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曲论·诗论· 野鸿诗的》新诗鉴赏
诗论,一卷,清黄子云撰。子云(1691~1754)字士龙,号野鸿,江苏昆山人。能诗善书法,“以傲自困”,布衣终生。
黄氏论诗推崇杜甫,以杜为宗主。他说:“含咀乎《三百篇》之神者,唯少陵一人。”“杜陵兼风、骚、汉、魏、六朝而成诗圣者也。”他认为杜甫集“诗之道统”之大成,成为《诗经》传统的继承者。
黄氏主张诗歌应能作到真、新、朴、雅、浑。也就是诗中情志要真实,立意要新颖,风格要质朴,格调要高雅,句法要浑成。他说:“诗不外乎情事景物。情事景物,要不离乎真实无伪。一日有一日之情,有一日之景,作者若能随境兴怀,因题著句,则固景无不真,情无不诚矣。”
在情志真实的前提下也要重视写作技巧。对于诗歌来说就是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他说:“诗之浅深,有在一两字内见者。”“一字之间,风气顿殊,妍丑迥别”。因此要重视用字造语。
关于诗歌创作问题,黄氏提倡眼高、气充、胆大、心死,也就是立意要高,取法乎上,情志充沛,富于力度,不为成法所束缚,敢于破除旧章,还要静心澄虑,专心于创作。
作者在称颂杜甫的同时,对李商隐竭力贬斥。他认为杜之“浑厚在作气”;李之“浑厚在填事”。杜之“讽喻必指实”;李之“讽喻动涉虚”。杜“则意无不正”;李“则意无不邪”。并以此原则分析了李氏许多作品。虽然一些分析不无道理,总的说来是偏激的。然而文中对杜甫的肯定如“气厚”“讽喻指实”“意正”等都是符合杜甫作品实际的。
全书共一百一十一条,不事标榜,多为学诗有得之言。作者说:“有所得于心而不以告人者谓之私己”,因著此书。
有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排印《清诗话》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