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研究·诗学概念·通感
与诗学有关的美学概念。它不是中国古代文论概念体系中原有的审美概念,而是今人借用西方心理学的术语,用来概括中国古代审美活动中广泛存在的眼、耳、鼻、舌等各种感官经验相代、互通的现象。“通感”一词,在中国古代语汇中虽然出现很早,但其本义只是“通灵感物”(汉马融《长笛赋》),常用以表述文艺作品,特别是音乐、诗歌的功能,能够使人的心灵同神祗、万物交感互通,但毕竟同今天所说的作为审美概念的“通感”的内涵不同。在中国古代典籍中,很早就有记录审美活动中感官经验移借互通的现象。《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记吴公子季札观乐:“为之歌《颂》,曰:至矣哉! 直而不倨,曲而不屈,迩而不偪,……行而不流,五声和,八风平,节有度,守有序,盛德之所同也。”孔颖达《正义》:“自直而不倨,至行而不流,凡十四事,皆音有此意。”“直”、“倨”、“曲”、“屈”等,这都是视觉形象,用以表现听觉所得。可谓视、听互移。《礼记·乐记》:“其敬心感者,其声直以廉;其爱心感者,其声和以柔。”“使其曲直繁瘠廉肉节奏,足以感动人之善心。”这里表现了听觉、视觉、触觉经验的移借交错。又:“故歌者,上如抗,下如坠,曲如折,止如槁木,倨中矩,句中钩,累累乎端如贯珠。”马融《长笛赋》把这种现象称之为“听声类形”。孔颖达《礼记正义》中则说声音感动于人,令人心想其形状如此。道家著作中,把这种通感现象,解释为对一切感官及其经验的超越。《列子·黄帝篇》:“眼如耳,耳如鼻,鼻如口,无不同也。心凝形释。”又《仲尼篇》:“老聃之弟子有亢仓子者,得聃之道,能以耳视目听。”佛教典籍中,也有六根互用说,《成唯识论》卷四:“如诸佛等,诸根互用。”《五灯会元》卷一二:“鼻里音声耳里香,眼中咸淡舌玄黄。意能觉触身分别,冰室如春九夏凉。”在中国古代,儒、道、释诸家不仅都承认通感现象的存在,而且都利用通感现象来宣传或神化自己的学说。这不能不对文艺创作和审美理论产生影响。如果说《乐记》中论乐,审美与功利还密不可分,那么司空图《诗品》就是纯粹的诗歌美学了。其中《冲淡》云:“阅音修篁,美曰载归。”孙联奎《诗品臆说》:“音可阅乎? 阅音,当即听香读画之意。”至于文艺作品中使用感官移借来表达审美感受的例子,就不胜枚举了。著名的如陆机的《拟西北有高楼》中的“哀响馥如兰”。贾岛《客思》中的“促织声尖尖似针”。宋祁《玉楼春》中的“红杏枝头春意闹”。范成大《亲邻招集强往即归》中的“已觉笙歌无暖热,仍怜风月太清寒”,等等。钱钟书《旧文四篇》中,有一篇专论《通感》,综合古今,汇通中外,言之最详。可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