都包藏着自己的秘密;住在那里的千万人的胸怀中每颗跳动的心,它的某些幻想,即使对跟它最亲近的心,也是一个秘密!发生可怕的事情,甚至死亡,都与此有关!我再也不能翻看我喜爱的这本珍贵的书了,我还徒劳地希望有一天把它看完。我再也见不到这片深不可测的水域的深处,我曾经凭借偶然照进水中的闪光,看了看埋藏在水下的珍宝和其他东西。这本书我才看了一页,它注定要突然阖上,永远,永远阖上。当光亮照耀在水面上,我还一无所知地站在岸边时,这片水域注定了要封锁在永恒的冰冻之中。我的朋友死了,我的邻居死了,我的爱人,我最心爱的人,死了;一死就无情地把始终藏在那个人心中的秘密,封得更坚固,永远不为人所知,我也要将我的秘密终生藏在我的心中。就个人最深的内心来说,难道我认为我所经过的城里任何墓地的长眠者,比城里忙碌的居民更难理解,或者,城里的居民认为那些长眠者比我更难理解?

就这一秘密,这位骑在马上的信差天生的不可转让的遗产而论,他所有的,跟国王,首相,或伦敦最富的商人的完全一样。关在隆隆行驶的旧驿车的狭窄车厢里的三位乘客也是如此;他们就像各人都坐在自己的六匹马,或六十匹马拉的马车里,相隔一郡之遥那样,彼此完全不理解。

这位信差骑着马以不急不慢的小跑往回赶,经常停下来到路边的酒店喝酒,不过,显得有点神神秘秘的,老让帽子扣在眼睛上面翘着。他那双眼睛,跟这一装饰很相配,因为表面也是黑的,无论颜色或形状,都没有深度,而且靠得太近——好像那双眼睛害怕隔得太远,会让人看出它们各看各的。因为戴一顶像三角痰盂似的旧三角帽,下面围一条用来围下巴和脖子的大围巾,几乎拖到膝盖,显得那双眼睛很凶险。他停下来喝酒时,只是在用右手灌酒那会儿才用左手把围巾撩开,一灌完又围上。

“不行,杰里,不行!”信差骑着马又唠叨这件事,“这事对你不合适,杰里。你一个本分的买卖人,杰里,这跟你干的那一行可不对劲!起死——!我看他不是喝多了,我就该死!”

这口信让他那么作难,他不得不几次脱下帽子搔搔头。除了那块硌硌棱棱的秃顶而外,他长了一头又硬又黑的头发,参差不齐地扎煞着,而且几乎长到他那狮子鼻上。那头发很像铁匠打出来的,尤其像安上结实的倒刺的墙头,而不像头发,即使玩“跳背”游戏玩得最好的人,也会认为从他身上跳过去最危险,不肯跟他玩。

他要把这口信送到圣殿门附近特尔森银行大门旁交给在岗亭中值夜班的人,再由他交给银行里更大的主管;他带着这口信往回赶时,夜的阴影,在他看来,显现出由那口信引起的形象,在那匹母马看来,则显现出由自己感到不安的事引起的形象。那些形象似乎很多,因为它在路上一看见阴影就避开。

这时,邮车载着三位同样不可理解的乘客,在它那单调沉闷的旅途上轰轰隆隆,吱吱嘎嘎,颠来簸去地行驶着。同样地,在他们看来那夜的阴影也显现出他们那蒙眬的睡眼和胡思乱想所暗示的形象。

于是邮车里出现了特尔森银行挤兑的景象。这位干银行的乘客把一只胳膊套进皮带挽住,只要马车颠得特别厉害,这皮带可以尽力防止他撞到旁边的乘客身上,或把他推到角落里;他这样坐在他的座位上半闭着眼睛打瞌睡时,那小车窗,马车灯透进车窗的暗淡灯光,坐在对面的乘客那一大堆身躯,都变成了银行,业务十分繁忙。挽具的吱嘎声变成银钱的叮当声,而且在五分钟内所承兑的汇票,甚至比特尔森银行在十五分钟内所承兑的汇票还多,尽管特尔森银行在国内外有许多户头。接着,特尔森银行的地下保险库房展现在他眼前,各库房保存着这位乘客所知道的贵重财物和秘密文件(而且很熟悉它们的情况),他带着一串大钥匙,拿着火光微弱的蜡烛,走进各间库房,发现它们还是跟上次看见它们时那样安全,牢靠,安静。

尽管银行几乎总是在他跟前,邮车(乱哄哄的,像服了鸦片酊还感到痛那样)总是在他跟前,但是,那晚上还有通宵都没有停止流动的源源不断的印象。他正要去把一个人从坟墓里挖出来。

这时,他面前显现出许许多多张脸,其中究竟哪一张脸是被埋葬者的脸,夜的阴影并未表明;但是,这些都是一个四十五岁的人的脸,不同之处,主要在于各自的表情,在于各自瘦骨嶙峋的可怕形态。它们一个接着一个显现出来,或高傲,或轻蔑,或反抗,或倔强,或驯服,或哀伤;也各显其不同程度的深陷的脸颊,死灰的肤色,干枯的手和指头,但面貌大体上还是一样,而且全都过早地白了头。这位打瞌睡的乘客向这个鬼影问了上百次:

“埋了多久啦?”

回答始终一样:“差不多十八年了。”

“你已经放弃了让人挖出来的希望了吧?”

“早放弃了。”

“你知道你已活过来了?”

“别人都这么跟我说。”

“我希望你愿意活着吧?”

“很难说。”

“可以带她来见你吗?你能去见她吗?”

对这一问题的回答都不相同,又自相矛盾。有时,那断断续续的回答是,“等一等!要是我过早见到她,会要我的命。”有时,那回答是,不断流下温情的眼泪,接着说,“带我去见她。”有时,那回答是,瞪着眼睛感到困惑,接着说,“我不认识她。我不明白。”

经过这一番想象的交谈,这位乘客又会在想象中挖起来,挖呀,挖呀,一会用铲子,一会用一把大钥匙,一会用手——要挖出那个可怜人。他终于被挖出来,脸上,头发上都沾着泥土,他会突然化为尘埃。接着,这位乘客会惊醒,放下窗子,让脸接触雾和雨的现实。

然而,即使他睁眼瞧着雾和雨,瞧着车灯照射的那块移动的光亮,和一下一下往后退的路边的树篱,车外的阴影仍会在车内形成连续不断的阴影。圣殿门附近的真实的银行楼房,昨天做的真实的生意,真实的保险库房,送给他的真实的急件和真实的回信,会全在车内。那张可怕的脸也会从它们当中冒出来,于是他又跟那张脸搭话。

“埋了多久啦?”

“差不多十八年了。”

“我希望你愿意活着吧?”

“很难说。”

于是挖呀——挖呀——挖呀——直到有一个乘客不耐烦地动了动,提醒他拉上窗子,他才把胳膊套进皮带牢牢挽住,一边捉摸着那两个打瞌睡的形影,直到他的心思放开它们,它们便溜进了银行和坟墓。

“埋了多久啦?”

“差不多十八年了。”

“你已经放弃让人挖出来的希望了吧?”

“早放弃了。”

这些话像刚才说的一样,还在耳边——就像他一生中听到别人说过的话一样清楚——当这位疲惫的乘客惊觉到天已亮时,发现夜的阴影已消失。

他放下车窗,瞧瞧外面升起的太阳。一片耕地的垄上扔着一挂犁,那是昨晚卸马时留在那里的;再过去,是一片寂静的灌木林,树上还残留着不少火红的、金黄的叶子。虽然大地上寒冷、潮湿,天空却很晴朗,太阳明媚、平静。

“十八年啦!”乘客瞧着太阳说道,“创造白昼的神啊!活活埋了十八年!”

(石永礼译)

注释:

指英王乔治三世(1760—1820年在位)和王后夏洛特·索菲娅;法王路易十六(1774—1792在位)和王后玛丽·安托瓦内特,后者在法国大革命时期被送上断头台。

参看《新约·启示录》第一章第一节:“耶稣基督的启示,就是神赐给他,叫他将必要快成的事指示他的众仆人。”这里借以讽刺当时英国搞降神等迷信活动。

索思科特夫人(1750—1814),宗教狂信者,自称是《启示录》中那个怀孕的妇人(见第十二章),能通灵,并出版预言书,有不少信徒。

“公鸡巷的鬼魂”,指1762年轰动伦敦的公鸡巷闹鬼事件,当时连达官贵人、社会名流都去听那神秘的敲击声,后查明是房主的女儿所为。“过去这一年的鬼魂”,指当时盛行的降神会。

指北美殖民地为反抗英国的剥削和镇压,于1774年9月,1775年1月,在费城召开殖民地代表大会,即“大陆会议”,会上通过了致英国议会的“关于殖民地权利和不满的宣言”。从此揭开了美国独立战争的序幕。

指英国。三叉戟象征海上霸权。

指断头台。

威斯特敏斯特,英国议会所在地。小册子,指宣传品。

圣殿门,旧伦敦城门,当时常在城门上陈列叛逆的头示众。

这个信差也干盗墓的勾当,所以才有这番话。

【赏析】

和不少伟大的作家一样,狄更斯也受到不少批评家们的指责,如批评其作品中人物过于扁平、千篇一律、一味追求道德目标等,而其作品结构更遭人诟病。有评论家说,“狄更斯的小说结构受损于他那取悦人的欲望,受到他贪图方便和对自己宽容的破坏”。言下之意是说,狄更斯对小说创作并不严谨,有很大的随意性。在狄氏早期的作品中,小说的结构确实有松散之嫌,甚至有的小说开头几章与小说的整体格调看起来明显脱节。莫洛亚在《狄更斯评传》中说过:“目前,我尽管刚刚重读了《小杜丽》或《远大前程》,可是仍不能详细地叙述这些小说的情节。”而《双城记》则不然,它算得上狄更斯小说中结构严谨的一部。

这里节选的是小说开头的三章,主要交代了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人文环境等背景因素,为小说事件的展开搭桥铺路。那是18世纪中期,英国、法国呈现出一派经济繁荣的景象,但在经济最发达的英国,同时也拥有世界上最大的贫民窟,歌舞升平的表面下,却涌动着一股工人、农民暴动的暗流。为维护岌岌可危的上层建筑,冷酷、虚伪、贪婪的统治者们以镇压、酷刑等一切可用的高压手段残酷对待下层贫民。

“那是最好的年月,那是最坏的年月,那是智慧的时代,那是愚蠢的时代,那是信仰的新纪元,那是怀疑的新纪元,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绝望的冬天,我们将拥有一切,我们将一无所有,我们直接上天堂,我们直接下地狱……”作品开头以行云流水般的散文语言、一组形象鲜明的对比句勾勒出统治阶级和贫民间的差异和特点,颇有“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反差和“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的哲理。紧接着的是关于英法两国国王、王后的描写:“大下巴的英国国王,面貌平常的王后”;“大下巴的法国国王,美貌的王后”。两个国度,不同的环境,迥异的主体,不管表面如何地不一样,他们和他们的臣子却干着同样的事,那就是“聚敛财物”,他们的愿望都是“江山稳定,万世不易”。横向比较,英法的乌鸦一般黑。作者的批判锋芒,毫不隐藏。

除了对英法两国的最上层统治者进行不加掩饰的抨击,狄更斯还运用大量的黑色幽默、玩世不恭的语调和充满正义的愤慨挖苦了其政治制度的腐败。在法国,统治阶层生活奢靡,“极为顺利地走着下坡路”。法国的宗教者们,打着“慈善”的幌子滥用酷刑,比如“判处一个青年砍掉两手,用钳子拔掉他的舌头,然后将他的身体活活烧死”,“公德”二字跟他们沾在一起,显得如此滑稽可笑。殊不知,他们的行动正为自己掘开一个个埋葬自己的坟墓,只要机会来到,“死神”农民会送他们进去,并狠狠地填土掩埋。在英国,同样的,处处鸡鸣狗盗,一派乱世情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代表统治阶层的显赫人物伦敦市长老爷也在光天化日下被抢光。强盗打死警卫,犯人与看守对打,“小偷竟在朝廷的客厅里剪去显贵们脖子上的钻石十字架”,“火枪兵闯进圣·吉尔斯教堂去查走私货,暴民向火枪兵开枪,火枪兵也向暴民开枪”,“很忙碌的”不是财富的创造者,而是“绞刑手”……透过这些“生机勃勃”的图像,人们能感到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气氛。革命一触即发,王公贵族们的地位岌岌可危。

与事件发生的恐怖社会环境相映衬的是小说中呈现的自然环境。故事开端于洛里先生去多佛的路上,他欲与马内特医生未曾谋面的女儿露西接上头,告诉她她父亲还活着的真相并一道启程去法国接医生回家。在动乱的年代里,这注定不可能是个一帆风顺的旅程。小说用烂泥、浓雾、雨来预示了事情发展的走势:“黑夜”,“整个凹地,山谷一片雾气腾腾”,“大雾浓得挡住马车灯的光,只能照见雾缓慢飘动,和前面几码远的路”,“车灯照射”“形成连续不断的阴影”。狄更斯用阴暗的色调渲染出一个恐怖的梦魇般的世界;光和影的摇曳,又让人感到世界的变幻不定。在雾的笼罩下,整个路途完全没有安详、舒适、轻松感,一切都浸透在沉闷、凄凉、压抑的世界里。当然,色彩只是事物的外在属性,狄更斯并不仅仅为描写环境而描写环境,更重要的,是为了表达他对黑暗社会的不满以及对这个黑暗社会中遭受灾难的下层阶级的同情。天亮时,夜的阴影才消失。外面已然是另一番景象:“升起的太阳”,“寂静的灌木林,树上还残留着不少火红的、金黄的叶子”,“虽然大地上寒冷、潮湿,天空却很晴朗,太阳明媚、平静”。显然,狄更斯在阴暗世界里投入了一线生机、一线阳光,他祈祷着这次“解救”马内特医生的行动能顺利进行,因为在他的道德观里,好人终有好报。

环境是事件发展的外围条件,人,才是狄更斯关注的中心。他主张人与人之间互相尊重,和谐相处。可事与愿违,在狄更斯生活的那个年代,人类离和谐还有漫漫征途呢。举目看去,“各人几乎都裹得那么严实,既不让另外两位同车的肉体的眼睛,也不让他们心灵的眼睛看见”,“出门人都怀有戒心,不敢轻易信任别人,因为路上的人谁都可能是强盗,或强盗的同伙”,“警卫一直端着上好了弹药的枪”,隔阂、冷漠和不信任充斥在每个个体之间,似乎处处都是陷阱。人与人近在咫尺,心却宛若在天涯。故事的主人公之一——特尔森银行职员洛里先生就在这令人窒息的场景下登场了。在狄更斯的人物画廊里,洛里实在算不上重要,但在那冷漠的社会里,他却是少数给人带来温暖的人物之一。这个始终能保持克制、镇静的很有涵养的“办事的人”,表面上是个“没有感情,只有业务”的开“榨钱机”的“司机”,他一辈子都为自己的东家——特尔森银行打理着各种事务。对“客户”,洛里先生可谓尽心尽责。洛里与马内特医生存有银行的业务联系,是马内特医生的业务员,在长期的交往中与医生一家保持着深厚的友谊。在平静、不温不火的外表下,藏有一颗善良、明辨是非的心。他冒着生命危险,把马内特医生从法国接回英国疗养身体和心灵的创伤,生活中处处关照着医生的家庭生活,关键时刻,不离不弃,相伴左右。他不但“救活了”医生,在另一个黑夜,洛里的镇静又帮马内特医生的女婿度过了一次劫难,让这个幸福的家庭获得新生,从这个意义上说,洛里是马内特医生一家的“救世主”。

艺术上,节选的三章大体上遵循叙议交替的模式,议论、叙事、描写、对话等多种手法交替使用,共同表现主题。而最令人称道、难以忘怀的是第一章的歌般的优美、流畅的语言,这在狄氏的小说中并不多见。

(谢书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