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买商》清朝历史事件

在清代的棉纺织业中,由于市场需求的增长,商业资本活跃起来,首先在流通领域打开了缺口,于是就出现了一批控制生产的包买商。这些商人拥有大量资本,他们可以沟通棉花原料的产地、棉布小生产者以及远方市场三者之间的联系。起初,他们只是为赚取商业利润而活动,买进是为了卖出,后来逐渐地垄断了棉花的供应和棉布的收购,从经济上控制了小生产者,开始把织工创造的剩余价值纳入自己的腰包。织工仍按照原来的分散方式继续劳动,而实际上受包买商的统治和剥削,只为包买商劳动。它不变革生产方式,只是使直接生产的状况恶化,把他们变成单纯的雇佣工人和无产者。

在上海附近,商人大量收购棉花。“天未明,棉花上市,花行各以竹竿挑灯招之,曰收花灯”; “闽粤人于二三月载糖霜来卖,秋则不买布,而止买花衣以归,楼船千百,皆装布囊累累,盖彼中自能纺织也”。即使在山西也有商人囤积棉花,使织工缺乏原料而不能织布。商人垄断棉花的进一步发展,就是把棉花或棉纱分配给纺织工人,以换取纱布产品,在纺织业繁盛的江苏松江府、浙江南浔镇以及广州,正是出现了这种商业资本支配手工业生产的例证。如松江妇女早晨抱纱入市,换木棉以归; 南浔盛氏家族在新棉上市时买棉堆放起来,然后与卖布者进行交换,再有带钱买布者来,把布卖出去; 广州的老板供纺工二斤棉花,收回棉纱一斤。这样,商人拿原料来换取制成品,既切断了织工与制成品市场的联系,又切断了织工与原料市场联系,使他们完全屈服于商业资本的权威。手工业者变成了在自己家中为包买商(资本家) 工作的雇佣工人。这样,资本主义的家庭劳动形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