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基·窃糟》注释,意译与解说

《刘基·窃糟》注释,意译与解说

昔者鲁人不能为酒, 惟中山之人善酿千日之酒。鲁人求其方,弗得。有仕于中山者,主酒家,取其糟归,以鲁酒渍之, 谓人曰: “中山之酒也。”鲁人饮之, 皆以为中山之酒也。一日, 酒家之主者来, 闻有酒, 索而饮之, 吐而笑曰: “是予之糟液也!”

——《郁离子·麋虎》

【注释】

①鲁:古国名,在今山东省,都曲阜。②千日之酒:传说中山国狄希造的酒,饮后醉一千天,故曰“千日酒”。

【意译】

从前鲁国人不会酿酒,只有中山国的人长于酿造“千日酒”。鲁国人向他们讨取“千日酒”的方子,没有讨到。有位在中山国做官的鲁人,到酒店喝酒,偷了点酒糟回到鲁国,将其浸泡到鲁酒中,对人说:“这就是中山酒。”鲁国人饮过之后都以为真是中山酒。一天,中山国那家酒店的主人来了,听说有好酒,就要来品尝,喝下去就吐出来,笑着说:“这是我酒糟的液汁呀!”

【解说】

此寓言饶有意味。鲁国人不会酿造“千日之酒”便向中山人学习,可见鲁国人倒有好学的品性,并不固步自封。这是意味之一。鲁国人讨不到“千日之酒”的酒方,足见千日之酒的名贵。我们不可责备中山人“小器”、“保守”,封锁自己的技术是古今经营者的普遍特征,否则“专利”也就不成其为“专利”了,如果随便转让技术,“千日之酒”就不是独家产品、独家经营,也就不能独家赚钱。这是意味之二。在中山国作官的鲁国人,窃得一点酒糟,这行为本身就失“端庄”,有失为官的面子(也反见中山国千日酒的诱惑力);回到故地后,以鲁酒浸泡,充当中山之酒,这又是地地道道的挂羊头卖狗肉,可惜他只能以此蒙骗无知者,最后落得贻笑大方的尴尬结局。糟粕毕竟是糟粕,岂可以糟粕当精华。这是意味之三。

【相关名言】

万骗之首乃在于“自欺”,若能自欺,何恶不敢为?

——英国·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