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子·文本篇·卷三 天文训
〔题解〕 文者,象也。天先垂文象,日月五星及彗孛皆谓以谴告一人,故曰“天文”,因以题篇。
〔要略〕 《天文》者,所以和阴阳之气,理日月之光,节开塞之时①,列星辰之行,知逆顺之变,避忌讳之殃,顺时运之应,法五神之常②,使人有以仰天承顺,而不乱其常者也。
〔一〕 天地未形,冯冯翼翼,洞洞灟灟③,故曰太昭④。道始于虚廓⑤,虚廓生宇宙,宇宙生气。气有涯垠⑥,清阳者薄靡而为天⑦,重浊者凝滞而为地。清妙之合专易⑧,重浊之凝竭难⑨,故天先成而地后定。天地之袭精为阴阳⑩,阴阳之专精为四时⑪,四时之散精为万物。积阳之热气生火,火气之精者为日;积阴之寒气为水,水气之精者为月。日月之淫为精者为星辰⑫。天受日月星辰,地受水潦尘埃⑬。
〔二〕 昔者共工与颛顼争为帝⑭,怒而触不周之山⑮。天柱折,地维绝⑯,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不满东南,故水潦尘埃归焉。
〔三〕 天道曰圆,地道曰方。方者主幽,圆者主明。明者吐气者也,是故火曰外景⑰;幽者含气者也,是故水曰内景⑱。吐气者施,含气者化,是故阳施阴化。
〔四〕 天之偏气,怒者为风;地之含气,和者为雨。阴阳相薄,感而为雷,激而为霆⑲,乱而为雾。阳气胜则散而为雨露,阴气胜则凝而为霜雪。毛羽者,飞行之类也,故属于阳。介鳞者,蛰伏之类也,故属于阴⑳。日者阳之主也,是故春夏则群兽除㉑,日至而麋鹿解㉒。月者阴之宗也,是以月虚而鱼脑减㉓,月死而蠃蚌膲㉔。火上荨㉕,水下流,故鸟飞而高,鱼动而下。物类相动,本标相应㉖。故阳燧见日,则燃而为火,方诸见月,则津而为水㉗。虎啸而谷风至㉘,龙举而景云属㉙,麒麟斗而日月食,鲸鱼死而彗星出,蚕珥丝而商弦绝㉚,贲星坠而勃海决㉛。
〔五〕 四时者,天之吏也;日月者,天之使也;星辰者,天之期也㉜;虹霓、彗星者,天之忌也㉝。
〔六〕 两维之间,九十一度十六分度之五㉞,而升日行一度,十五日为一节,以生二十四时之变㉟。斗指子,则冬至,音比黄钟㊱。加十五日指癸,则小寒,音比应钟㊲。加十五日指丑,则大寒,音比无射㊳。加十五日指报德之维,则越阴在地㊴。故曰距日冬至四十六日而立春㊵,阳气冻解㊶,音比南吕㊷。加十五日指寅,则雨水,音比夷则㊸。加十五日指甲,则雷惊蛰,音比林钟㊹。加十五日指卯中绳㊺,故曰春分,则雷行,音比蕤宾㊻。加十五日指乙,则清明风至,音比仲吕㊼。加十五日指辰,则谷雨,音比姑洗㊽。加十五日指常羊之维,则春分尽㊾。故曰有四十六日而立夏,大风济,音比夹钟㊿。加十五日指巳,则小满,音比太蔟〔51〕。加十五日指丙,则芒种,音比大吕〔52〕。加十五日指午,则阳气极。故曰有四十六日而夏至,音比黄钟。加十五日指丁,则小暑,音比大吕。加十五日指未,则大暑,音比太蔟。加十五日指背阳之维,则夏分尽。故曰有四十六日而立秋,凉风至,音比夹钟。加十五日指申,则处暑,音比姑洗。加十五日指庚,则白露降,音比仲吕。加十五日指酉,中绳。故曰秋分,雷戒,蛰虫北乡〔53〕,音比蕤宾。加十五日指辛,则寒露,音比林钟。加十五日指戌,则霜降,音比夷则。加十五日指蹄通之维,则秋分尽。故曰有四十六日而立冬,草木毕死,音比南吕。加十五日指亥,则小雪,音比无射。加十五日指壬,则大雪,音比应钟。加十五日指子。故曰阳生于子,阴生于午。阳生于子,故十一月日冬至,鹊始加巢〔54〕,人气钟首〔55〕。阴生于午,故五月为小刑〔56〕,荠、麦、亭历枯〔57〕,冬生草木必死。
〔注释〕 ① 节: 节制、掌握。开塞: 开启和闭塞。春夏生长为“开”,秋冬收藏为“塞”。时: 季节。 ② 五神: 指东西南北中五方之神。 ③ 冯、翼、洞、灟: 无形之貌。均指混沌未分,无形无象的状况。 ④ 太昭: 宇宙生成之前的原始混沌阶段。 ⑤ 虚廓: 形容太昭清虚空廓的形态。 ⑥ 涯垠: 这里指有一定的边涯和形态。 ⑦ 薄靡: 飘逸扩散。 ⑧ 专: 通“抟”,与“合”同义。 ⑨ 竭: 作“结”解。有结聚、凝聚的意思。 ⑩ 袭: 有“重”、“合”的意思。 ⑪ 专精: 同“袭精”。 ⑫ 淫: 过度、过甚。“淫为精者”: 指(满而)溢出之气的精华。 ⑬ 潦: 积水。 ⑭ 共工: 神话中的天神名。颛顼: 传说中的古代帝王名。 ⑮ 触: 撞。不周之山: 神话传说中的山名。 ⑯ 天柱: 支撑天的柱子。地维: 维系大地的绳子。 ⑰ 火曰外景: 应为“火日外景”(见何宁《淮南子集释》)。景: 光。 ⑱ 水曰内景: 应为“水月内景”(见何宁《淮南子集释》)。 ⑲ 薄: 迫。激: 激荡。霆: 应为“电”。 ⑳ 介: 甲。蛰: 伏藏。 ㉑ 除: 指兽类脱落旧毛。 ㉒ 解: 脱落。古人认为夏至鹿角脱落,冬至麋角脱落。 ㉓ 虚: 亏。月虚: 指月亮由圆变缺,逐渐亏损。 ㉔ 月死: 农历每月的晦日月球处太阳和地球之间,因为月球的阴面向着地球,地球上看不到月光,所以叫“月死”。蠃蚌: 螺蚌。膲: 蠃蚌肉瘪缩。 ㉕ 荨: 通“覃”、“蕈”,有“延”、“炎”的意思。 ㉖ 本标: 本和末。 ㉗ 阳燧: 以聚光取火的凹镜。方诸: 方珠、蚌镜(古称此为“鉴”)。津: 作动词用。津而为水: 气化成液而为水。 ㉘ 谷风: 东风。 ㉙ 举: 飞升。属: 会、集。 ㉚ 珥: 同“咡”,“吐”的意思。 ㉛ 贲星: 流星。决: 冲决堤岸。 ㉜ 期: 指会合。 ㉝ 虹霓:“虹为雄,霓为雌”,古人认为虹有雌雄之分。虹霓异常是天灾的征兆。 ㉞ 两维之间: 即四分之一周天,两维之间为91度。 ㉟ 升: 应为“斗”。十五日为一节: 以每十五天为一节气,一共二十四节气,即为三百六十天。但以现代观点推算二十四节气,并不是平均十五天为一节。 ㊱ 比: 配合,从属。黄钟: 十二律之第一律。原注为“钟者,聚也,阳气聚于黄泉之下也”。又,十二律为中国古代乐律,古人用三分损益法将一个八度分为十二个不完全相等的半音的一种律制。其名称为黄钟、大吕、太蔟、夹钟、姑洗、仲吕、蕤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古人又往往将此与二十四节气相配: 从小寒到夏至按十二律倒序一一比附节气,夏至到冬至则按十二律顺序一一比附节气。 ㊲ 应钟: 原注为:“应钟,十月也。阴应于阳,转成其功,万物应时聚藏,故曰应钟。” ㊳ 无射: 原注为:“无射,九月也。阴气上升,阳气下降,万物随阳而藏;无有射出见也。故曰无射。” ㊴ 越阴在地: 指阴气扩散到地下。 ㊵ 故曰距日冬至四十六日而立春: 按十五天为一节的话,冬至到立春应是四十五天,而这里是四十六天,为何成四十六天?是因为每一节气长实际上不止十五天,是十五点二多天,这样为了每年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天,所以在立春、立夏、夏至、立秋、立冬五个节气前加一天,故也就成了“冬至四十六日而立春”。 ㊶ 阳气冻解: 立春阳气解地上之冻。 ㊷ 南吕: 原注为:“南吕,八月也。南,任也。言阳气内藏,阴侣于阳,任其成功,故曰南吕也。” ㊸ 夷则: 原注为:“夷则,七月也。夷,伤。则,法也。阳衰阴发,万物彫伤,应法成性,故曰夷则也。” ㊹ 林钟: 原注为:“林钟,六月也。林,众。钟,聚也。阳极阴生,万物众聚而盛,故曰林钟。” ㊺ 中绳: 指卯酉绳。 ㊻ 蕤宾: 原注为:“蕤宾,五月也。阴气萎蕤在下,似主人,阳在上似宾客,故曰蕤宾也。” ㊼ 仲吕: 原注为:“仲吕,四月也。阳在外,阴在中,所以吕中于阳,助成功也。故曰仲吕也。” ㊽ 姑洗: 原注为:“姑洗,三月也。姑,故也。洗,新也。阳气养生,去故就新,故曰姑洗也。” ㊾ 春分尽: 春季时令已尽。 ㊿ 济: 止。夹钟: 原注为:“夹钟,二月也。夹,夹也。万物去阴夹阳地而生,故曰夹钟也。” 〔51〕 太蔟: 原注为:“太蔟,正月也。蔟,蔟也。阴衰阳发,万物蔟地而生,故曰太蔟。” 〔52〕 大吕: 原注为:“大吕,十二月也。吕,侣也。万物萌动于下,未能达见,故曰大吕。所以配黄钟,助阳宣功也。” 〔53〕 雷戒: 雷鸣收藏,雷声禁匿。北: 背。乡: 通“向”。北乡: 指冬眠之虫多选择坐北向南的洞穴。 〔54〕 加: 架。加巢: 筑巢。 〔55〕 钟: 集中,聚集。 〔56〕 小刑: 五月夏至阳之极,阴之初,即有轻微杀气,故曰“小刑”。 〔57〕 荠: 荠菜。亭历: 葶苈,一种草本植物。
【鉴赏】我们在《原道训》中已经看到,《淮南子》之言“道”,特别重视“道”的“天”或“自然”之意蕴,也即特别肯定宇宙万物之天然状态,认为其中包涵有一种人所不可违逆的“善”的秩序。正是由此,“尊天而保真”乃是《淮南子》之“道”论的一个重要义涵。而“天”、“地”、“时”作为人所生存的原始环境与基本条件,无疑最为突出地体现了“纯粹朴素、质直皓白”而没有“曲巧伪诈”的自然而然之“天道”。因此,在提出自己的哲学本体论,以及作为本体论之补充的历史哲学之后,《淮南子》在更具体地讨论人世之前,首先讨论了“天”、“地”、“时”,也即本卷的《天文训》,和接下来两卷的《地形训》和《时则训》。
当然,以“天道”来定位这三卷,并不是说这三卷只谈天而不谈人;恰恰相反,正如我们之前所反复申言的,《淮南子》之论“道”,并不是以现代自然科学的态度来分析一个客观对象,而是期望揭明一种“善”的秩序,因此,“天道”本身自有一种人所不应违逆的规范性意义,也即自然包含着一种人所应当行走的“人道”的意味。对《淮南子》来说,天道、人道本是一个道,也即包括人在内的宇宙万物所应行之“善”道。这是我们已经反复强调了的,也是读者诸君所应当特别致意的。
其实,在《天文训》的题解中,高诱已经鲜明地为我们揭明了《天文训》的写作目的:“天先垂文象,日月五星及彗孛皆谓以谴告一人,故曰‘天文’”。在上古时期,君主自称“予一人”,这里的“一人”也即君主,而对于上古的有德之君而言,君主要为百姓的安危祸福负全责,如商代的开国之君汤曾说:“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因此,“日月五星及彗孛皆谓以谴告一人”,也就意味着“天”所垂之“文象”,对于君主、继而对于天下百姓,有一种十分强烈的规范性意义。正如《要略》所论,《天文训》通过“和阴阳之气,理日月之光,节开塞之时,列星辰之行”,其目的是希望人能够“知逆顺之变,避忌讳之殃,顺时运之应,法五神之常”,从而“使人有以仰天承顺,而不乱其常者也”。“天”自然包涵着一种善的秩序,也即“常道”在,人若逆“天”而行,则即是逆“善”而行,即是为恶,最终必然会招致“天”的惩戒。就此而言,《淮南子》认为“日月五星及彗孛”对人有一种“谴告”或儆戒的意义,就不能理解为一种对“天文”的迷信,因为只有小心地“仰天承顺”,人才能更好地与“天”和谐共处,不至于无法无天而“乱其常”。
具体而言,《天文训》以当时所能掌握的古代科学知识为基础,全面论述了宇宙的起源、日月、五星、二十八宿等天体运行的天文知识,并涉及与天文密切相关的二十四节气、岁星、干支纪年法等历法知识,八风以及与之相关的气候、物候、农事、政事等气象知识,乃至五音、十二律等音律知识,以及正朝夕、大地东西南北的长度和日高的度量等数学知识。可以说,《天文训》代表了当时的最高科学成就,在中国古代科学史上也占有重要的地位。然而,如前所述,对于《淮南子》来说,“善言天者必有徵于人”(《荀子·性恶》),《天文训》并非是为科学而科学,而是将天文与人文相结合,希望人们由天文而明了自己所当行之大道,法天而不逆天。
我们在这里节选的前几段文字,是《天文训》关于宇宙之起源,以及天地、阴阳、日月星辰、四季、风雨雷电的形成和产生的描述。与《俶真训》中对于宇宙万物之历史的描述相一致,《天文训》也认为宇宙天地本“无无”,这个“无无”也即混混沌沌、无形无象的“太昭”,而后有了宇宙,也即时间、空间,而后有气,而后有天地万物。所不同的是,《天文训》在此处引进了“阴阳”的思想,认为气生成天地之后,“天地之袭精为阴阳”,也即天和地的精气融合起来产生了阴阳二气;又“天道曰圆,地道曰方,方者主幽,圆者主明……是故阳施阴化”,光明的天吐散阳气,幽暗的地蕴含阴气,也即天主阳、地主阴,这与《周易》乾阳坤阴的思想是一致的。而四季、水火、日月、风雨雷电、飞禽走兽的产生以至其特质,乃至不同物类之“相动”,也便可以在阴阳二气相感互动的框架内得到一种合理的解释了。
《天文训》以阴阳来解释天地万物的做法,以现代的科学眼光看来,可能有些不伦不类。但是,立足于阴阳来认识万物,以至认识人自身、处理人与万物之关系的做法,实际上构成了中国古代先哲对待天地万物,以及对待人自身的一个基本视角。在这一视角之下,先哲们敏锐地感到了天、人之间的同构相通之处: 一方面,《淮南子》认为天地万物与人一样有着某种知或情,正所谓“怒者为风,和者为雨,感而为雷,激而为霆,乱而为雾”,《淮南子》的作者在描述天地万物的过程中用了不少像“怒”、“和”、“感”、“激”、“乱”等具有浓厚的感情色彩的字眼;另一方面,如前所述,天文之变化对于人同样也有一种规范性或警示性的意义,正所谓“四时者,天之吏也;日月者,天之使也;星辰者,天之期也;虹霓、彗星者,天之忌也”,天通过四时、日月、星辰、虹霓、彗星的运转变动为人类的活动指示着某种“应当”的方向。
也正是由于立足于阴阳来认识天地万物,古人认为“一阴一阳之谓道”(《周易·系辞》),“道”就体现在阴阳的运行变化之中,这是人所不应当违逆的。与现代科学知识相比,古人以阴阳的架构来解释天地万物的做法,确实显得有些“粗”,并且其中可能还包含着某些错误以至幼稚的想法。比如说,《天文训》以“共工怒触不周之山”的神话来解释日月由东向西运行、江河由西向东流动的自然现象,就是其中的一例。然而,知识并不等于智慧,我们不能因为我们今天所掌握的客观知识多了,就以为我们比古人更有智慧,甚至可以随意地批判古人。我们读古书时,最重要的其实也并不是要获取某种客观知识,而是要通过对古人的同情之了解来学习古人深邃的智慧。在这里,古人对于天、人关系的理性态度,特别是对于天道的重视,无疑就是需要我们现代人好好学习的一个关节点。现代人拥有十分丰富的知识,但同时却也凭着这些知识傲慢地对待一切,天地万物于是受到了极大的损伤;然而,对于天地万物的各种破坏、污染却仍在继续,并随着人类知识的膨胀而愈演愈烈。就此而言,我们不能说现代人比古人更有智慧。
在我们选取的第六段材料中,《天文训》根据北斗运行的规律,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完整地记录了二十四节气的名称及其确定方法。值得注意的是,《天文训》不仅在解释二十四节气的运转时用到了阴阳的观点,而且还在将各音律特点与相应季节气象物候特征相通的基础上,用十二律配二十四节气。由此,我们也便可以再一次体味古人天人合一的智慧。具体来说,二十四节气本属天道,而十二律则是人类的创造物,二者何以能够相配呢?今人对此往往难以理解,但这在古人却是很自然的事情,正如《礼记·乐记》所说:“乐者,天地之和也……和故百物皆化……乐由天作……明于天地,然后能兴礼乐也。”在古人看来,人类制礼作乐,乃是法顺天地之道,由此才能有助于万物百事之和,而徒有其形式的靡靡之音,必然是为贤人所不取的。正是因此,《乐记》又说:“乐者,非谓黄钟、大吕、弦歌、干扬也,乐之末节也”,黄钟、大吕等十二律只是一种外在的形式,是“乐之末节”,其本则在于是否与天地之道相符节。正是出于这种考虑,《天文训》以十二律配二十四节气,由此诠释了十二律当中所包涵的天道因素,并希望由此为人们更好地制礼作乐提供一种恰当的依据。
总而言之,《天文训》虽然以“天文”为主题,但通过上文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此“天文”比今天作为客观科学知识的“天文”显然有着更为厚重的意蕴。其关键在于,《天文训》紧紧扣着“天人合一”的主题,在探求“天文”的过程中时时不忘其对于“人文”的价值和意义;由此,“天文”也便构成了“人文”的一个内在要素,而“人文”的发展也便多了一层约制,不至于无法无天。换言之,“天文”不仅仅表征着一种“事实”,而且含有丰富的“价值”意蕴,乃是人类价值世界或意义世界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由此,天、人之间便自然不再会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便自然会联为一体。这样的智慧,在天、人关系极度紧张,人的主体性极度膨胀的今天,值得人们认真学习、细心玩味,并切实地付诸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