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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这样谈历史》刘绪贻杂文

不能这样谈历史

承蒙《南方都市报》评论版周筱赟编辑信任,约我写稿。因我目前正赶写《箫声剑影——刘绪贻口述自传》下卷,暂时难写新文,因此想起1992年12月29日我给《人民日报》“国际副刊”写的一篇重要评论文章《不能这样谈历史》。由于当时《人民日报》有关责编不够敬业,误发了史实极其严重错误的文章,经我指出后,又不够谦虚谨慎,过了40天才给我回信,而且不承认自己审稿不认真,推脱出错是由于客观原因,拒绝公开更正,让广大读者严重错识了美国历史。我一直是梗梗于怀的。

我认为,现在这篇文章如果能公开发表,对于人们正确认识美国历史仍然是有助益的。下面就是我当时写给《人民日报》有关编辑的全文:

我是《人民日报》老订户,虽然年届八旬,仍然为贵报发表的好文章而激动,也为偶然出现的错误文章而揪心。1992年12月26日,贵报“国际副刊”栏发表的《美国总统的就职典礼》一文,其中涉及美国历史的有些问题,实在是错误太多、太严重,应该公开更正。

第一,文章说,“原先任何担任公职的人都可以主持总统就职仪式,但是从1791年约翰·亚当斯开始,这项盛典都由首席大法官主持。”这里有三处错误。第一,在美国绝不是“任何担任公职的人都可以主持总统就职仪式”。从职务高低说,不仅科长、处长就是内阁部长也不能主持总统就职仪式;从美国政府的立法、司法、行政部门来说,根据美国宪法精神,也以司法部门负责人担任总统就职仪式主持人为宜。约翰·亚当斯任总统之前,美国只有华盛顿任过两届总统。他第一次就职时,联邦最高法院尚未成立,乃由纽约州首席大法官主持他的就职仪式,并不是其他“任何公职人员”。第二,约翰·亚当斯就任总统在1797年,不是1791年。因为华盛顿从1789年任总统起,到1797年3月4日才下台,亚当斯是绝不能在1791年任总统的。第三,主持总统就职仪式“这项盛典都由首席大法官主持”这种说法,至少不确切。因为美国联邦和州都有最高法院,都设有大法官(包括首席大法官);如不加区别,就容易混淆。比如前面提到,华盛顿第一次就任总统就是由纽约州首席大法官主持仪式的。所以准确说法应该是:“都由联邦首席大法官主持”。

第二,文章说,“自1933年起,总统就职宣誓日由3月4日改为1月20日”。这是与历史事实不符的。富兰克林·罗斯福第一次就任总统仍为1933年3月4日,不是1月20日,并未更改。这一日期的更改,主要是由于1929年至1933年美国经济大危机促成的。这次危机使美国资本主义制度濒于崩溃边缘,在任总统胡佛应付危机政策彻底失败,全国人心惶惶。1932年11月罗斯福当选总统后,要到1933年3月4日才能就职。在此过渡期间,危机日益严重,政府却呈瘫痪状态。这才使美国人深深感到这一过渡时期太长,有改革的必要。因此,从罗斯福1937年第二次宣誓就任总统时起,才改为1月20日。

第三,文章说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弗逊是“民主党人”。这也是不对的。杰弗逊当选总统时,是由共和党拥上台的,他当时是共和党人,其所以称为共和党人,是由于这些人反对当时势力很大的联邦党人。联邦党人是保守派,其中有些人甚至曾想拥立华盛顿为皇帝。杰弗逊等人担心联邦党人将美国政治制度导向违反共和制,因此自称共和党人。虽然有些书籍称杰弗逊的党为民主—共和党,但据美国著名史学家小阿瑟·施莱辛格研究,“杰弗逊党人通常都自称他们的党为共和党。……后来,民主党这个名字失去了它原先意味着暴民统治的含义,有些共和党人就开始把这个名字和共和党一名交替使用。有几个州的共和党使用了民主—共和党这个名字,但是这一名称从未为人们广泛接受。”而且,即使是民主—共和党,也与民主党有区别。

第四,文章说林肯和杰弗逊两位总统“都在国家面临分裂时使美国团结一致”。这也不确切。首先,两人面临的分裂状态完全不同,不能一概而论。林肯面临的分裂状态是两种经济制度的对立,只有通过内战才能解决;杰弗逊面临的分裂状态虽也有经济因素起作用,但只是城乡差别的问题,表现为政党间的政策思想分歧,通过政党斗争便可解决。其次,两位总统虽避免了美国分裂,但并未使美国“团结一致”。内战以后,美国保持了统一,但南北之争(或奴隶阶级与资产阶级之争)远未终止,其余波迄今犹在。1801年杰弗逊就任总统后,虽然十分宽容联邦党人,但共和党人与联邦党人之争也未终止。

总之,保持了国家统一,并不等于使国家“团结一致”。

(2011年4月4日于珞珈山)

注:[美]小施莱辛格:《美国民主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19~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