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虽为利,非义不可取也》原文翻译|感想

【原文】

职虽为利,非义不可取也。

【译注】

义:合乎正义或公益的。

经商虽然是从事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职业,但是不道义的利益是不可以赚取的。

这是明代成化年间歙县汪忠富在教导儿子为商时所说的告诫之语。

辑自《汪氏统宗谱》卷3《行状》。

【感悟】

经商者讲究的是“利市天下者,方能利己”。求利不贪财,是徽商的经营信条。人品即商品,人格即财富。道德败坏之人,不管是做人还是做事、从商还是从政,都很难有所发展,更谈不上功成业就。

【故事链接】

日本有个叫岛村的人,不名一文,却梦想发财,想来想去,想出一个办法。他选择了本钱很少的麻绳生意。他先在麻的产地按5角一条买进麻绳,又照原价5角一条卖给纸袋厂。很快岛村的名声出去了,如此傻帽的经销方式,使得订单雪片般飞来。于是,他又采取了第二步行动。他拿着客户的订单对供货商说:“你卖给我的麻绳,我是照原价卖出的。这种赔本生意,我是不能再做了。”厂商一方面感动,一方面也着实舍不得失去这个大买主,于是一口答应将供货的价格降到4角5分。然后,岛村拿着收购麻绳的合同和收据,对买麻绳的客户说:“到现在为止,我是1分钱也没赚你们的,但如果长此下去,我只有破产一条路了。”他的诚实感动了客户,客户心甘情愿地把价格提高到了5角5分,虽然价格上涨了5分钱,但是销量却下不来了。

岛村的生意越做越大,几年后,他从一个穷光蛋摇身变成了日本的“麻绳大王”。

【延伸阅读】

白圭,战国时期人,名丹,字圭,有“商祖”之誉。白圭曾在魏惠王属下为大臣,善于修筑堤坝、兴修水利。《汉书》中说他是经营贸易、发展生产的理论鼻祖。白圭主张减轻田税,征收产物的二十分之一。提出贸易致富的理论,主张根据丰收、歉收的具体情况来实行“人弃我取,人取我与”的方法经商。谷物成熟时,收进粮食;蚕茧出产时收进絮帛,出售粮食。白圭提出了农业经济循环说,认为农业的一个周期为12年。白圭还认为真正的商人不应唯利是图,应当有“智、勇、仁、强”4种秉性,具备姜尚、伊尹等人的智慧、计谋,方可成就大业。这一经营准则,直到今天仍为商界广为运用和提倡。

虽然商人在古代士、农、工、商的行业划分中位居最后一位,且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一直都是比较低的,但是,白圭却用当时社会的最高道德规范来作为商人的基本素质要求,将经济的重要性等同于政治和军事。他说:“吾治生产,犹伊尹、吕尚之谋,孙吴用兵,商鞅行法是也。是故其智不足与权变,勇不足以决断,仁不能以取予,疆不能有所守,虽欲学吾术,终不告之矣。”这就是说,商业经营要求经商者必须具有伊尹、吕尚那样的深谋远虑,像孙吴用兵那样的勇敢果决,像商鞅那样的严肃认真。他认为经商也需要大智大勇的素质,更要有仁义之心,这和治国统兵的要求同样高,可见,白圭所要求的商人是一个具有很高的文化程度和高尚的道德品质的人,这和他以仁为本的经营理念是相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