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公办教师的下放

小学公办教师的下放

一九六八年十一月十四日,《人民日报》发表山东省嘉样县马集公社马集小学教师侯振民(公社教育组长)、王庆余(公社教育组成员)的一封信。信中“建议所有(农村)公办小学下放到大队来办,国家不再投资或少投资小学教育经费,教师不再由国家发工资,改为大队记工分”。“教师都回本大队工作”。此建议后来简称为“侯王建议”。《人民日报》在编者按语中号召就此建议“展开讨论”。从十五日起,该报以“关于公办小学下放到大队来办的讨论”为题开辟专栏,发表了大量拥护、支持、赞扬“侯王建议”的来信和文章。许多地方就此立即付诸实施,将大批农村公办小学改为民办,大批农村公办小学教师被强行下放回原籍,改拿工资为记工分、本人及其子女被转为农村户口。

一九六九年一月六日,《人民日报》又报道吉林省东丰县南屯基公社万兴大队办的小学,从一九六八年十一月份起,将公办教师的工资改为工分制加补贴,并在编者按语中说:“这个办法可供各地参考。”

由国家统一办理公立普通教育是教育近代化的一个重要特征和必须手段,毫无理由、无计划地任意下放公办教师,这纯粹是小生产者的做法,它的直接后果是致使教育行政部门无法领导教师,农村学校陷于混乱。它不仅伤害了教师工作的积极性,而且根本上也是对国家办理公立普通教育的否定,这只会使教育走向历史的倒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