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30年代新文学作品的注释

第一节

20世纪30年代新文学作品的注释

一是新文学作品创作之初,作家自己就给作品加上了注释,称为原注,也叫自注。这些自注一般较为简略,多为方言注释,或为介绍本作品的写作缘由或者典故来源,比如鲁迅的小说《长明灯》就有两条方言原注,一条是对“死鬼”的注释,即“该屯的粗女人有时以此称自己的亡夫”,另一条是“捏过印把子”,即“做过实缺官的意思”,还有小说《离婚》里面也有两条方言原注,一条是“对对”,即“‘对对’是‘对不起对不起’之略,或‘得罪得罪’的合音:未详”。茅盾在1932年所作的短篇小说《春蚕》里面也加上了许多关于乌镇方言俗语的原注,例如“清明削口,看蚕娘娘拍手”、“出火”、“窝种”、“乌娘”、“缀头”、“浪山头”、“望山头”等。介绍作品写作缘由的注释也不在少数。在杂文《男人的进化》末尾,鲁迅更是添上一句话:“自注:这篇文章是卫道的文章。”不过这条自注却是具有特别的讽刺意味,因为全篇文章带有浓厚的讽刺色彩,所以这条注释意思应为“这篇文章不是卫道的文章”,和注释原本应该表达的意思恰恰相反。还有郭沫若于1920年发表在上海《民铎》杂志第5期的诗剧《女神之再生》,后面就有长段书后注,三条注释分别专门介绍此诗剧的创作成因,一为“李石岑君劝我仿其体裁再事创作”,二为“郁达夫君赠余一诗,余尤得其暗示不少”,三为“此剧之取材出于《山海经》”。还有的是标明作品的写作时间,如郭沫若的诗歌《死的诱惑》后面就有原注:“这是我最早的诗,大概是一九一八年初夏作的。”这些原注都属于新文学作品创作之初作者加上的注释,它们给新文学作品的写作背景和取材来源提供了第一手的原始资料。

当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大多数新文学作品中的注释是在作品创作发表以后数年加上去的。有的是搜集文章编成集子时作者自己加上的,例如郭沫若的小说《牧羊哀话》发表五年后,收入文集《星空》时,又由作者自己加上了注释,介绍这篇文章的发表时间,也夹杂了作者对自己五年前作品的评价:“科白式的对话随处皆是,如今隔了五年来看当然是不能满足。”发表后自己加注的还有抗战时期的诗歌集,例如1940年明日社出版的卞之琳的《慰劳信集》里就加上了一些注释,里面的诗歌全部都是写给为抗战作出贡献的普通民众的,例如《给随便哪一位神枪手》、《给修筑飞机场的工人》、《给地方武装的新战士》等,这些诗歌在今天看来虽然没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却正如诗集的名字一样是对抗战民众的一种安慰和鼓励。诗歌集里面有很多关于抗战小故事的注释,如写新参加的民兵“有慌得用草帽来挡子弹的故事”、“有放哨的发现敌人而报告‘兵来了’的故事”等。对于新文学作品的注释来说,1944年还有一个令人惊喜的发现,那就是沈从文给自己的小说《长河》加上的《〈长河〉自注》。1944年12月间,沈从文校读文聚社土纸本《长河》时,十分细致地加了大量批注,注中的大部分是对湘西方言俗语的注释。给自己的作品加注,这在沈从文是绝无仅有的一次。尽管这份长达12页之多的注释直到50年以后才被发现,我们仍可以从中看出沈从文对《长河》中表达出来的乡土乡音的热爱。

还有更多作品后来的注释都是由书籍的编纂者加上去的,这种情况占据了新文学作品注释的绝大多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编者所加的注释一般在文中用[注]、[注一]、[注二]等序号标注出来,注释的内容则放在页脚或者是该篇文章之后。例如在晋察冀边区政府所在地张家口成立的张家口鲁迅学会曾经选注过一本《鲁迅活页文选》,由新华书店于1946年9月出版。这本文选里的文章均选自《鲁迅三十年集》,每篇文章的后面都集中放有数条注释,针对文中的(注1)、(注2)等条目逐一进行相应的解释。这些注释的第一条首先都是题目注释,介绍鲁迅写作此篇文章的缘由,例如《战士和苍蝇》这篇文章后的第一条注释就是:“……鲁迅的这篇短评,是针对着这些论客而写的,把自诩为完全的人的批评者,当做是一个苍蝇。”然后再解释文中其他相关的人物和名词等。郭沫若的《甲申三百年祭》也是这种情况,1945年由野草出版社再版时,也有编者在文章后面加上27条注释,这些注释多为解释文中的古代人物和特定名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编注的书籍中还涉及书简的注释,例如由许广平编注的1946年出版的《鲁迅书简》里就有许多对于信件标题的注释,介绍此封信件的来龙去脉,其中对《答世界社问》这封信就有如下注释:

这是一九三六年鲁迅先生大病后勉强执笔的答问。经广平再三申请始允予抄录底稿者之一,抄后曾经先生亲自校阅一过。

——编者注

还有抗战时期成立的鲁迅艺术文学院于1945年开始编选的《陕北民歌选》也有很多的注释,搜集的民歌大多是在陕甘宁边区的众多区域采录而成,里面的大量注释也是派专门人员校勘注释的,“编选、校勘、注释的工作则由何其芳同志负责”。这些注释采用页末注,基本上是对陕北方言俗语的注释,带有浓郁的陕北地域特色。如对“羊领牲”这一词就有非常详细的解释:

“羊领牲,形容发抖如作领牲的羊一样。陕北老百姓牵去祭神的牲畜,叫领牲。祭时,用酒倒在牲畜背上,它发抖,就表示神接受了祭者的请求……一般领牲都用羊。”

除方言俗语的注释外,《陕北民歌选》里也有几条对民歌作者的注释,如对《拔兵小曲》的作者就有很长一段注释,来解释这位不知姓名的作者创作的这首民歌对当地回民产生了很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