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名医张从政

金元名医张从政

张从政(公元1156~1228年),字子和,金睢州考城(今河南民权县城东,一说兰考县东) 人,此地在五代梁开平元年 (公元907年),曾更名戴邑,故张子和自号为戴人。为金元四大家之一。

张从政出身于世医之家,少年时受到家庭的熏染,决心继承父业,致力于医学,13岁时便诵习《素问》、《难经》、《伤寒论》等书。20岁移居宛丘(今河南淮阳县) 开业行医,足迹遍及颍州、郾城、汝阳等县。金章宗泰和三年 (公元1203年),从军入伍,南下江淮,任军医之职。金宣宗兴定中一度被召至京都汴梁 (今河南开封),在太医院任职。由于当时处于朝戈暮戟,疫病流行的乱世,看不惯迎送长吏,马前唱喏的丑态,不久便辞归乡里,与弟子麻知几、常仲明等游于隐水之上,一面博览古今医著,研讨医学理论,“讲明奥义,辨析玄理”; 一面悬壶应诊,为人治病。数年间名震东州 (指开封以东的州郡),“以医闻于世”。晚年,由于不满金朝统治,乃隐居民间,过着“一张琴、一壶酒、一溪雪、五株柳”,“纸窗土坑醉复醉,日夕间醒蚕五斗” 的生活。

张从政治学态度严谨,务在求实,立论必以古代医学文献为依据。学术观点则淑金元四大医家之首刘完素,用药多偏寒凉,并有所发展。在治疗方法上,则从疾病发生的实际出发,认为邪气是一切疾病发生的根本原因,故主张治病必先祛邪,邪去则正安。他说: “夫病之一物,非人身素有之也,或自外而入,或由内而生,皆邪气也。” 指出风、寒、暑、湿、燥、火为天之六邪,发病多在乎上 (外); 雾、露、雨、雹、冰、泥为地之六邪,发病多在乎下; 酸、苦、甘、辛、咸、淡人之六邪,发病多在乎中。他用上 (外)、中、下三方面概括病邪的所在,而且据以文献,《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 “其高者,因而越之; 其下者,引而竭之; 中满者,泻之于内,其有邪者溃形以为汗,其在皮者汗而发之。”对《伤寒论》更是潜心研究,在实践中加以印证,并作了发挥。提出治疗疾病必先祛邪,而祛邪的治疗方法,则应以汗、吐、下攻病三法为主。具体地说,凡是风寒之邪所发的病,在皮肤、经络之间的,应用汗法; 凡风痰宿食在胸膈或上脘的,要用吐法; 凡是寒湿痼冷,或热客下焦等在下的,可用下法。他举例指出,疾病在胸部以上的,如果用轻微的丸散,是治不好的,必须使用吐法,才能将病邪从近路驱出。他用吐剂也有一套经验,先用小剂量,不见效就加大一些,再不见效使用物理的方法来辅助; 遇到吐而不止的情况,再采取其他解法。正是由于张从政偏重攻法,主张慎用补法,所以后世称他谓“攻下派”或“攻邪派”。

在医学争鸣的金、元时代,反对张从政的人也为数不少,有的说,临床疾病如此复杂,只有三法,何以尽愈其病?若遇虚损之疾,岂不伤人性命?其实,张从政强调汗、吐、下三法,是为了纠正当时一些医生妄用温补药的流弊,他大声疾呼告诉人们,一味用温补法,过分服用辛燥的药物,将是社会的不幸,病人的灾难。他竭力主张用辛凉方剂来纠正这种偏见,诚恳地告诫人们不要过于迷信人参之类的补药。他说: “凡药有毒也,非止大毒小毒谓之毒,虽甘草、人参,不可不谓之毒,久服必有偏胜,气增而久,夭之由也。”说明滥用补药之害。任何药物都有利弊两重性,以大补元气的甘缓之品人参来说,如果久服、误服,或服之不当,亦足以致害。当然,张从政并不完全否定补法。他强调以饮食补养为主,药物只能起辅助作用,用药治病,应适可而止。

张从政在行医中广泛应用发汗、催吐、泻下这攻病三法,并不像有人想的那么简单,而是应用范围甚广,如“引涎鹿诞,嚏气追泪,凡上行者,皆吐法也: 炙、蒸、熏、渫、洗、熨、烙、针刺、砭射、导引、按摩,凡解表者,皆汗法也;催生、下乳、磨积、逐水、破经、泄气,凡下行者,皆下法也。” 由此可以看出,张从政经过多年的医疗实践,不仅丰富了汗、吐、下三法的内容,扩大了三法的治疗范围,而且在运用中达到了十分精确熟炼的程度。元代医家吕复曾经说: “张子和医,如老将对敌,或陈兵背水,或济河焚舟,置之死地而后生。”这是对其学术恰如其分的评价。

张从政一生写下十余部著作,最有代表性的著作名曰《儒门事亲》,意思是说: “医家奥旨,非儒不能明。”为人子者,不可不知医。该书共15卷,详细论述了三法的理论和各科临床实践以及杂记、方药等,对研究以“攻邪派”为主的学说,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