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朗齐鲁月·泰山之旅·大汶口遗址·新石器时代的辉泽
大汶口文化和山东龙山文化均属新石器时代文化。大汶口文化是龙山文化的前身,主要分布在山东及苏北一带,当为古代生活在这一地区的东夷族诸部落所创造。
大汶口文化
大汶口文化遗址在大汶口镇附近大汶河两岸,1959年兴修京沪铁路复线时发现。考古工作者在这里发掘出墓葬一百三十三座及一座陶窑。墓均为长方竖穴,以单人仰身直脚葬为主。从中出土红、灰、黑白和绘有美丽彩色花纹的各类陶器一千多件,还有大量精致的石器、骨器、玉器和象牙器等,这些遗物显示了独特的面貌和风格。1962年在曲阜县西夏侯发掘了同样文化内涵的墓地,1964年遂正式提出大汶口文化的命名。这前后还发掘了江苏邳县刘林遗址、大墩子遗址,山东兖州王因遗址、诸城呈子遗址、日照东海峪遗址等,并获得了丰富的资料。根据碳-14测定,大汶口文化始于前四千三百年前,约在前二千四百年前后过渡为龙山文化。根据墓葬随葬陶器组合及形制变化,大致分为早、中、晚三期:早期自前四千三百年到前三千伍百年左右,以刘林墓地、王因墓地为代表;中期自前三千伍百年左右到前二千八百年前,以大汶口早、中期墓为代表;晚期自前二千八百年前到前二千四百年左右,以大汶口晚期墓为代表。
大汶口文化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点:
从陶器形态上看,盛行三足器和圈足器。最富有特色的有折腹的釜形鼎、大镂孔编织纹豆、三足和圈足高柄杯、背壶和鬶。陶器生产表现出明显的阶段性。早期均手制,绝大多数为红陶,类少形单,火候不高;中期灰、黑陶比例增加,出现薄胎细质的灰白陶,器类增多,器形也富于变化;晚期已使用轮制技术生产大件陶器,灰黑陶已占优势,出现一种薄胎黑陶高柄杯。另外,用坩子土经1200℃的窑温烧制而成、胎薄质硬、色泽明丽的白陶也大量产生。
从生产工具看,大汶口文化的石铲等由厚而薄,越做越精。作为农具的石器早期有断面为椭圆形的斧、穿孔斧、穿孔铲、刀、锛、凿等;中期以后发现大型石锛、有段石锛、有肩石铲、石镐以及鹿角锄和骨、角、牙、蚌质的镰刀等。渔猎工具早期有尾部带孔的双倒刺或三倒刺的骨、角质鱼镖,扁平三棱式或短铤圆柱式骨、角质镞,环柄匕首和网坠;中期以后出现了双翼起脊长铤的骨镞、牙质鱼钩、石匕首、骨匕首、石矛、骨矛等。当时制骨工艺也相当发达,制作有丰富多彩的骨、牙雕品,如早期的钻孔雕花的骨珠串、刻有猪头的牙饰、骨饰、骨雕筒、骨梳;中期以后的剔地透雕或镶嵌绿松石的骨筒、象牙筒,以及象牙梳、雕花骨匕等。
从风俗上看,大汶口文化的居民,有头骨枕部人工变形和成年拔除上侧门齿的习俗;墓葬中死者手中往往握有獐牙,可能具有某种宗教意义和社会意义。
根据大汶口文化遗址的资料可以了解到,当时人们住在靠近水源的高地上,房屋有圆形、方形、地面建筑和平地穴等形式,以农业为主,主要种植粟,用石斧、石铲、石刀、石镰、骨镰进行耕种收获。饲养的家畜主要有猪和狗,可能还有牛和羊,也经常进行渔猎。手工业有石器、骨器制作,制陶,纺织,木作,编织等。在社会文化方面,可以分成前后两个阶段。后期墓葬中出现了夫妻合葬和夫妻带小孩的合葬,标志着“只知有母不知有父”的母系社会时代已经结束,开始进入父系氏族社会。后期墓葬中还存在着明显的贫富分化,富者随葬上百件精致的随葬品,贫者墓中一无所有或只有几件简单的陶器,意味着氏族成员间平均分配物品的原则已经遭到破坏,私有制开始产生,表明社会正逐步由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
山东龙山文化
龙山文化是大汶口文化的继承者,是我国新石器时代晚期的一种文化。1928年,考古学家吴金鼎首次在济南市章丘县龙山镇的城崖子发现一种以黑亮薄胎的陶器(蛋壳陶)为主要特征的文化遗存,1930年和1931年又于此进行了两次发掘。发掘结果表明,城子崖文化遗存不同于以红陶、彩陶为特征的仰韶文化,被命名为“龙山文化”。因这种文化常有黑亮薄胎的蛋壳陶,故也叫“黑陶文化”。此后,龙山文化于黄河中下游地区多有发现,为了有所区别,又把山东的龙山文化称“山东龙山文化”,或“典型龙山文化”。
山东龙山文化遗址,在山东境内已发现上百处。重要遗址有潍坊姚官庄、胶县三里河、日照东海峪、诸城呈子等。早期遗址以呈子早期等为代表,年代大约在前二千四百年到前二千二百年左右。出土的陶器灰陶、黑陶数量相当,灰陶略多,多数为轮制。典型器物有粗颈小袋足鬶、深腹罐形鼎、蛋壳陶高柄杯、深腹平底罐、浅盘豆等,多为素面,有的也饰以弦纹、缕孔或划纹。中晚期遗址如三里河、姚官庄等,年代大约在前二千二百年至前一千九百年左右。出土的器物以表里透黑的砂质陶和黑亮的细泥陶为多。陶器普遍采用快轮制法,只有少数砂质器似为手制。典型器物有长流粗颈的大袋足鬶、小袋足鬶、曲腹盆形鼎、盘口式蛋壳陶高柄杯、饰有竹节纹的镂孔粗柄豆或细柄豆、饰盲鼻的带盖罍、罐、单耳或双耳罐形杯等。其中鼎足形制多样,以鸟首形最富代表性。姚官庄出土的黑蛋壳陶,质地细腻,胎壁薄仅0.5毫米至1毫米,显示出精湛的工艺技术。山东龙山文化的墓葬,均为长方形竖穴。大多数无随葬品或仅有很少几件,少数大墓随葬品却丰富精美,反映了墓主当年的地位及财产的差别。
关于龙山文化的社会性质,有的认为是氏族社会晚期,有的认为已进入早期阶级社会。其社会生产水平比大汶口文化有较大的提高。磨制精致的石斧、石锛、石刀、石铲等,石镰已较普遍地应用,在三里河遗址中还出土了两件铜锥形器,说明已经进入了发达的锄耕农业阶段。同时还发现大量的石制和骨制的箭镞和矛头等,说明狩猎仍占一定地位。另外,在一些遗址中已发现卜骨,表明原始宗教开始发生;还出土了属于砭刺医疗工具的锥形砭石和陶制“尖头器”,表现当时已有原始的医疗技术。
山东龙山文化时期的制陶业尤其发达。已普遍采用了快轮制陶术,漆黑光亮的泥质黑陶器,特别是那种造型复杂不具实用价值的蛋壳陶高柄杯,无疑是一种专业化生产的产品。制造这样精致的产品,必须要有结构合理的陶窑、熟练的技艺和高温技术。另外,一些墓葬中出土的成组玉器、玉斧,说明了当时制玉工艺的发达。在建筑技术上,龙山文化房屋结构大体为长方形土台式建筑;台面分层筑成,可能已经使用了夯筑技术;有的墙段可能已经采用控槽筑墙的技术。这些在我国建筑史上都占有重要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