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韩愈
太行之阳有盘谷,盘谷之间,泉甘而土肥,草木丛茂,居民鲜少。或曰:“谓其环两山之间,故曰盘。”或曰:“是谷也,宅幽而势阻,隐者之所盘旋。”友人李愿居之。
愿之言曰:“人之称大丈夫者,我知之矣。利泽施于人,名声昭于时,坐于庙朝,进退百官,而佐天子出令。其在外,则树旗旄,罗弓矢,武夫前呵,从者塞途;供给之人,各执其物,夹道而疾驰。喜有赏,怒有刑。才畯满前,道古今而誉盛德,入耳而不烦。曲眉丰颊,清声而便体,秀外而惠中,飘轻裾,翳长袖,粉白黛绿者,列屋而闲居,妒宠而负恃,争妍而取怜。大丈夫之遇知于天子,用力于当世者之所为也。吾非恶此而逃之,是有命焉,不可幸而致也。
“穷居而野处,升高而望远,坐茂树以终日,濯清泉以自洁。采于山,美可茹;钓于水,鲜可食。起居无时,惟适之安。与其有誉于前,孰若无毁于其后。与其有乐于身,孰若无忧于其心。车服不维,刀锯不加;理乱不知,黜陟不闻。大丈夫不遇于时者之所为也,我则行之。伺候于公卿之门,奔走于形势之途,足将进而趦趄,口将言而嗫嚅,处秽污而不羞,触刑辟而诛戮,侥幸于万一,老死而后止者,其于为人,贤不肖何如也!”
昌黎韩愈闻其言而壮之,与之酒而为之歌曰:
“盘之中,维子之宫。盘之土,维子之稼。盘之泉,可濯可沿。盘之阻,谁争子所。窈而深,廓其有容。缭而曲,如往而复。嗟盘之乐兮,乐且无殃;虎豹远迹兮,蛟龙遁藏;鬼神守护兮,呵禁不祥。饮则食兮寿而康,无不足兮奚所望!膏吾车兮秣吾马,从子于盘兮,终吾生以徜徉。”
——《昌黎先生集》
〔注释〕 盘谷:在今河南济源北。 太行之阳:太行山之南。 进退:擢升与贬黜。 才畯:才能卓越的人。畯,同“俊”。此指所谓“大丈夫”的幕僚。 便体:体态灵活轻盈。此处上下数句均描写所谓“大丈夫”的姬妾女宠。 车服:车驾与章服,此处偏义在车。章服,以图文为等级标志的礼服。 刀锯:喻刑法。 理乱:治乱。避唐高宗讳,以“理”代“治”。 形势:指权力地位,犹言权势。 稼:取上古音(gǔ),与“土”押韵。 沿:《说文解字》:“沿,缘水而下也。” 殃:各本作“央”,朱熹《韩文考异》作“殃”。央,尽。
赠序是古代散文一种文体,为的是朋友远行,临别赠言,说几句安慰、勉励的话。韩愈的赠序,因人变化,不拘泥于一定的格式,有的坦率陈言,有的含蓄婉转,有的借题发挥,有的诙谐幽默,各篇有不同的写法,也有不同的意味。这篇赠李愿的序,有很多言外之意,藏而不露,须细看方能领悟辨别。
李愿是位隐士,但韩愈写序为他送行的时候,还未真做隐士,而是将做隐士。所以序的题目用一“归”字。“归”者,含蓄地点明隐居乃归去之后才得实现的事。文中第一段写盘谷风土之美和得名由来,然后说“友人李愿居之”,这也是指归去之后,并不是说已在隐居。倘若李愿早在那里隐居起来,就不用赠序“送”他“归盘谷”了。
李愿在归隐前,做什么,是什么身份?过去曾认为他就是西平王李晟的儿子,雪夜袭蔡州的名将李愬的兄长,做过武宁军节度使,因罪去职,所以去盘谷做隐士。但这位李愿,新、旧《唐书》都有传,虽然贬过官,那是在长庆二年(822)宣武节度使任内,旋即起用,一直到长庆四年(824)韩愈逝世这年还在做河中节度使,并无隐居的经历。而这篇赠序作于贞元十七年(801),韩愈才三十四岁,因此这篇赠序所写的,当是另一位李愿。这另一位李愿的仕历,则无从查考,序中也无一字提及。(韩愈另有《卢郎中云夫寄示送盘谷子诗两章歌以和之》诗,作于元和六年[811],涉及的也是这个李愿,也无资料提供。)不过文中他自说想做而做不到富贵权势人,但又不愿做奔走官场的趋炎附势人。可推想他大概属于后一类人,也就是曾做过官,但官职不高,不得意,所以弃官归隐。隐士是人品高尚之人,弃官归隐也是高尚之事,韩愈为李愿送行,上来竟不将他的仕历略为交待几句,只是闲闲写盘谷是可隐之地,你李愿“居之(住下)”吧。不写足,留待读者自去寻索。
李愿归隐的原因,是下面一段由李愿自己说出来的。他对三种类型的人做了比较,然后选择了隐居一途。这一段是全文的中心。首段的文与尾段的歌,皆是此段的陪衬,但也不是闲笔,无首尾也就无中心。借人之口来做文章,这是韩愈常用的一种笔法。如《圬者王承福传》借王承福的自述,做成一篇文章。又碑志中有一篇《唐河中府法曹张君墓碣铭》,也是用“有女奴抱婴儿来,致其主夫人语曰”云云,引入下面墓主张圆的不幸遭遇与生平事迹的。当然各文的写法,并不雷同。
李愿所讲述的三种人,一种是富贵权势人,一种是趋炎附势人,另一种是山林隐居人。对这三种人,他都有形象性的描绘。这里的关键是“大丈夫”这个词的称呼。他对富贵权势人和山林隐居人统称为大丈夫。韩愈引述的李愿的话,“愿之言曰”,第一句就是“人之称大丈夫者,我知之矣”。他知道什么?就是接下来讲述的富贵权势人与山林隐逸人都是他所谓的大丈夫。他们当然也有区别。区别在于:富贵权势人是“大丈夫之遇知于天子,用力于当世者之所为也”;山林隐逸人是“大丈夫不遇于时者之所为也”。对前一种人,他不是不想做,而是“吾非恶此而逃之,是有命焉,不可幸而致也”,做不到,只好委之于命不好;后一种人,其表现较前一种人退一步,承认命运的安排,但是也是大丈夫,所以“我则行之”。由此可知,富贵权势人与山林隐逸人从表面看,似乎是判然不同的两种人,但在李愿看来,实际只是一种人,即大丈夫。既然都是大丈夫,我们就应该来看看大丈夫必须具有的条件。孟子为大丈夫定下的条件是历来所公认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孟子·滕文公下》)可见大丈夫不是随便可称的。按照这个标准来衡量李愿所“不可幸而致也”的富贵权势人,这种人作威作福,骄奢淫泆,无论如何够不上大丈夫这个规格。再来衡量李愿所要“行之”的山林隐逸人,行事、人品应该说都是很高尚的;但是很可惜,如他自己所承认的,这类人对于富贵和威武不是“恶此而逃之”,而是歆羡之唯恐不及,对于贫贱是不得已而就之的。可以肯定,一旦有富贵和威武的可能,这类人是立刻就会去贫贱而“移”向富贵和威武的。这种人,自然也是达不到孟子所说的大丈夫的标准的。
前人往往以为,在李愿的心目中,富贵权势人与趋炎附势人是等同一类,都受他的鄙视;而山林隐逸人则是高洁一类,是赞颂的对象。有这样的说法,“极力形容得志之小人与不得志之小人,而隐居之高尚乃见”(刘大櫆语)。这是忽略了李愿将富贵权势人与山林隐逸人同称作“大丈夫”,视为同一类人;而与他们相对立的,则是趋炎附势人。李愿所说“贤不肖何如也”,这个“不肖”只指趋炎附势人,决没有包括富贵权势人在内的意思。从行文的次序来看,倘若富贵权势人与趋炎附势人是同一类人,那就应在形容富贵权势人后,紧接趋炎附势人,不应中间插入山林隐逸人,生硬地把他们分隔开来。
如上所述,“大丈夫”一词是李愿自述的关键。只有弄清他所谓的“大丈夫”的真实含义,方能理解李愿思想的实质。
那么,韩愈的看法如何?他转述了李愿的说话,是不是亦即表示同意他的看法?
在这个问题上,前人往往也有误解,以为二人的看法是一致的。其实不然,他们有同有不同。对趋炎附势人的看法,这种人“不肖”,看法是同的;但是,对所谓“大丈夫”的两种人的看法,显然并不相同,韩愈不会赞同降低了标准的所谓“大丈夫”。或问:照此说来,韩愈何以未表示反对或批评呢?答曰:请注意韩愈在听完李愿的描述后的反应,“闻其言而壮之”所用的“壮之”二字,这就是表示他的委婉的反对或批评,不过用的是相当巧妙而含蓄的方式。回家做隐士,与世无争,又不是上战场,赴国难,原是不用“壮之”的;现偏用此二字,使人觉得突兀,突兀之余不免思索,思索之后,方知这是针对李愿的说大话、表决心的豪言壮语而言的。李愿这位朋友很自负,自以为做起隐士来品格很高,韩愈虽然不同意他的一些看法,但也不便在赠序中公然提出批评,于是便在有意无意间点他一点,委婉地讽刺一下,然而文章却做得天衣无缝,不落丝毫痕迹,朋友看了也满心喜欢。相传苏东坡曾说:“唐无文章,唯韩退之《送李愿归盘谷》一篇而已。平生愿效此作一篇,每执笔辄罢,因自笑曰:‘不若且放,教退之独步。’”(《跋退之送李愿序》)不知东坡所指是不是也有这个意思,这里也且放下,请读者探究吧。
赠序后缀以诗歌,或先有诗歌而后写序,都是赠序的一种体式,当然也可以是没有诗歌的。这篇序后的“歌曰”,用的是楚辞体,主要是韩愈自己抒发向往隐居之乐的情怀。混迹官场,为进取而搏斗,却屡遭挫折,自然希望远离社会,躲开烦恼。但这仅是愿望,现实生活中不可能真正实现。歌词最后说:“膏吾车兮秣吾马,从子于盘兮,终吾生以徜徉!”这种愿望或许是真诚的,但韩愈真会相信自己这样做吗?这是值得怀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