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乐论的偏颇

先秦乐论的偏颇

春秋战国,随着社会文化的变迁,学术思想的活跃,音乐美学理论得到很大的发展。以懦、道、墨为代表的众多流派都就音乐问题发表过不同意见。他们的论述涉及到音乐的许多方面,对后世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可惜的是,他们各派的乐论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某些疏漏或偏颇,不要说墨家以小生产者狭隘的功利观点看待音乐,得出了“非乐”的不正确结论,就是对中国音乐发生了最为广泛而深刻的影响的懦、道两空乐论,也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

孔子作为懦家的创始人,崇尚“先王之道”,主张“为政以德”,特别重视礼、乐的政治作用。虽然他有关音乐的论述只有片言只语的记载,却也能反映出他充分肯定音乐对于建立正常秩序,改造社会风气的作用。孔子承认音乐有思想性和艺术性,在音乐审美上他首次区分了艺术作品的内容与形式,要求“善”和“美”的统一,提出了“尽善尽美”的音乐评判标准。孔子重视音乐教育,在他为弟子开设的“六艺”课程中,“乐”被排在第二位。

但是,孔子的音乐思想具有保守倾向和复古主义的色彩。虽然他承认音乐可以反映人们的痛苦和欢乐,但在感情上必须受到节制,不能超越中庸之道的伦理规范。因此他赞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雅乐,不喜欢热情奔放或具有反抗精神的民间俗乐“郑卫之音。”他的“郑声淫”、“恶郑声之乱雅也”的言谈完全是封建统治阶级的政治偏见,开了后世全盘否定民间音乐的先河。至于孔子以后的懦家代表人物们也多是强调礼乐教育的重要性,在崇雅贬俗等方面,更没能脱离孔子的窝臼。此外,懦家的礼乐思想在对美与善的论证中,往往过份绝对地强调善,过份强调乐对礼的从属关系,因此不免会导致对音乐艺术自身规律的抹杀和忽视。

与懦家相比,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学派所提出的“大音希声”、“无言而心悦”的主张,在肯定音乐审美中对音声从感性体验上给予把握的同时,于审美中追求精神是更深一层的内心体验。老子看到当时的贵族统治者溺于声色娱乐之中,追求感官上的满足,于是报以强烈的反感和否定态度是可以理解的。但他从感性体验上完全排斥“五音”,却也走向了虚无主义的极端。老子之后的庄子,把音乐分“天籁”、“地籁”和“人籁”三类,而只有“天籁”才无所依持,完全是自发的,是一种自然、神化的音乐。庄子在音乐审美上提倡自然天成,反对人工雕琢,有其崇尚自然、朴素的一面,但他排斥音乐审美中的感性体验,否定人的主观作用,把音乐看得神秘莫测,却也有其消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