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村·给儿子》原文|主题|赏析|概要

文学名作《陈村·给儿子》原文|主题|赏析|概要

作者简介 陈村,原名杨遗华,男,回族,生于1954年,上海市人,早年家境贫寒,梦想当人。中学时代开始练笔,并阅读了大量文学名著。1971年赴安徽无为县农村插队,笔名“陈村”便得自插队村庄附近的一座水库——陈村水库。1975年因病迁回上海后,入里弄生产组工作,至1978年考上大学学习政教专业,并开始发表小说。1980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上海分会,是当时会员中最年轻者。1985年成为专业作家,并加入中国作家协会。

主要作品有: 长篇小说《从前》,中篇小说《蓝旗》、《走通大渡河》、《少男少女,一共七个》、《美女岛》、《象》,短篇小说《我曾经在这里生活》、《一天》、《死——给 “文军”》等。

陈村历经坎坷,作品多富于悲凉意味,死于非命是他小说中一个常见的主题。陈村又是个富于探索精神的作家,自道“经常处于 ‘打游击’ 状态……总想试试没写过的……从没行进在文学潮流的主旋律上。”(《论陈村》,载《小说界》1986年第5期)他的小说取材广泛,风格多变,既有催人泪下的写实力作,也有寓意隐晦的荒诞之作,既能深沉,亦善于调侃,显示出对人生的广泛体验和深刻理解。

内容概要 小说以一个老知青对未来的儿子的殷切期望和深情叮嘱为题材:儿子,长大后你会上大学,第一个暑假,你一定要去长江边上一个叫做板桥的地方去,去结交那些善良、热情的农民,告诉他们,你叫杨子,是当年在这儿插队过的那个“上海佬”的儿子。他们一定都会来看你的,谈起往事,他们一定是好话居多,因为他们很少记恶。你得尊敬他们甚过尊敬你的父亲。别夸耀上海,学着做个乡下人,这辈子哪怕只当过几天乡下人也是好的。乡下人好客,请你吃饭你一定要去。别惹乡下姑娘,她们会认真的,他们不会开玩笑。你应正眼看人,说话爽直,可以带几句骂人的口头禅,但一定不能骗人。要依辈份叫人,不可摸长辈和姑娘的头。可以钓鱼,但不可钓小鱼。该去找找那间你父亲住过的草房,看看它是否还在。夜晚,在田间小路上行走,边走边体会“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的诗意。还可以摘个穗头,嚼嚼甜甜的稻米。也该去那片大坟茔看看,在坟堆上体会一下庄重和沉默,体会一下历史感,而这是在城市的大葬场里体会不到的。乡下蚊蝇多,别怕,手中拿把蒲扇就行了。游泳是快乐的,但不可穿着游泳裤出村,那会吓着姑娘们的。游泳时可以像乡下人一样,脱了裤子就下河。女人们在河边洗衣,但别去偷听她们聊天的话。农村狗多,狗是人的好朋友,你应该和狗友好相处,千万别学广东仔那样,千万别吃狗肉。住上几天,你就会熟悉村子,熟悉那些不穿裙子的姑娘,熟悉那些两边头发一刀推净的男人——他们和你的祖先一样黑,和你父亲当年一样黑。下田吧,儿子,让太阳把你烤透,尝尝弯腰干农活的滋味,你会知道自己并非什么都行。农民不是好当的。只有劳累以后吃饭才特别香。你得认识大锹、刀、认识麦子、稻子、玉米、红薯,它们比彩电、空调更有历史。干活累了时,就看看漫游的猪、调情的狗、上房的鸡、下河的鸭,你会因此格外感受到大地的仁慈。干活时别闪了腰,干完后好好洗一洗,水会使你安静。只有在水中才能体会什么是江南。……

到你老时,你会记起父亲的村庄。你也会有一两个你的村庄。人永远需要村庄。你的爷爷放过牛,你的父亲种过稻子。儿子,你呢?你应当懂得自己,你得有块东西镇住自己,别让自己飘。到你老时,你会记得这些话。遥远模糊的回忆如幻觉一般。

儿子,你该替我痛哭一场才是。

作品鉴赏 这个短篇小说是陈村的知青小说、也是整个知青文学中独树一帜的作品。作家选择了一个奇妙的角度来表达自己的插队体验——既不是暴露知青心上的伤痕,也不是咀嚼人生的迷惘,而是以一个当过知青的父亲对一个幻想中的儿子的叮嘱,汩汩地倾诉了自己对当年插队生活的无尽思念、无限深情,给人以十分亲切、十分感动的深刻印象。在一个父亲絮絮叨叨又引人入胜的叮咛中,作家展示了长江边上那个小村庄里淳朴、厚道的民风民情;从好奇而胆小的孩童到纯洁而质朴的姑娘,从乡下人重坦诚、很少记恶、讲礼性的品性到他们的发型、穿着、言谈举止无不焕发出古朴、纯真的浓郁气息,甚至连骂人的口头禅也使人感到亲切、连调皮的猪狗也写得那么可爱,甚至连阴森的坟地也赋有了发人深思的意味……乡下的一切都充满了诗意,作家一往情深的怀旧情感因此而得到曲尽其妙的表达。通过忆旧表达一个老知青的人生体验,收到了耐人寻味的艺术效果。

小说以书信体写成。没什么故事,只是对插队生活的琐细回忆,但对农村风物细致入微的描写、对农民生活无限思念的真情,却使全篇产生了强大的吸引力。真情,欲歌欲哭、思绪万千的真情,统摄了一切的琐细回忆,成为这个短篇的“魂儿”。这是一篇优美的小说,也是一篇寓于诗意的漂亮散文,研究中国散文体小说的专家,不应漏掉此篇。

还不仅仅止于此。对插队生活的深情回忆是与对都市生活的冷漠与嘲讽相映生辉的——从叮嘱儿子上大学后第一个暑假一定要去父亲插队过的地方去体验纯真的人生、艰难的人生到别夸耀上海的要求,从坟地与火葬场的对比到农具、粮食比彩电、空调更有历史感的幽思,直至“人可能永远需要村庄”的哲人之思,无不体现了一个老知青那近乎民粹主义情感的襟怀。在中国艰难走向现代化的80年代,这种情感似乎不合时宜,但“你得不让自己飘了,你得有块东西镇住自己”的主题无疑具有某种警世的意义。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摈弃喧嚣、思念净土的思潮在“知青族”作家中相当普遍——张承志的《金牧场》、史铁生的《我的遥远的清平湾》、《插队的故事》、孔捷生的《南方的岸》……都是证明。这股思潮显然折射出了时代精神的一个侧面,一个不可忽略的侧面,一个在20世纪的世界文坛也并不鲜见的侧面——为赫尔曼·黑塞、塞林格、艾特玛托夫并由他们而上溯到卢梭、托尔斯泰所不断奏响的一个永久性主题。

陈村是个锐意进取、勇于探索的作家。他最崇拜的作家是鲁迅。鲁迅那冷峻的文风和悲剧意味极浓的性格与陈村的坎坷人生体验有内在的契合之处。但正如悲观的鲁迅也写出过洋溢着温馨氛围的《社戏》一样,写下了《我曾经在这里生活》那样悲凉彻骨的作品的陈村也写出了《给儿子》这样深情无限的忆旧之作。这是耐人寻味的。《我曾经在这里生活》和《给儿子》都是以插队生活为题材,但前者悲凉,后者温馨,由此可见陈村人生体验的丰富和他善于多角度观察人生、思考人生的不凡功力。值得一提的是,《给儿子》这篇难得的佳作却不知为什么远远不如他的《少男少女,一共七个》、《一天》那么引起评论家们的议论。

而《给儿子》实在是一篇不应被忘却、被忽略的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