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政治道德思想

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政治道德思想

在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后,人们就开始关注政治领域的道德问题。在西周以前,夏商的统治者都把自己的统治归之于天命,宣称自己是禀承天命来治理天下。而朝代的更替促使人们思考,为什么天命会转移呢?周公在总结夏、商兴亡的历史教训时指出:“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认识到政治道德问题关系到国家兴衰存亡。在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中国的传统文化蕴含着丰富的政治道德思想。

(一)中国传统政治道德思想的体系结构

政治权力的合法性依据:“以德配天”。君权天授的思想一直是古代封建帝国统治的思想理论基础,但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中,总的说来是人文精神愈来愈得到发展,天命思想愈来愈失去地位。朝代的更替,特别是商的灭亡促使西周的统治者得到了两点认识:第一,天命的转移取决于人事。因为殷商后来的统治者不能“敬德”,丧失了道德,才丢失了天命。所以要永远保持周的统治,就要“敬德”。第二,“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天命反映了民意。因为殷商的后王失德,智者隐退,奸人当道,致使百姓生活无着落,都抱子携妻去向天哀告,天怜悯百姓的困苦,于是收回了给殷商的天命,转给了周人。周人的这两点认识,既把人作为与天相对的力量提出,又不把人与天对立起来,力求达到天命与人事的和谐,已经包含有天人合一思想的萌芽。此后,历代有识君王和政治思想家都强调,行使统治权力不能违背天命,承天命而治是不能违背的社会发展规律。君权神授的前提在于君主有德性,道德是天人合一的“中介”,秉承天命的关键在于统治者要有德,有德才能配得上天命,有德是天命所归,无德将失去天的支持。做到“天人合一”,统治者必须“以德配天”,道德是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基础。统治者无德,也就相应地失去了统治的合法性。

政治道德的本质目的:“君权至上”。维护君权的至高无上性是古代政治道德的本质目的。政治道德有助于缓和一对矛盾,即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矛盾。在这对矛盾当中,一般来说,统治阶级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居于支配和主导地位。所以政治道德虽然是作为一种“权力契约”而存在,但在古代社会,政治道德更多的是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在根本上是要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从社会性质来看,中国古代社会是一种君主专制社会,君主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任何人不能与君主的意志相抗衡。在明代以前,相权对于君权还有一定的制约,士大夫和知识分子在社会上地位较高。明朝废除宰相职位以后,皇权更加巩固,整个社会都必须服从君权的统治。中国古代社会政治道德的首要任务就是确立了君权的至高无上以及人们服从君主统治的当然义务。古代社会的各种政治道德规范都是围绕如何维护君主的统治而制定的。在古代社会,君主和其他上层官僚拥有许多特权。适当兼顾被统治阶级的利益,达成一种利益平衡,本质上还是为了维护君主的利益。

政治道德的基本理念:“以民为本”。在中国古代社会,统治阶级在王朝的更替中,深刻地体会到,能否维护自己的长久统治关键在于能否做到“以民为本”。民本思想是中国传统政治道德的基本理念,是传统政治道德的价值落脚点。当政者不以民为本,人民群众就会把他打倒、推翻,王朝兴替的历史使一些圣人先贤认识到了人民群众的强大力量。“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深刻阐述了民众才是国家的基石的思想。刘向《说怨·建本》载:齐桓公问管仲:“王者何以为贵?”曰:“贵天”。桓公仰而望天。管仲曰:“人君者,以百姓为天,百姓与之则安,辅之则强,非之则危,背之则亡”。老子曰:“圣人常无心,以百姓之心为心。”孔子也认识到要重视民众的生活,认为“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孟子主张君主应施行“仁政”,并最早在理论上明确提出民贵君轻的思想,强调“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荀子提出“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用舟与水的关系形象地描述了统治者与民众之间的关系。管子强调,“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能否做到“以民为本”是中国古代社会为政者政治道德的试金石,也是众多仕人从政道德之本,为官者常“以民为天”警示自己的一言一行。江西省浮梁县古衙署有“官联”:“欺人如欺天,毋自欺也;负民即负国,何忍负之。”河南省内乡县古县衙内也有副远近闻名的“官联”:“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两联均阐明了官源于民的关系,为官者不应有特权,而且要以民为本,造福一方。唐代名臣魏征曰:“有德者昌,无德者亡,自古兴灭,皆由此道。”后晋刘昫告诫当政者“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思国之安者,必积其德义”。诗人杜甫也作诗“侧身天地更怀君,独立苍茫自忧民”,范仲淹不计个人得失,倡导“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

政治道德的人性基础:“人性本善”。中国古代关于人性的争论此起彼伏,有人主张人性善,有人主张人性恶,有人主张人性无善无恶,也有人主张人性亦善亦恶。但自儒家思想占据正统地位后,“性本善”的认识就慢慢深入人心了。在人性基础上,传统政治道德是以“人性善”论为出发点的,认为人人都有“善端”,只要教化得当,都能够成为有德之人。古代政治道德要求官员都要当清官,而且认为也能够成为清官,这种要求的基础是相信人人本性上都是“善”的,只要通过好的教化和自我的修身养性,都能在道德上有较高的成就。“人性善”是“为政以德”之所以能够实现的人性基础。如果认为人人都是恶人,都有可能做坏事,那么德治的理论前提就崩溃了。所以三字经的开篇就是“人之初,性本善”,就是要明确告诉世人,每个人都能成为有德之人,当政者不但应该做到“为政以德”,而且也能够做到“为政以德”。“人性本善”论为古代政治道德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都提供了人性上的印证。

政治道德的内容体系:“三纲五常”。“三纲”即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即是“仁、义、礼、智、信”。“三纲五常”被视为“天道”,是中国古代社会维持统治阶级统治的根本,是最核心的政治道德要求。古代社会政治道德的内容非常复杂,如常见的还有“公忠、正义、中和、孝慈、宽恕、谦敬、礼让、自强、持节、知耻、明智、勇毅、节制、廉洁、勤俭、爱物”等,但这些规范都是围绕“三纲五常”展开的,都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三纲五常”,而不是与之相违背。“三纲五常”的内容体系是古代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反映了古代政治道德的本质目的。

政治道德的实现途径:“道德自律”。在人治条件下,“修身为本”是古代政治道德行为的价值基点。虽然历朝历代也都有相关法律规范官员的行为,但对于政治道德的实现而言,主要还是依赖官员的道德自律,先修身养性,再谈治国安邦平天下。中国古代士大夫非常注重道德养成,强调要通过“彊学而求”,提高道德认知;通过“志存高远”,培养道德感情;通过“积善不息”,锤炼道德意志;通过“省察克治”,强化道德自律。统治者在选人、用人之时,首先考察的就是人之德行,周之“六廉”、秦之“五善”、汉之“六条”、唐之“四善”“二十七最”强调的都是对官吏的道德考察。古代官员将道德自律作为自己安身立命的根本,追求不污不浊,“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古人讲究“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强调“欲人之化也,在修己以先之”,将修身养性作为个人发展的基础。戒欲行善,讲究“功崇唯志,业广唯勤”。历来酬大志、成大事、立大业者心中都长存一种浩然正气,都能不坠青云之志,坚守人生大节。

(二)中国传统政治道德思想的基本特征

从中国传统政治道德的发展历程来看,具有三大突出的特征,一是政治道德化;二是道德制度化,三是专制极端化。

政治道德化。在中国古代,政治具有深刻的道德蕴涵。特别是在儒家看来,“政治”其实质就是道德之治。孔子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管子认为:“政者,正也。正也者,所以正定万物之命也。是故圣人精德立中以生正,明正以治国。”中国古代社会,从结构上来讲,具有“家天下”的特征,整个国家就像是一个超级大家庭,君主是全国最大的“家长”。这种结构就决定了中国古代社会公德与私德不分,政治道德的内容在今天看来,既涵盖了公德,也涵盖了私德。政治道德是调整和约束政治活动的一种规范,也即是要告诉当政者应当怎样执政。从治国方略而言,人类历史上主要有“德治”和“法治”两种形式。中国古代法家思想曾一度在历史上占据主流地位,并孕育出了伟大的中华法系,但中国古代并未走上现代“法治”之路,中国古代社会一直是“德治”或“人治”社会。中国古代强调“德治”,基本理念就是“为政以德”,不但要求当政者自身要有德性,而且要求治国理政时处处要倡导德政,反对暴政,做到“爱民如子”。官员之德是为官之基础,为政以德是治国的基本要求。政治道德化的过程也是道德政治化的过程。“儒家把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贯通为一,也就是把道德与政治合而为一。把道德政治化,以道德治国虽不是中国古代所独有,但由于儒家在封建社会占正统地位,因此伦理政治在历史上起过重大作用,有着深远影响,应给以足够的重视。”历代有识之君都强调道德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在治国的过程中不但要守法,更要做到情、理、法兼顾,时刻将道德作为治国理政的首要标准。“为政以德”是中国古代社会政治生活的基本理念,有德是维持统治阶级自身统治的合法性基础,无德往往是失去统治合法性的原因。

道德制度化。中国古代道德的实施重视通过“礼”的形式予以贯彻,制礼的过程就是将道德制度化的过程。从历史的发展来看,孔孟把政治的重点局限于道德方面,这构成了儒家伦理政治的基本特色。从积极方面来看,道德素质确实是制约主观性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以人为中心的人道精神得以实现的前提。从片面性上看,正是道德规范的制约,使得他们的政治伦理模式无法真正实现人的主体性。商鞅变礼为法,事实上就是强调道德的制度化,他以客观的法令为最高准则,克服了主观因素的干扰和不确定性,这是他变法成功的主要原因。但他没有认识到立法者的主观因素直接影响着法的公正性、可行性;没有认识到法是有局限的,既要受到人的主观能动性的限制,又要受到客观规律的制约。到了战国中后期,荀子和管子对这场王霸之争进行了反思,将伦理政治和法理政治的思想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荀子在坚持德主刑辅原则的前提下,强调了礼法的相关性,认识到礼是法的指导原则和依据,法是礼的具体化和保障,礼法应当并用,并突出了在政治活动中主体能动性的智能因素,做君主就要“能分、能辨、能治、能学”。《管子》将道德教化作为法理政治的基础,主张尚贤任能,要求德行与爵位、功绩与俸禄、能力与官职相称。儒家思想成为传统社会的正统思想后,加快了道德制度化的过程。特别是在两宋时期,朱熹以理学继承和发展了传统儒家的思想,并把理学应用到政治问题上,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政治道德思想。朱熹的政治道德思想成了官方政治思想之后,章句也被作为国家制度确定下来。在中国历史上,还出现过“春秋决狱”的制度,即是在法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引用儒家经典断案。传统道德在中国社会之所以能发挥调节社会关系的关键作用,其根本原因就在于道德与国家制度的紧密结合,在一定程度上道德就是制度,违背道德就是违背国家制度。

专制极端化。从中国传统政治道德的发展历史来看,其内容越来越专制,对民众的束缚日趋明显,君主专制不断得到强化。战国时期,为适应新兴地主阶级加强专政和保护封建经济发展的需要,初步确立起君主集权的政治体制。法家的重要代表人物韩非子提出的中央集权和以法治国的思想,形成了一套系统的中央集权理论。国家在皇权的统治下,再没有春秋战国时活跃的竞争气氛,统治者日思夜想的不再是谋求发展,而是皇权统治的稳固;不再求贤若渴,而是以功名利禄将文人士子变为奴才。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创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并焚书坑儒,严重阻碍了中国政治道德思想的发展。汉武帝接受了董仲舒的建议,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终于找到了一种最适合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制度所需要的理论基础。从此,封建政治制度的政体基本定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制度得以巩固。北宋建立后,宋太祖采取“杯酒释兵权”等举措,收回朝中大将和节度使兵权,将地方的行政、军事、财政权力收归中央。明朝建立后,为处理君臣关系和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中央废丞相,权分六部,在地方废行省,设三司,地方势力进一步削弱。清朝沿用明制,后增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使我国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发展到登峰造极的程度。从整体上看,中国古代社会政治道德越来越僵化,作为统治阶级统治工具的功能不断得到强化,约束最高统治者权力专断的作用不断弱化,专制性的弊端十分突出。

(三)中国传统政治道德思想的批判继承

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根植于自然经济,强调等级差别,具有明显的阶级特性。在封建社会,这种基于身份差异的道德治理模式有其历史的合理性,对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也是中国封建社会能够创造辉煌灿烂文明的重要原因。在封建社会后期,平等、独立、个性解放等思潮出现,有识之士展开了对专制体制的批判,从而使传统的政治道德理念开始解构。特别是近代以来,随着自然经济的解体和封建王朝的崩溃,根植于市场经济的自由、平等、民主、法治、人权等价值已成为社会的发展潮流,传统社会的政治道德在当代遭遇了时代困境。

在中国当代社会人际交往结构从差序格局向平等格局过渡的背景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其鲜明的现代精神如民主精神、法治精神、科学精神、创业精神、开放精神、竞争精神,不断否定着传统社会仁爱价值统辖下的专制精神、人治精神、迷信精神、守业精神、保守精神、中和精神,正在改变着中国人的精神面貌。但由于传统道德思想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结晶,源远流长,内容极其丰富,对中国人的影响极其深远,如何在现代社会的条件下,重新定位传统政治道德的思想价值,继承和弘扬好传统政治道德思想当中的精华,剔除掉传统政治道德思想中的糟粕,对于当代中国社会政治道德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中国传统政治道德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强调忠君,另一方面也强调民本,需要我们客观全面地看待。民本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的意愿,客观上起到了抑制统治者残暴统治的作用,推动了历史的发展。而传统政治道德重视为政者的德性修养对于今天的社会发展仍然具有重要的意义。中国传统政治道德既是为全社会制定的一套规范,又是为一定的社会阶层——士或仕者制定的规范。在古人看来,传统美德是与社会治理相配合的,它们是统治者所必备的道德素质。凡是能够被人们所普遍认同的规范,必定是合理的规范。中国伦理思想家们对传统政治道德规范的建构,也有其合理性。古代政治道德重视人的角色和身份。孔子最早提出“正名”的理论,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孔子提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荀子进一步提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妇妇、农农、工工、商商。这些都是基于身份的道德规范,非常具有说服力,也容易被人接受。社会总要有一定的分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每个人都能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每个人都能把自己的角色演好,干自己应该干的事情,那么这个社会也就有良好的秩序了。所以,这种基于角色或身份的政治道德理论对于当代中国社会的政治道德建设也有借鉴意义。当然,有些糟粕,我们要批判取缔,如三纲主要是维护封建专制统治,男尊女卑,重男轻女。宋明道学家说“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将中国传统的“孝”极端化了,《二十四孝》中有些值得学习,有些十分荒唐。“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将封建的“天理”极端化了,这些思想在今天已不合时宜了。

所以,对待传统政治道德思想要做到批判继承、去糟取精、综合创新、古为今用。所谓传统,并不是一种死的东西,而是通过一定的载体流传至今并继续在今人身上发生影响的东西。中国传统政治道德本身是一种精神产品,它不仅制约着古人的道德观念、思想意识、生活方式,不仅渗透在古代的物质产品中,而且也作为一种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影响到现代人。中国传统政治道德,是在当代中国人的精神和现实生活中仍能找到影子的东西。物质文明的发展需要历史的积累,精神、文化和道德的发展也同样需要历史的积累。如果割断了道德发展的历史,废弃了以往伦理道德的发展基础,试图在一片道德的荒漠上建立起当代的政治道德文明,那也只能是一种无法实现的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