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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十四行诗《一三四》赏析|原文|译解

一三四

现在,我已经承认了他是属于你,

我自己也已经抵押给你的意愿;

我愿意把自己让你没收,好教你

放出那另一个我来给我以慰安:

你却不肯放,他也不希望获释,

因为,你真贪图他,他也重感情;

他像个保人那样在契约上签了字,

为了开释我,他自己被牢牢监禁。

你想要取得你的美貌的担保,

就当了债主,把一切都去放高利贷,

我朋友为我负了债,你把他控告;

于是我失掉他,由于我无情的伤害。

我已经失掉他;你把他和我都占有;

他付了全部,我还是没得自由。

译解

诗人用很多法律上的比喻说明:女郎用她的美征服了诗人和诗人的朋友两个人。诗人自愿被监禁,借以换得他朋友的自由;但他朋友反而愿意为诗人作保人,因而受了牵累,也被监禁了。于是两个人都成了女郎的俘虏。“你”指女郎;“他”指朋友;“我”,诗人。

第4行,“另一个我”指诗人的朋友。

第7、8行,意思是其实他可以不被监禁的,但他为了保释诗人,在契约上签了名,这契约就决定了他被女郎监禁。

第9行,“担保”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所取的担保品,此处指别人对女郎的爱情,因为既有人爱她,即证明了她是美的,因此别人对她的爱情就称作她的“美貌的担保”。

第10行,女郎把自己所有的“美”都借出去,以换取别人对自己的迷恋——利钱。

第14行,作为保人,他为诗人承担了债务;但是女郎要两个人(保人和债务人)都偿付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