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见美国在歌唱 [美国]惠特曼》读后感

我听见美国在歌唱,我听见各种各样的歌,

那些机械工人的歌,每个人都唱着他那理所当然地快乐而又雄伟的歌,

木匠一面衡量着他的木板或房梁,一面唱着他的歌,

泥水匠在准备开始工作或离开工作的时候唱着他的歌,

船夫在他的船上唱着属于他的歌,舱面水手在汽船甲板上唱歌,

鞋匠坐在他的凳子上唱歌,做帽子的人站着唱歌,

伐木者的歌,牵引耕畜的孩子在早晨、午休或日落时走在路上唱的歌,

母亲或年轻的妻子在工作时,或者姑娘在缝纫或洗衣裳时甜美地唱着的歌,

每个人都唱着属于他或她而不属于任何其他人的歌,

白天唱着属于白天的歌——晚上这一群体格健壮、友好相处的年轻小伙子,

就放开嗓子唱起他们那雄伟而又悦耳的歌。

(邹绛译)

【赏析】

在英美文学史上,传统诗歌与现代诗歌是以1855年《草叶集》第一版的问世为界的,而《草叶集》的作者沃尔特·惠特曼也就顺理成章地被公认为美国现代诗的开山鼻祖。《草叶集》的内容是新的,诗人讴歌美国平民大众的神圣和民主政治的伟绩,赞美与星球的运转同样重要的草叶和布满草叶的大地,把新大陆这块处女地和在此之上发生的全部人类活动统统纳入他的诗中。《草叶集》的形式也是新的,惠特曼创造了空前自由的诗,不用脚韵,不讲格律,而是靠许多短语构成隐约的内部节奏,用大量重叠句和平行句构成海涛般的诗歌来自由表达自己的思想情感。

惠特曼曾说:“我艰苦奋斗,我置身于人民群众中而不是生活在小圈子里。我一直同普通人民亲密无间。是的,我不仅在这当中受教育,而且在这当中成长。”1848年后,惠特曼开始了在美国各地的漫游,所到之处,他都同当地民众打成一片。诗人曾在日记中写道:“我寸步不让,我的书从头到尾必须是男工和女工。”他是美国文学史上第一个自觉、热情歌颂“男工”和“女工”的诗人。在《我听见美国在歌唱》一诗中,诗人描写了各种劳动者唱着自己“愉快而强壮的歌”,写出了劳动和劳动者的美。19世纪下半叶,能够把普通劳动人民作为诗的主题、社会的主人来歌唱,这在当时美国文学乃至世界文学中都不多见。这一点充分地体现了惠特曼的民主思想。

新内容要求新的形式,惠特曼创造出一种新的“自由诗体”。惠特曼将自己正在打破传统的英诗模式的作品称为歌曲、颂歌或咏唱,而不是诗。与传统的韵律相比较,他更加注重自然的或有秩序的统一体。他的词汇,不论是否脱离上下文,与其诗论总是协调一致的。惠特曼的兴趣在于作品的有机整体,而不是韵和音步这样的“部分”。诗人在自由诗体中,首创了“平行法”,通过大量使用叠句、排比,反复强调某个意象或主题,使诗意逐渐达到高潮,形成一种在感情和心理上的后浪推前浪式的韵律。惠特曼在发展创作新技巧的过程中,导入一系列关于个体经验的意象,暗示了音乐对其形式概念的影响。《我听见美国在歌唱》一诗中,歌唱意象的重复,包括声音重复的听觉押韵,凭借词汇重复而产生的意象的视觉押韵,突出了诗歌自始至终表达的中心思想——歌唱劳动者的美。

惠特曼赞颂爱默生的人生信条——“平凡则伟大,普通则神圣”。他热情歌颂普通民众和平凡事物,表现了激进的民主思想、高昂的乐观主义。

(张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