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价格——七毛钱》原文|赏析

生命本来不应该有价格的;而竟有了价格!人贩子,老鸨,以至近来的绑票土匪,都就他们的所有物,标上参差的价格,出卖于人;我想将来许还有公开的人市场呢!在种种“人货”里,价格最高的,自然是土匪们的票了,少则成千,多则成万;大约是有历史以来,“人货”的最高的行情了。其次是老鸨们所有的妓女,由数百元到数千元,是常常听到的。最贱的要算是人贩子的货色!他们所有的,只是些男女小孩,只是些“生货”,所以便卖不起价钱了。

人贩子只是“仲买人”,他们还得取给于“厂家”,便是出卖孩子们的人家。“厂家”的价格才真是道地呢!《青光》里曾有一段记载,说三块钱买了一个丫头;那是移让过来的,但价格之低,也就够令人惊诧了!“厂家”的价格,却还有更低的!三百钱,五百钱买一个孩子,在灾荒时不算难事!但我不曾见过。我亲眼看见的一条最贱的生命,是七毛钱买来的!这是一个五岁的女孩子。一个五岁的“女孩子”卖七毛钱,也许不能算是最贱;但请您细看:将一条生命的自由和七枚小银元各放在天平的一个盘里,您将发见,正如九头牛与一根牛毛一样,两个盘儿的重量相差实在太远了!

我见这个女孩,是在房东家里。那时我正和孩子们吃饭;妻走来叫我看一件奇事,七毛钱买来的孩子!孩子端端正正的坐在条凳上;面孔黄黑色,但还丰润;衣帽也还整洁可看。我看了几眼,觉得和我们的孩子也没有什么差异;我看不出她的低贱的生命的符记——如我们看低贱的货色时所容易发见的符记。我回到自己的饭桌上,看看阿九和阿菜,始终觉得和那个女孩没有什么不同!但是,我毕竟发见真理了!我们的孩子所以高贵,正因为我们不曾出卖他们,而那个女孩所以低贱,正因为她是被出卖的;这就是她只值七毛钱的缘故了!呀,聪明的真理!

妻告诉我这孩子没有父母,她哥嫂将她卖给房东家姑爷开的银匠店里的伙计,便是带着她吃饭的那个人。他似乎没有老婆,手头很窘的,而且喜欢喝酒,是一个糊涂的人!我想这孩子父母若还在世,或者还舍不得卖她,至少也要迟几年卖她;因为她究竟是可怜可怜的小羔羊。到了哥嫂的手里,情形便不同了!家里总不宽裕,多一张嘴吃饭,多费些布做衣,是显而易见的。将来人大了,由哥嫂卖出,究竟是为难的;说不定还得找补些儿,才能送出去。这可多么冤呀!不如趁小的时候,谁也不注意,做个人情,送了干净!您想,温州不算十分穷苦的地方,也没碰着大荒年,干什么得了七个小毛钱,就心甘情愿的将自己的小妹子捧给人家呢?说等钱用?谁也不信!七毛钱了得什么急事!温州又不是没人买的!大约买卖两方本来相知;那边恰要个孩子顽儿,这边也乐得出脱,便半送半卖的含糊定了交易。我猜想那时伙计向袋里一摸,一股脑儿掏了出来,只有七毛钱!哥哥原也不指望着这笔钱用,也就大大方方收了完事。于是财货两交,那女孩便归伙计管业了!

这一笔交易的将来,自然是在运命手里;女儿本姓“碰”,由她去碰吧了!但可知的,运命决不加惠于她!第一幕的戏已启示于我们了!照妻所说,那伙计必无这样耐心,抚养她成人长大!他将像豢养小猪一样,等到相当的肥壮的时候,便卖给屠户,任他宰割去;这其间他得了赚头,是理所当然的!但屠户是谁呢?在她卖做丫头的时候,便是主人!“仁慈的”主人只宰割她相当的劳力,如养羊而剪它的毛一样。到了相当的年纪,便将她配人。能够这样,她虽然被揿在丫头坯里,却还算不幸中之幸哩。但在目下这钱世界里,如此大方的人究竟是少的;我们所见的,十有六七是刻薄人!她若卖到这种人手里,他们必拶榨她过量的劳力。供不应求时,便骂也来了,打也来了!等她成熟时,却又好转卖给人家作妾;平常拶榨的不够,这儿又找补一个尾子!偏生这孩子模样儿又不好;入门不能得丈夫的欢心,容易遭大妇的凌虐,又是显然的!她的一生,将消磨于眼泪中了!也有些主人自己收婢作妾的;但红颜白发,也只空断送了她的一生!和前例相较,只是五十步与百步而已。——更可危的,她若被那伙计卖在妓院里,老鸨才真是个令人肉颤的屠户呢!我们可以想到:她怎样逼她学弹学唱,怎样驱遣她去做粗活!怎样用藤筋打她,用针刺她!怎样督责她承欢卖笑!她怎样吃残羹冷饭!怎样打熬着不得睡觉!怎样终于生了一身毒疮!她的像貌使她只能做下等的妓女。她的沦落风尘是终生的!她的悲剧也是终生的!——唉!七毛钱竟买了你的全生命——你的血肉之躯竟抵不上区区七个小银元么?生命真太贱了!生命真太贱了!

因此想到自己的孩子的运命,真有些胆寒!钱世界里的生命市场存在一日,都是我们孩子的危险!都是我们孩子的侮辱!您有孩子的人呀,想想看,这是谁之罪呢?这是谁之责呢?

四月九日,宁波作。

(《温州的踪迹》)

赏析《生命的价格——七毛钱》是《温州的踪迹》这组文章中的一篇。然而,它的文字是那样的朴素,而感情又是那样的浓烈,与其他篇迥然不同。作品是写一个五岁的小女孩只卖了“七毛钱”。在阶级社会里,历来就存在一个“人货”市场,卖妻子、卖儿女本属“平常”事,这类事情我们也听说得多了,本应该“见怪不怪”。但我们每读这篇作品,总还是心情激动,感慨不已。这原因何在呢?想来,原因大约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这篇随笔选择的是一个很特别的典型——一个失去父母的五岁的小女孩。如果被卖的是一个懂世事的人,他会反抗,会诉说,会哭闹。这虽不能改变他的命运,但毕竟是感情的发泄。这种发泄虽可能使文章显出更激烈的色彩,却也可以减少一点读者心理的不平衡。然而,这是一个不懂世事的五岁的孩子,她被像扔破烂一样地贱卖了,连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她不知道诉说,不知道哭喊。这是多么令人心酸的事!如果是她的父母被逼到了死亡线上,为了得几个活命钱,也为了孩子活命,把她卖了,这虽是人间的悲剧,也只有无可奈何的悲哀。但卖她的是她的兄嫂;所以卖她,似乎还不是为得几个活命钱,而是为了减少一个人的吃穿。这又是多么令人难忍的事!“手足之情”何在?于心何忍?面对这样一个典型,读者就不能不产生无法摆脱的悲愤!

二是五岁的生命与“七毛钱”之比,使读者产生无法抑制的愤慨!正如文章中所说:“生命本来不应该有价格的;而竟有了价格!”这个小女孩的价格又是那样的贱!五岁的生命仅值“七毛钱”!这种“相差实在太远”的不等价,势必会使读者产生无限的感慨!

三是作者对这个小女孩的未来“命运”的预测,实在使读者悬心。如果这个小女孩是个懂事的人,被卖作丫头,卖作妾,甚至卖作妓女,虽然十分悲惨,然而终归是个落局。人们或为之悲愤,或为之唏嘘,其情绪终归有所发泄。然而,这个无辜的小女孩的命运却不可知。作者为她设想的几种结局,都是无边的苦海。这种悬念中的结局,对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来说,实在比已成之局更令人揪心。读者明明知道她的前面是火坑,她却浑然不觉地向前走去,这怎不让好心的读者忧心如焚呢?而且,作者又由人推己,由那被卖的小女孩想到自己的孩子的未来命运,使感情得到升华。文章的感情愈到后来愈显得真挚、浓烈。

正是以上三个原因,使这篇文章具有了永久的魅力。这体现了作者的艺术匠心,作者在选材和写法上是花了一番心血的。文章的最后,作者用了两个设问句以涵盖自己的无尽的悲愤!这使文章余音袅袅,给读者留下了广阔的驰骋想象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