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的文学体裁

通过有节奏、有韵律的语言,以强烈的感情和丰富的想象,高度地集中反映现实生活、抒发思想情感的一文学体裁。

歌起源于原始时代人们的集体劳动,是人们在集体劳动中协调动作、交流感情而发出的劳动呼号与简单语言相结合的产物。后来,作为劳动过程中的伴唱及劳动前后对劳动收获的祝祷与庆祝而得到发展。因此,在人类发展的幼年时代,诗歌是同集体的劳动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从表现形式上看,早期诗歌与音乐、舞蹈等密不可分。

与其他文学体裁相比,诗歌更具有集中性、抒情性、音乐性、凝练性。

诗歌与其他文学样式比,反映社会生活更为集中、凝练。这要求在有限的诗行中,容纳丰富的内容。可以说,诗歌是一种最精练的文学样式。

把典型的强烈情感直接表现出来,就是诗歌的抒情性。由于人的感情是具体、生动的,因而决定了诗歌必然具有鲜明的个性色彩。一般地说,越是能够突出地显示出诗人独特个性和感情色彩的诗篇,越容易吸引和打动读者。不同的诗人,由于社会经历不同,思想感情不同,必然会形成各自不同的诗风;就是同一个诗人,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环境中,由于思想的发展变化,诗风也会有所不同。

由于诗歌起源于伴随劳动的歌唱,因而虽然诗歌在发展中与音乐逐渐分离,但仍保留了音乐的某些特质,形成诗歌自身特有的鲜明的节奏和铿锵的音调,这就是诗歌的音乐性。诗歌的音乐性主要表现在节奏和押韵上。节奏就是指由于语音排列次序不同而形成的有规律的抑扬顿挫。押韵就是在诗句的末尾使用韵母相同的字,所以又称韵脚。历来的诗歌一般都是押韵的。

诗歌的语言要求更集中、更概括地反映生活,并且要有一定的节奏、音调和格律的限制,因此,诗歌的语言要比一般口语和散文语言更为凝练、含蓄、形象。为了达到这一点,诗歌语言又具有自己特殊的表现手法,如主谓语及其他句子成分的省略,语序的颠倒,词义词性的转换等。

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诗歌形成许多种类。从内容上分,主要有抒情诗和叙事诗。从形式上分,有格律诗、自由诗、民歌体等。

诗歌的表现手法主要有赋(反复铺陈)、比(以彼物比此物)、兴(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以及夸张、隐喻、重叠、递进、象征等。