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对西周礼治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儒家对西周礼治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孔子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末期,“祖述尧舜,宪章文武”,仍然主张“为国以礼”。他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表现出对西周礼治的向往。

为了解决周礼与社会现实的矛盾,恢复和维护礼治,孔子在强调继承周礼的同时,认为可以对周礼有所“损益”,提出了“仁”的思想体系,并纳“仁”入礼。

“仁”在《论语》中出现达百次以上。其含义很复杂,孔子在不同的场合对“仁”做过多种解释,但最主要的,有以下几条:

樊迟问仁。子曰:“爱人。”

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

子张问仁于孔子。孔子曰:“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请问之。”曰:“恭、宽、信、敏、惠。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

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颜渊曰:“请问其目。”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其中,“爱人”是“仁”的基本精神。《说文解字》:“仁者,亲也。从人从二。”“爱人”是“仁”的本意,而行“仁”之道,就是“能近取譬”、推己及人的“忠恕”之道,包括“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推其所欲,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推其所不欲。一为积极方面,一为消极方面。曾参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而“恭、宽、信、敏、惠”,则是“爱人”的详细解说。实际上,“仁”是孔子关于社会伦理道德规范的综合,忠、恕、恭、宽等诸德,都是“仁”的一个方面,“仁”兼涵诸德,是道德的理想境界。“仁”已经突破了周礼的家族性伦理的内容范围,维护宗法等级制度的家族性伦理,只是“仁”的一个方面了。虽然孔子的弟子有若认为,“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实际上,“仁”已具有比家族性伦理更为广泛的社会内容和意义。而“克己复礼为仁”一段话,则明确表达了“仁”与礼的关系。“仁”是礼的内容,礼是“仁”的表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就是对“仁”的实践,礼即是“仁”的客观标准。但礼不是空洞的形式,“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仁”与礼应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仁”的目的是“复礼”。孔子纳“仁”入礼,仁、礼结合,为礼治提供了一个新的社会性伦理基础,这是孔子的一大创造,同时,赋予“仁”的思想以鲜明的社会意义和政治目的。

“仁”的思想把周礼局限于统治阶层内部的“亲亲”之爱扩展到更广泛的社会范围,要“泛爱众”。但是“仁”的思想有明确的阶级意义。孔子强调“仁”者“爱人”,必须以维护等级差别的礼为客观标准,作为“爱人”的节制,“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孔子认为,“礼崩乐坏”源于人们缺乏相爱的思想和恪守等级名分的自觉性,而“仁”的道德力量,能够起补救作用,挽回礼治,维护现实统治者的地位和利益。这就是“仁”的社会政治目的。

孟子继承了孔子的思想,主张“法先王”,要“不愆不忘,率由旧章”,“先圣后圣,其揆一也”,认为礼治是不变的。

荀子更强调礼治,认为“国之命在礼”,实行礼治,才能“王天下”。但他的礼治不同于孔孟,他推崇周礼所体现和维护的等级制,但是反对贵族世袭制。所以,荀子把周礼改造成为维护等级制的新礼。“礼治”经荀子的这一改造,在根本上与法家的“法治”统一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