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制度·三公九卿
古代王朝的中央官制之一。周代设 “三公六卿”,以辅弼天子的太师、太保、太傅为 “三公”,以冢宰 (总揽军政)、司徒 (分管民政)、宗伯 (分管礼仪)、司马 (分管军务)、司寇(分管刑政)、司空 (分管工程)等为 “六卿”,也统称 “六官”,与后代的 “六部” (吏、户、礼、兵、刑、工) 长官大致相当。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各行其政,官制纷繁复杂。秦始皇兼并六国后,实行中央集权,统一官制,建立了以 “三公九卿” 为主体的中央官制。“三公” 指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其中丞相总揽政事,太尉主管军事,御史大夫主管秘书和监察工作。其下是 “九卿”:(一) 奉常,分管宗庙礼仪; (二)郎中令,分管宫廷侍卫; (三) 卫尉,分管宫门警卫; (四) 太仆,分管皇帝车马; (五) 廷尉,分管刑政; (六) 典客,分管外国来朝事宜; (七) 宗正,分管皇族事务; (八) 治粟内史,分管租税赋役; (九) 少府,分管宫廷事务。汉代基本上承袭了 “三公九卿”的中央官制,只是以后在名称上逐渐有所变更,如将丞相改为“大司徒”,太尉改为 “大司马”,御史大夫改为 “大司空”,同为宰相,统称“三公” 或 “三司”; 将奉常改为 “太常”,郎中令改为“光禄勋”,廷尉改为 “大理”,典客改为 “大鸿胪”,治粟内史改为“大司农” 等,其职权范围基本未变。“九卿” 之中,廷尉 (大理)、典客 (大鸿胪) 和治粟内史 (大司农) 分管的是国家事务,其他六卿分管的则是皇帝的私人事务或宫廷事务。秦汉时期 “三公九卿”制的建立,表明随着中央集权王朝的建立,国家各部门职能的分工也随之细化,但是皇帝家事与国事不分,政务与家务混杂,却是这一官制的一大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