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官员的服饰及轿饰
一品:红珊瑚顶戴(纯红),九蟒五爪蟒袍,仙鹤补服。准乘八人抬绿呢大轿。
二品:红起花珊瑚顶戴(杂红),九蟒五爪蟒袍,锦鸡补服。准乘八人抬绿呢大轿。
三品:蓝宝石及蓝色明玻璃顶戴(亮蓝),九蟒五爪蟒袍,孔雀补服。准乘八人抬绿呢大轿。
四品:青金石及蓝色涅玻璃顶戴(暗蓝),八蟒五爪蟒袍,雪雀补服。准乘四人抬蓝呢轿。
五品:水晶及白色明玻璃顶戴(白),八蟒五爪蟒袍,白鹇补服。准乘四人抬蓝呢轿。
六品:砗磲及白色涅玻璃顶戴(白),八蟒五爪蟒袍,鹭鸶补服。准乘四人抬蓝呢轿。
七品:素金顶戴(白),五蟒四爪蟒袍,补服。
八品:起花金顶戴(白),五蟒四爪蟒袍,练雀补服。
九品:镂花金顶戴(白),五蟒四爪蟒袍,练雀补服。
未入流:镂花金顶戴(白),王蟒四爪蟒袍,黄鹂补服。
监察御史、按察使等监察、司法官员的顶戴、蟒袍均按正常品级,但补服的图形却一律绣獬豸,以示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