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其野》原文|译文|注释|赏析



我行其野,   我在郊外独行路,

蔽芾其樗。①  臭椿枝叶长满树。

昏姻之故,②  因为结婚成姻缘,

言就尔居。③  才来和你一块住。

尔不我畜,④  你却无情不爱我,

复我邦家。   只好回家当弃夫。



我行其野,   我在郊外独行路,

言采其蓫。⑤  采棵臭蓫情难诉。

昏姻之故,   因为结婚成姻缘,

言就尔宿。   夜夜才和你同宿。

尔不我畜,   你却无情弃逐我,

言归斯复。⑥  只好离你回家住。



我行其野,   我在郊外独行路,

言采其蓄。⑦  摘株蓄草心凄楚。

不思旧姻,   不念旧夫太狠心,

求尔新特。⑧  追求新配真可恶。

成不以畜,⑨  不愿服从受摆布,

亦祇以异。⑩  只得离异上归途。



(据程俊英译文有改动)





【注】①蔽芾(fei):草木茂盛状。樗(chu):臭椿。②昏姻:即婚姻。③言:乃。就:相从。④尔不我畜:即“尔不畜我”。畜:喜爱,一解为养。⑤蓫(zhu):草名,即羊蹄菜。⑥斯:语助词。⑦蓄(fu):草名,多年生蔓草,地下茎可蒸食。⑧特:配偶。⑨成:同“诚”,确实。畜:借为“服”,服从。⑩祇:只,只好。异:离异。



历来的说解都把《我行其野》说成是一首弃妇诗。其实相反,这应当是一首“弃夫”诗。郑振锋先生曾认为此诗是写“入赘”的事,又说“赘婿之不为人重,古今如一”(《中国俗文学史》),说颇中肯。一个男子被妇家所逐,他愤而出走,唱出了这首发泄愤懑的诗。

为什么这样讲?理由有三:首先,诗三章有“不思旧姻,求尔新特”二句。这里“不思”的主语究竟是夫还是妇?也就是说,究竟是夫弃妇,还是妇弃夫?据《尔雅·释亲》和《说文》对“姻”和“婚”的解释,这两个字有明确的分工。“姻”指婿家,而“婚”指妇家。可见“不思”者为妇,而非夫;被弃者为夫而非妇。其次,下一句“求尔新特”的“特”字,朱熹训为“匹”,后有学者指出当读如《鄘风·柏舟》“实维我特”之“特”,亦即配偶的意思。但“匹”和“特”也是有区别的。特的本义是公牛,引申为雄性动物,再引申为男性配偶。《诗经》中出现的“特”字,凡指称人的,都是讲的男性,可作旁证。而“匹”字则泛指配偶,不论性别。诗中用“求尔新特”不讲“求尔新匹”,正说明诗中人物要另觅的新人是男性而非女性。可见被弃者是夫而非妇。第三,我们详品诗旨,这诗也不象出自女子之口,尤其是其中“昏姻之故,言就尔居”,“昏姻之故,言就尔宿”,表现出一种不得已的委屈情绪。从女嫁男娶来说,女子结婚后住到夫家,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没有发牢骚的理由,唯事情倒过来了,才有人感到一肚子的不高兴。这也说明这首诗的作者是男子。值得一提的是王安石早已看破了此中秘密,他说:“此民不安其居而适异邦,从其婚姻,而不见收恤之诗也。”(《诗义钩沉》卷十一)可惜他的解说已佚,我们无从看到进一步的阐述。

这种夫从妇居,而又被妇家驱逐的现象,是野蛮时代特有的婚姻形态——对偶婚在《诗经》中的反映。恩格斯指出,对偶婚和母权制有着血缘上的关系,这种婚姻极不稳定。在这种婚姻中,“通常是女方在家中支配一切”,那些不幸的丈夫或情人“要随时听侯命令,收拾行李,准备滚蛋。”(《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这就是为什么《我行其野》中的男主人公要“屈尊”从妇而居,并被毫不客气地赶出门外的原因。但是母权制必然要受到历史的挑战。在《诗经》时代,对偶婚虽有遗存,但男权决不会甘于屈从的地位。所以诗人大声发出“昏姻之故”这样的牢骚,并在全诗的结尾对妇家人的颐指气使表示愤怒的反抗:“成不以富”——诚不能以服从为务!“亦祇以异”——那就只得离异而去了!这首诗很可能作于出走成行之际,他的一腔委曲、怨恨、不平,统统倾吐而出,算是出了一口闷气。

《小雅》中的诗,大多为贵族士大夫所作,但也有少数民歌。我们看《我行其野》比兴的使用,重章复句的结构,都显出民歌的特点。此外这首诗感情深沉,怨而不怒,而且很讲究措词的准确和变化,又可看到文人加工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