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的水灾
人类在其生存的历史上,多次面临自然灾害的严重威胁,其中水灾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它造成的悲惨景象,史不绝书。
据史书记载,从公元前206年至公元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2155年间,大水灾就发生了1029次,几乎每两年就有一次。
相传在4、5千前的原始社会末期,中国中原大地上发生过一次特别大的洪水,到处是白茫茫的水波。这时有位治水的英雄叫大禹,传说他三过家门而不入,他象征了中国人民战胜水害的顽强斗争精神。
1931年,中国发生特大水灾,有16个省受灾,其中最严重的是安徽、江西、江苏、湖北、湖南五省,山东、河北、浙江次之。八省受灾面积达14170万亩,占八省耕地面积的四分之一强。据统计,半数房屋被冲,近半数的人流离失所,不少人举家逃难,这次大水灾祸不单行,还伴有其他自然灾害,加上社会动荡,受灾人口达一亿人,死亡37000人,令人触目惊心。作为中华民族母亲河的黄河,比之长江,在水害的程度上有过之而无不及。它在历史上曾决口泛滥1500多次,大的改道26次,平均每三年有一次决口。每一百年有一次大改道。公元1117年(宋徽宗政和七年),黄河决口,淹死1000000万多人。公元1642年(明崇祯15年),黄河泛滥,开封城内37万人,被淹死34万人。1933年黄河决口62处,1938年,蒋介石在河南花园口扒开黄河大堤,使1250万人受害。解放后全国性的大水灾是1954年发生的,当时全国受灾面积1.7亿亩,国家对自然灾害的救济费为3.2亿元。
中国历史上的水灾,造成的悲惨后果,这件事告诫人们:历史的教训值得注意。人们往往在大灾之后,才深感大治的必要。追溯水灾发展史,有益于我们制订治水战略,自觉地实现防灾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