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之趾,仁兽麒麟有脚不踢人,
振振公子①,生子多男一大群,
于嗟麟兮②!哎呀呀,个个仁厚像麒麟啊!
麟之定③,仁兽麒麟有额不抵人,
振振公姓,多子多孙一大群,
于嗟麟兮!哎呀呀,个个仁厚像麒麟啊!
麟之角,仁兽麒麟有角不伤人,
振振公族,同宗同族一大群,
于嗟麟兮!哎呀呀,个个仁厚像麒麟啊!
[注释]①振振:繁多兴盛的样子。②于嗟:赞叹词。③定:借为“顶”,额头。
[赏析]关于这首诗的性质和含意,古今人有各种不同解释。《诗序》和朱熹《诗集传》都说是对文王后妃及其宗族子孙秉性仁厚的赞叹。闻一多先生认为“麟”即指麕(鹿的一种),古代男求女,以麕为贽,故是一首婚礼纳征之诗。高亨先生则认为这首诗可能是孔子所撰的《获麟歌》,本事见于《左传》鲁哀公十四年传。其诗“意在以贵族打死麒麟比喻统治者迫害贤人”(《诗经今注》)。而今人一般的注释者,皆斥本诗是对奴隶主贵族的阿谀逢迎之词。我们细绎全诗,它确是一首颂赞性质的作品,但说它一定是美文王云云,都是无据的。只是从诗中“公子”、“公姓”、“公族”等名目看,是对贵族家族的歌颂,却是无疑的。关于这首诗的性质,我以为可以参考同属于《周南》中的《桃夭》一诗。《桃夭》是一首婚礼上所唱的颂歌,诗中除赞颂新娘的姿容外,主要是祝愿婚后多子,以至家族兴旺,而《麟之趾》一诗,也主要是对家族(因是贵族故称“公族”)昌盛的祝贺和祝愿。但此诗以传说中的瑞兽麒麟为比,故而还兼有赞颂人品的含意。清代方玉润《诗经原始》称此诗为“美公族龙种尽非常人也”。姚际恒《诗经通论》说:“盖麟为神兽,世不常出,王之子孙亦各非常人,所以兴比而叹美之耳。”这些评说,较符合诗意。我以为这首诗应是在贵族婚礼上唱的一首祝贺结婚多子的喜歌。古代以传宗接代为大事,以多子多孙为洪福,故在婚礼上常常表示出这种愿望。这首诗与《桃夭》的不同,一是用于贵族,一是用于民间。
麒麟,是古代传说中的神兽,据说它的出现代表一种祥瑞。全诗三章,分别用麒麟的足趾、前额、犄角来做比喻,为什么会这样呢?这与古代对麒麟秉性仁厚的传说有关。正如严粲《诗缉》所说:“有足者宜踶(用足踢),唯麟之足,可以踶而不踶;有额者宜抵,唯麟之额,可以抵而不抵。有角者宜触,唯麟之角,可以触而不触。”诗中这样分别言说,则充分表达了对麒麟仁厚之性的赞美,而将麒麟比人时,其称赞之意也就更为具体、显豁。全诗三章,章三句,由公子,而公姓,以至公族,由近及远,由少及多,而把子孙繁衍、族姓昌盛的含意充分表达了出来。而三章最末的一句,皆以浓重的赞叹语加以重复,起到金声玉振、一唱三叹的艺术效果。清崔述说:“此诗措语不多,而赞美之意,溢于言表。”(《读风偶识》)《诗经》中民歌体作品,往往多采取这种章节复沓的形式,这种形式看来虽然简朴,但它可以使主题更加突出,感情的抒发更加充分,以及使全诗增加了悦耳动听的音乐美,从而收到了意想不到的艺术效应,方玉润对本诗的末三句曾加眉评说:“三‘麟兮’咏叹有神。”所谓“神”,即神韵。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赞叹,从而使全诗神采全出,情味悠长,使祝愿而喜庆的气氛笼罩全篇。我国解放前举行旧式婚礼时,常常以“螽斯衍庆”、“麟趾呈祥”为喜庆对联,并绘制“麒麟送子图”为吉祥物,这也说明《麟之趾》一诗对我国民俗悠远而普遍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