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的“二五减租”令

孙中山的“二五减租”令

孙中山在1924年11月北上前,亲自签定的“二五减租”令,未能及时下达,直到二年后即1926年10月的国民党中央及各省区代表联席会议上(以上简称联席会议),才作为“本党最近政纲”规定下来,这是怎么回事呢?!

当时广州革命政府的特别顾问鲍罗廷,于1926年10月1日即联席会议前夕,在黄埔军校第4期毕业学员的会上,曾明确指出:“二年前总理曾说自(己)签字一个命令,即减少农民现纳租税——从百分五十中减少百分之二十五。使此命令能执行,农民即可减少十二石半了(以百石为标准)。此命令为我在广州所亲见,现仍存在政府公文库中,使此命令早日实行,则农民将老早起来拥护国民了,每家农民将以总理的像挂在他们家中,当神一样看待了。此命令我认为是总理遗嘱中最重要的一项。为何此命令未执行?”“即因党员未明此命令的意义。”同一天,鲍氏在中央党部的演讲中也指出这道命令“没有见诸实行”,是“因党无坚固的堡垒”。

国民党中央执委恽代英,在1926年12月也曾说起这道命令,指出联席会议《关于本党最近政纲决议案》中的一条规定,“要减少田租百分之二十五。这条政纲,总理在北上之前,已经定下,但因总理北上之后,有种种关系省政府的人,把他放在箱子里锁起来,现在找了出来,依然规定下来了”。鲍氏和恽氏的演讲是点破了“二五减租”令未能下达的症结所在。

众所周知,孙中山在创建中国同盟会时即主张“平均地权”。1924年1月国民党“一大”通过的土地政纲将民主主义的核心“平均地权”赋予新的内容。8月,孙中山经过调查研究又正式提出“耕者有其田”,为解决农民土地问题而奋斗。而“二五减租”的命令,则是将原租额占收获量50%中减去25%,即50%×(100%-25%)=37.5%,就是规定地租为收获量的37.5%为最高租额。这样虽非废除封建半封建土地制度,却能减轻地租剥削,使佃农能很快受益,有利于推进耕者有其田,从而增强国民革命的实力,是一项非常现实而重要的政策措施。廖仲恺等国民党左派深明其理,不余遗力地付诸实现。廖仲恺曾为大元帅孙中山手拟命令,派出铁甲车队和大元帅府卫士队,支持广东广宁等地农民的减租要求,镇压地主民团的武装反抗。

但是,不少老国民党只是“一民主义”、“二民主义”者,对于民生主义的平均地权,一贯不以为然,有的反诬孙、廖被共产党“赤化”了。在国民党“一大”上,胡汉民与鲍罗廷就曾对土地政纲发生激烈的争论,在孙中山北上后,广东省政府、广州市政府是被胡汉民(中央执委、广州大本营代元帅、广东省省长)、古应芬(广州大本营财政部长兼广东省财政厅长)、伍轻枢(广州大本营外交部长)、吴铁城(广州警卫军司令)等一批国民党右翼势力所把持,他们和地主买办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整天价日被民团、商团的头子所包围,中伤农会“勾结土匪”、“干涉行政”,借口减租“影响田赋预征”、“影响财政收入”等等;而且纵容驻防军勾结民团、商团、土豪劣绅等摧残农会,撕毁总理肖像,惨杀农会干部。当孙中山病逝,廖仲恺被刺亡后,他们更有恃无恐,凡地主豪绅与贫苦农民之间发生冲突时,“总是站在大地主一边”。显然这股右翼势力是不可能赞同与执行孙中山的二五减租命令的。

那么,国民党中的共产党人是抱什么态度?在国民党中央农民部负责实际工作的彭湃、阮啸仙、罗绮园、谭植棠等均是共产党人,派赴各地的农运特派员多数也是共产党人,他们为举办农民运动讲习所,制订《农民协会章程》,协助各地组织农民协会和农民自卫军,支持农民抗捐减租斗争等,做了杰出贡献。但是,共产党的高层领导陈独秀、彭述之等人并不重视。1925年1月中共“四大”的决议,非但没有提出解决农民土地问题,反而抱怨“农民提出的口号太高、范围太大”,“犯了一种幼稚病”,“不宜轻率由农会决议实行减租运动”等等。

到了1926年7月,国民革命军已经出师北伐,中共中央在上海召开四届三中扩大会议时,虽然迫于广东形势对于广东农民运动议决案赞同“依照向例纳税方法,减原租百分之二十五”;但是对全国的农民运动仍有许多条条框框的限制:不许农会带有阶级色彩、不可简单的提出打倒地主的口号,只是笼统的提出农民所得至少要占收获50%,而不提二五减租等等。鲍氏讲孙中山的二五减租令被搁置在一边,是“因党员未明此命令的意义”,也应是包括国民党中的一些共产党人吧?!

直到北伐战争节节胜利,以两湖为中心的农民运动风起云涌,广大农民要求减轻田租、解决土地问题的紧迫性日益突出,“二五减租”原则才在10月的联席会议上规定下来,它势必鼓舞农民更加积极地投身国民革命,对封建剥削制度及其反动政治势力是一个沉重的打击。而与会的国民党中央执委张静江等仍是阴阳怪气地说:“这会议纵多数通过,亦不能算本党的意思”此后,二五减租原则,虽然没有被中国国民党公开否定,但它始终未曾认真地贯彻执行。可见,革命党的一项重要而正确的政策,即使最高领导者提出来了,如果没有多数高、中层党员干部所明了、所执行,也是徒具空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